從海南省考試局獲悉,近日,省考試局公布了《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申請照顧加分和優先錄取需提交的材料內容》(以下簡稱《內容》)。《內容》明確了,在2018年海南省高考報名中,優先錄取的條件和各項加分條件。
烈士子女高考可加 20分投檔
據了解,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民族聚居鄉鎮,且在這些地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時在這些地區的市縣報考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可加20分投檔。
此外,烈士子女及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報考省內外高校也可加20分投檔。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報考省內外高校可加10分投檔;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民族聚居鄉鎮,本人高中階段在非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學校就讀並畢業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高校可加10分投檔。
此外,歸僑、歸僑子女和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均可加6分投檔。駐三沙部隊半年以上且到高考報名時仍在三沙部隊工作的官兵子女,報考省內高校可加6分投檔。
農村人口獨生子女;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民族聚居鄉鎮滿五年(引進的優秀人才和現役軍人子女的戶籍要求滿三年),本人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民族聚居鄉鎮所在市縣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就讀滿三年且在這些地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時在這些地區的市縣報考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內高校均可加5分投檔。
符合多項加分條件隻能取最高一項
《通知》顯示,有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和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及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等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學校可優先錄取。
有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等情形之一的軍人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通知》還提到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此類考生優先錄取的資格,由市縣招生辦根據考生的戶籍信息確認。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多項加分項目條件的考生均可申請,投檔時,將選取考生加分項目最高的一項內容作為最終的加分項,分值不可累加。(記者 肖衛香)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