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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2024招生政策(附曆年錄取分數線)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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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發布,詳細如下:

查看: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曆年錄取分數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三條 學校設立由相關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製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監督檢查錄取過程等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為招生錄取工作小組。

  第四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履行監督職責。

  第三章 學校概況

  第六條 學校全稱: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國標代碼:10485.辦學類型: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普通本科,辦學地址:龍子湖校區(鄭州市鄭東新區文苑西路15號)。與鄭州信息科技職業學院聯合辦學的專業,培養地點在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北路36號。

  第七條 辦學特點:學校建校於1949年,先後隸屬於航空工業部、航空航天工業部、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現為河南省人民政府與中國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在75年的辦學曆程中,學校秉承“嚴謹、求實、開拓、進取”之校訓,堅持“德育首位,教學中心,質量至上,育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堅持麵向航空航天產業、麵向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堅持“辦強航空航天工科、辦精傳統管理類學科,構建以航空航天工科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建設思路,確立了在航空工業管理和技術應用研究領域中的較強優勢,成為航空航天產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的人才培養基地,入選河南省特色骨幹學科建設高校,獲批為河南省博士學位一般立項建設單位。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要求

  第八條 學校2024年麵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學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來源計劃的分配依據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數量及曆年誌願情況;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條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誌願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有:工商管理類〔包含會計學、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審計學、財務管理、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金融學類〔包含金融學、金融工程、金融科技專業〕,材料類〔包含材料科學與工程、功能材料、材料成型及控製工程專業〕,土木類〔包含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計算機類〔包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專業〕,電子信息類〔包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專業〕,工業工程類〔包含工業工程、質量管理工程專業〕,經濟學類〔包含經濟學、經濟統計學專業〕,經濟與貿易類〔包含國際經濟與貿易、貿易經濟專業〕,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包含圖書館學、檔案學專業〕,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包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專業〕,外國語言文學類〔包含翻譯、英語專業〕,中國語言文學類〔包含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專業〕,設計學類〔包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第十條 學校除法語專業、南烏拉爾學院下設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外,其他專業隻開設英語語種的外語基礎課,其他語種的考生,入學後須改學英語。飛行器設計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入校後部分專業課為英文原版教材教學,外語為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報。南烏拉爾學院下設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為俄語。

  第十一條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要求考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19歲(2005年9月1日以後出生);身高,女生164CM(含)至175CM(含),男生175CM(含)至184CM(含);無色盲、色弱;聽力正常;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疤痕、無色素沉著、無反頜、無口齒不清、無“X”、“O”型腿;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舉止端莊。該專業體檢信息以2024年高考體檢信息為準。

  飛行技術專業要求考生:隻招收理科考生,性別要求為男性,年齡原則上為16至20周歲(出生日期在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間),外語僅限英語語種。根據教育部和民航局相關規定,對上站體檢、心理測試、背景調查合格的考生,招生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按當地當年高考文化課總分的60%執行,英語單科成績最低分數線按90分執行。在校培養期間,航空公司對學生學習成績、身體條件等進行專業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進入飛行訓練教學環節,未合格者將依據《鄭州航院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停飛管理辦法》轉入指定專業學習。

  其他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鑒於就業要求,色盲、色弱或身體患有殘疾的考生慎重報考航空航天類專業;女生慎重報考交通運輸(空管與簽派)專業。

  新生入校後,學校進行體檢複查,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二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製,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錄取。

  第十三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文化統考成績達到當批錄取控製分數線,符合我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普通本科專業,專業安排執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對已投檔考生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誌願,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安排專業。未能滿足所報專業誌願的考生,同意調劑的,調劑錄取到生源不足的專業;不同意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藝術類本科專業(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成績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對應類別統一考試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各省(市、區)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如果生源省份有明確的平行誌願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如果生源省份沒有明確的平行誌願投檔規則,按照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5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投檔。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5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依據綜合成績並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文化課滿分*50%。其中,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成績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省統考成績,設計學類、動畫、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和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成績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美術類省統考成績。

  第十四條 對於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頒發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貸助情況

  第十六條 學費標準。

  普通文史類本科:會計學、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專業48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4400元/生•學年。

  普通理工類本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專業55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5000元/生•學年。

  藝術類本科:設計學類和動畫專業8000元/生•學年,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8800元/生•學年。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與英國高地與群島大學合作舉辦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18000元/生•學年;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與波蘭社會科學與人文大學合作舉辦產品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本科教育項目:18000元/生•學年。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南烏拉爾學院(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與俄羅斯南烏拉爾國立大學共同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材料成型及控製工程、自動化、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質量管理工程專業學費暫按現行收費標準執行,如遇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與鄭州信息科技職業學院聯合辦學項目:5500元/生•學年。

  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大類培養階段暫執行大類學費標準,專業分流後依據實際就讀專業性質收繳學費。

  第十七條 新生入住的房間學校將根據學生所在學院及專業實際情況統一安排。住宿費標準暫定:6人間住宿費800元/生•學年,4人間住宿費1000元/生•學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獎助學貸情況。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係,確保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後複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補償、代償、減免政策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調整完善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教財〔2023〕4號)精神執行。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後可向高校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16000元。

  (三)獎學金: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設立本科生綜合獎學金,獎勵標準為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6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年300元。此外,還設立“霹靂”助學金、“北鬥星通”獎學金、“天築”獎學金、“雲姝”獎學金等企業獎助學金,獎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經濟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上崗服務,學生可關注學校通知自願申請,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先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資助。

  資助相關其他事宜,學校嚴格按照國家資助政策和《鄭州航院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鄭州航院國家助學金評定辦法》、《鄭州航院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等管理製度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資助和幫扶。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生修業期滿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飛行技術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當年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二條 招生谘詢方式。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招生谘詢方式:

  招生谘詢電話:0371-61916161

  考生申訴電話:0371-61912533

  紀檢監察監督電話:0371-61912610

  通訊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文苑西路15號鄭州航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450046

  學校網址:http://www.zua.edu.cn

  招生信箱:zsb@zua.edu.cn

  招生信息及錄取信息公布網址:https://zsxxw.zua.edu.cn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如果有與本章程不一致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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