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規範操作、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考生及家長、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為保證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全日製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生源質量,依據國家、各省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731,省內代碼:4079)。
第三條 學院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職院校。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第五條 學習形式:全日製。
第六條 辦學條件:學院位於省會哈爾濱市,占地麵積23.56萬平方米,建築麵積13.67萬平方米,在校生5600餘名。學院設有7係2部,50多個專業(方向)。學院擁有功能齊全的綜合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學術報告廳、學生公寓、餐飲中心、400米標準塑膠運動場等;建設有數字化校園、多媒體教學網、電子閱覽室等現代化設施。
第七條 師資隊伍: 學院擁有一批學曆高、技能強、素質好的師資隊伍,現有正高、副高124名,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教師(含在讀教師)132名,“雙師型”教師194名,具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較大的辦學規模。
第八條 院係設置: 學院設有生態工程係、環境保護係、生物技術係、工程技術係、經濟貿易係、人文社科係、機電信息工程係、思政部、軍體部等教學係部。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領導小組:成立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由黨委書記負責,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長具體負責,常設機構為學院招生辦,負責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全日製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錄取原則:高職專科的錄取分數,應在各相關省(市、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以上。對進檔的考生按考試科目總分計算錄取分。認可各省(市、區)招生辦的政策加分,錄取時按各省(市、區)招生辦的照顧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所有進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二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應的規定加分進檔。當確定專業時,以實際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加分考生。
第十三條 特殊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體檢要求:執行國家製定的體檢標準。學院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複查,對複查後不符合體檢要求的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五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五條 學生待遇:與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新生待遇相同,並享受學院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院優秀學生獎學金。按照國家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報到注冊後可以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第六章 畢業文憑
第十六條 考生正常畢業將獲得由我院頒發的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和報到證,畢業證書可在教育部官方網站(http://www.chsi.com.cn)查詢。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七條 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批複標準執行。詳見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學院住宿費用每生每年600—800元。
第八章 學院地址與谘詢熱線
第十九條 學院地址: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1038號
第二十條 谘詢電話:15714508001、15714508002、15714508003、0451-8247001、8247004、8247005
第二十一條 學院網址:http://www.hljstgc.org.cn
本章程解釋權歸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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