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46.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10分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7.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僑眷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考生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8.第45條、第46條、第47條加分規定不累加計算,即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隻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符合以上加分規定的考生,須經過本人申報,省、省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及有關部門審核並逐級公示後方予認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還須按有關規定
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認真落實《河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印發河南省進一步調整和規範高考加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學〔2021〕116號)的要求,認真做好考生資格審核工作。
49.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軍隊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實行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誌願者守信聯合激勵係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誌願者的,以及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0.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本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計劃的,可在本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製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調檔分數線下40分以內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誌願擇優錄取。經降分仍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實行平行誌願的批次,根據計劃餘額征集誌願或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後征集誌願,非平行誌願批次則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執行。
地方公費師範生、免費醫學定向就業類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51.民族預科班招生隨高校相應的批次錄取。本科預科班、專科預科班、民族班錄取分數線分別不得低於所在批次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60分、40分。我省高校如果生源不足,剩餘計劃全省統一調整使用。
52.對各批(不含藝術、體育等提前批)第一誌願填報農、林院校的考生,以及報考軍隊院校航空飛行與指揮專業的檢測與政審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錄取控製分數線下20分內投檔。
省外農林院校對此項規定是否認可,須在報送生源計劃時明確意見,我省將隨生源計劃一並向社會公布。
53.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高校應集體研究決定本校調整計劃的使用原則,調整計劃應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使用。要加強招生錄取工作的檔案管理,招生計劃調整等重要決策要做好會議研究的記錄和歸檔工作。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提出的調整計劃數及其使用的有關要求,經核實確認後,於同批次投檔前投放,並在高校所在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上按照調整後的計劃數、考生誌願及分數進行投檔。高校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利用調整計劃指名錄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省教育考試院不得為爭取計劃隨意放寬錄取政策或降低分數要求。
高校生源計劃調整必須在其招生規模內,征得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主管部門的同意。未完成的生源計劃,須在生源計劃所在地公開征集誌願錄取。
54.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55.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擬錄取的考生等)標注錄取類型後,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核準,並增補或調整相應計劃。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後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並據此印製相應錄取考生名冊,加蓋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專用章,作為考生被有關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並提供給有關高校。
高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經校長簽發並加蓋本校校章後,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和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並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高校、中學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押考生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國家郵政局有關工作要求執行。
56.考生紙介質檔案包括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檔案和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誌願表等。各地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加強考生檔案建立與管理,並對考生紙質檔案(或人事檔案)客觀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追責問責。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誌願表等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打印並蓋章後存入考生檔案。考生紙介質檔案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管理,不得交由中學代管。檔案材料必須齊全、完整。已錄取考生的紙介質檔案經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密封後,由考生本人憑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領取,報到時交給錄取高校。領取檔案時考生和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雙方要履行簽字交接手續。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紙介質檔案的管理,不得將未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錄取的考生檔案提供給高校或個人。檔案保存期為錄取結束後半年,保存期滿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將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檔案退回其畢業中學,高考報名登記表、體檢表、誌願表等按秘密級材料銷毀。
57.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的信息外,對屬於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
58.我省普通高校錄取的本省新生,入學後一律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學生畢業後,憑《畢業證》和接收單位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被外省高校錄取的新生,按國家規定執行。
59.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及時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發布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考生憑錄取通知書並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高校提出書麵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延期報到。
高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的錄取考生名單和本校核發的已錄取考生所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為新生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新生報到後,高校應將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打印並加蓋學校公章後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高校應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含考生號)按生源所在省(區、市)分別彙總,於本校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以後20日之內報送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嚴禁高校為未報到考生注冊學籍。
考生履行誌願約定情況將如實記入其個人電子檔案,在普通高招錄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為對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據。
60.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須按規定時間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省教育考試院在“陽光高考”平台上審核確認後下載數據並按程序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及時將保送生錄取名冊提供相關高校。單獨組織招生考試的高校須在相關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有關擬錄取數據和書麵報告。錄取結束後省教育考試院按教育部規定的時間上報錄取數據庫(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錄取的考生等)。常規錄取工作結束後,我省本、專科層次招生均不組織補錄。
61.由於網絡傳輸、工作失誤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遺留問題,由省教育考試院和高校通過協商,妥善解決。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
推薦高校
推薦學校
- 安徽電氣工程學校
- 合肥市經貿旅遊學校
- 廣西華僑學校
- 南寧市第六職業技術學校
- 賓陽縣職業技術學校
- 貴港市民族職業技術學校
- 容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職業技術學校
- 貴陽經濟技術學校
- 黔西市中等職業學校
- 海南省工業學校
- 海南省商業學校
- 海南省經濟技術學校
- 海南省機電工程學校
- 海南省華僑商業學校
- 海南省銀行學校
- 海南省農墾海口中等專業學校
- 海南省交通學校
- 海南省海口旅遊職業學校
- 文昌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海口華健幼師職業學校
- 石家莊同創鐵路運輸學校
- 武漢市第二輕工業學校
- 武漢市儀表電子學校
- 武漢市黃陂區職業技術學校
- 武漢助產學校
- 湖北現代科技學校
- 哈爾濱航運學校
- 哈爾濱市現代服務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哈爾濱市航空服務中等專業學校
- 哈爾濱市龍江旅遊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黑龍江醫藥衛生學校
- 哈爾濱市鐵乘中等專業學校
- 黑龍江省林業衛生學校
- 南昌工業工程學校
- 南昌市第一中等專業學校
- 信豐中等專業學校
- 井岡山市旅遊中等專業學校
- 沈陽現代製造服務學校
- 沈陽市信息工程學校
- 沈陽市旅遊學校
- 臨沂新世紀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臨沂興華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山東省臨沂衛生學校
- 濰坊豪邁科技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濰坊弘景中醫藥學校
- 陝西省商業學校
- 西安交通職業學校
- 韓城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上海信息技術學校
- 上海市建築工程學校
- 上海港灣學校
- 四川省食品藥品學校
- 四川省樂山市竹根職業中專學校
- 樂山市計算機學校
- 重慶市經貿中等專業學校
- 重慶市渝中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旅遊學校
- 重慶市立信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九龍坡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育才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涪陵區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黔江區民族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大足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輕工業學校
- 四川儀表工業學校
- 重慶市江南職業學校
- 重慶市醫藥學校
- 重慶財政學校
- 重慶市梁平職業技術學校
- 重慶市涪陵信息技術學校
- 麗江民族中等專業學校
- 長治市超越學校
- 沈陽市汽車工程學校
- 臨沂電力學校
- 臨沂市工業學校
- 合肥工業學校
- 台山市敬修職業技術學校
- 上海市工藝美術學校
- 重慶中意職業技術學校
- 重慶萬州商貿中等專業學校
- 重慶市涪陵創新計算機學校
- 重慶鐵路運輸技師學院
- 重慶市武隆區職業教育中心
- 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學校
- 新安縣職業高級中學
- 黑龍江省貿易經濟學校
- 黃麓師範學校
- 江西省醫藥學校
- 江西省信息科技學校
- 江西省建築工業學校
- 江西省化學工業學校
- 江西省民政學校
- 九江市理工職業技術學校
- 九江廬山西海藝術學校
- 贛州應用技術職業學校
- 南康區電子工業技術學校
- 贛州旅遊職業學校
- 吉安應用工程學校
- 吉安市特殊教育學校
- 上饒市信州理工學校
- 武漢市第一職業教育中心
- 海南省財稅學校
- 海南旅遊經濟貿易學校
- 海南南方民族藝術學校
- 海南省萬寧市職業技術學校
- 海南珠江源高級職業技術學校
- 海南職業外語旅遊學校
- 海南城市職業技術學校
- 西安現代職業高中
- 廣州市信息技術職業學校
- 廣州市旅遊商務職業學校
- 廣州市幼兒師範學校
- 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
- 廣州市財經商貿職業學校
- 廣州市司法職業學校
- 廣州市醫藥職業學校
- 廣州市輕工職業學校
- 廣州市紡織服裝職業學校
- 廣州市僑光財經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黃埔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番禺區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花都區理工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增城區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增城區衛生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增城區東方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南沙區嶺東職業技術學校
- 珠海市新思維中等職業學校
- 江門市工貿職業技術學校
- 江門雅圖仕職業技術學校
- 開平市機電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貿易職業高級中學
- 廣州市海珠工藝美術職業學校
- 廣州市從化區職業技術學校
- 台山市培英職業技術學校
- 開平市吳漢良理工學校
- 鶴山市職業技術學校
- 恩平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成都廣信數字技術職業學校
- 重慶市開州區巨龍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重慶市梁平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永川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龍門浩職業中學校
- 重慶市女子職業高級中學
- 重慶工商學校
- 海南省旅遊學校
- 東方市職業技術學校
- 陵水黎族自治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臨高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新餘市職業教育中心(新餘技師學院)
- 會昌中等專業學校
- 南康中等專業學校
- 上猶中等專業學校
- 贛州市贛縣中等專業學校
- 龍南中等專業學校
- 上高中等專業學校
- 玉山中等專業學校
- 永新中等專業學校
- 東鄉機電中等專業學校
- 嫩江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學校
- 沈陽市藝術幼兒師範學校
- 江西工程學校
- 瑞金中等專業學校
- 豐城中等專業學校
- 德興市職業中專學校
- 儋州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海南省農林科技學校
- 海南省民族技工學校
- 海南省文化藝術學校
- 海南省第二衛生學校
- 重慶市護士學校
- 重慶市體育運動學校
- 重慶市渝東衛生學校
- 貴州省交通運輸學校
- 南昌汽車機電學校
- 江西九江科技中等專業學校
- 石家莊裝備製造學校
- 廣西銀行學校
- 佛山市順德區中等專業學校
- 武漢市第二職業教育中心學校
- 重慶市三峽水利電力學校
- 重慶市農業學校
- 重慶藝術學校
-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學校
- 榆次區職業技術學校
- 阜陽衛生學校
- 德安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分宜縣職業技術學校
- 江西省冶金工業學校
- 石城縣職業技術學校
- 永豐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黎川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海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 黔西市水西中等職業學校
- 海南雅典職業技術學校
- 海南省民航職業學校
- 浙江醫藥技術學校
- 南昌鐵路保安中等專業學校
- 江西泛美藝術中等專業學校
- 三亞海洋職業技術學校
- 海口經濟學院附屬藝術學校
- 海南立有美術職業技術學校
- 重慶市南丁衛生職業學校
- 重慶市萬州電子信息工程學校
- 成都核瑞工程職業技術學校
- 南昌向遠軌道技術學校
- 贛北電子工業學校
- 廣州市城市建設職業學校
- 永濟市職業中專學校
- 樟樹市職業技術學校
- 海南省農業學校(海南省科技學校)
- 佛山市順德區北滘職業技術學校
- 佛山市順德區陳登職業技術學校
- 江門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
- 江門市新會機電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荔灣區外語職業高級中學
- 江西省交通運輸學校
- 江西省建設工程學校
- 江西省通用技術工程學校
- 江西省輕工業科技中等專業學校
- 南昌市進賢縣職業技術高級中學
- 重慶市萬州現代信息工程學校
- 重慶市合川教師進修學校
- 重慶市巫山縣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雲陽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奉節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豐都縣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巫溪縣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北碚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商務學校
- 重慶市開州區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墊江縣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工藝美術學校
- 重慶市墊江縣第一職業中學校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工業管理職業學校
- 重慶市兩江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萬盛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潼南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光華女子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重慶市銅梁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璧山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涪陵第一職業中學校
- 重慶市城口縣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酉陽職業教育中心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綦江職業教育中心
- 重慶市忠縣職業教育中心
- 共青中醫藥學校
- 九江市柴桑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大餘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餘幹縣英才職業學校
- 江西省遂川縣職業中學
- 撫州信息工程學校
- 贛州市軍科職業技術學校
- 上饒市信賴工藝美術學校
- 贛州現代科技職業學校
- 貴陽職業技術學院
- 密山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學校
- 黑龍江旅遊職業技術學院
- 黑龍江林業職業技術學院
- 廣州市電子商務技工學校
- 安徽省徽州師範學校
- 安徽建設學校
- 都江堰市職業中學
- 巴中職業技術學院
- 紅河州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
- 黑龍江省伊春衛生學校
- 陝西省涇陽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武漢華中藝術學校
- 武漢市工業科技學校
- 武漢長江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 孝感思創信息科技學校
- 日照市技師學院
- 青島市技師學院
- 重慶市交通高級技工學校
- 重慶交通運輸高級技工學校
- 重慶市工業技師學院
- 重慶市聚英技工學校
- 重慶市城市建設高級技工學校
- 重慶能源工業技師學院
- 共青技工學校
- 江西文理技師學院
- 成都職業技術學校
- 大慶技師學院
- 南昌華中技工學校
- 共青鐵路工程技工學校
- 於都新長征技工學校
- 南昌當代藝術學校
- 重慶市萬州職業教育中心
- 江西上饒東南智慧技工學校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學校
- 廣西工貿高級技工學校
- 宜春市技術工人學校
- 東鄉高級技工學校
- 江西新餘南鐵技工學校
- 廣州城建技工學校
- 重慶市藝才高級技工學校
- 上饒信工技工學校
- 淮南世際藝術學校
- 合肥竹稞技工學校
- 合肥高科經濟技工學校
- 杭州市第二機械技工學校
- 上海南湖職業技術學院(中職部)
- 上海震旦職業學院有限公司(中職部)
- 上海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中職部)
- 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中職部)
- 上海農林職業技術學院(中職部)
- 成都市技師學院
- 四川核工業技師學院
- 哈爾濱鐵道技師學院
- 海南省技師學院
- 海南省三亞技師學院
- 海南新東方烹飪高級技工學校
- 海南食品藥品技工學校
- 洋浦經濟開發區高級技工學校
- 台山市聯合職業技術學校
- 上海科創職業技術學院(中職部)
- 上海現代化工職業學院(中職部)
- 上海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中職部)
- 南昌市望成技工學校
- 海南麗波技工學校
- 海南省交通高級技工學校
- 西安西京職業高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