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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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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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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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齊全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折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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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借款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學校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並出具意見。貸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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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申請表和郵儲賬號,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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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行對申請資料進行調查核實,並審查學校是否已簽署初審意見、貸款總量是否未超過相應助學貸款管理部門核定給該學校的貸款控製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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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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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申請被批準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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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彙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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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和住宿費貸款按學年(期)發放,直接劃入學校賬戶上;生活費貸款,根據合同約定定期劃入借款人的活期儲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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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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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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