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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學院2024年高考招生政策(附曆年錄取分數線)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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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昌學院2024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發布,詳細如下:

查看:許昌學院曆年錄取分數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信息

  (一)學校全稱:許昌學院,國標代碼:10480.英文名稱為:Xuchang University。

  (二)校址:學校設有許昌學院八一路校區和許昌學院興華路校區兩個校區,其中八一路校區是主校區。

  八一路校區:河南省許昌市八一路88號

  興華路校區:河南省許昌市興華路2111號

  (三)辦學層次及類型:許昌學院是一所省屬公辦全日製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三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麵負責學校招生工作,製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黨委、行政和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確保學校招生政策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實施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製定學校分省、分專業計劃,並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根據教育部招生計劃編製和管理的有關規定,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係統”調整使用,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專業不均衡等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錄取工作依照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 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高考政策性加分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第十條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考生成績須滿足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具體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考生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誌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先錄第一誌願的考生,若第一誌願錄取後未完成計劃,再從第二誌願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錄取,依次類推,直至完成該專業計劃。對於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則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在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

  第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組織專業考試的專業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凡填報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誌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的錄取控製分數線。在投檔錄取過程中,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誌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各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1.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美術學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60% 加專業成績40%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X0.6+專業省統考成績X1.

  2.音樂學、舞蹈學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X0.5+專業省統考成績X1.25.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X0.5+專業省統考成績X1.25.

  4.體育教育專業:將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 [(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成績滿分)X100X3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滿分)X100X70%]。

  以上各專業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不組織專業考試的專業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學校對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數考生,則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對口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誌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中職類為語文、英語合卷)成績、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外語語種不限,考生入校後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六條 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 中外合作辦學

  第十七條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 數字媒體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專業是許昌學院與美國貝爾維尤大學合作辦學本科專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加拿大卡普頓大學合作辦學本科專業、舞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美國西俄勒岡大學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美國俄勒岡理工學院合作辦學本科專業。

  第十八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科專業: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加拿大荷蘭學院合作辦學專科專業。

  第六章 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費標準:根據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標準收取。現將學校2024年學費標準公布如下:

  普通本科專業:文科類4400元/生·年,理工類5000元/生·年,藝術類8000元/生·年,醫學類5500元/生·年,體育教育4400元/生·年。

  對口本科專業:參照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體育教育4400元/生·年、音樂學8000元/生·年、旅遊管理4400元/生·年。

  普通專科專業:醫學類4800元/生·年。

  省級特色化示範性軟件學院相關本科專業12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16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科專業13000元/生·年。

  第二十條 住宿費標準暫定:四人間1000元/生·年,六人間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七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獎學金:各方麵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 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和500元。

  第二十二條 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300元。

  第二十三條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後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6000元。

  第二十四條 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資助標準是每月240-320元。

  第二十五條 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後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複學後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第二十六條 臨時困難補助:為幫助學生解決在校學習期間因突發事件而造成的學習、生活中的暫時性經濟困難。

  第二十七條 社會捐助:社會愛心組織或個人通過學校向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進行物質幫助和精神鼓勵。

  第八章 學曆與學位

  第二十八條 凡具有許昌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達到所在專業的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許昌學院畢業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九條 本科學生在校期間可根據自己的學習能力自願申請跨學科輔修其它本科專業,完成輔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畢業論文(設計)和其它教學環節,考核成績合格,在獲得主修專業學士學位前提下,經學校核準、頒發輔修專業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4年度許昌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學校以往有關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規定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許昌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三十三條 學校聯係方式:

  招生谘詢電話:0374—2968818

  監督電話:0374—2968928

  許昌學院網址:https://www.xcu.edu.cn

  許昌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zs.x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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