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學校性質、校址和組織機構
第一條 武漢體育學院為國家公辦的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是新中國首批設置的體育高等學府,現為國家體育總局與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後科研工作流動站。學校麵向全國招生,主要培養各類體育及體育相關專業高級專門人才。
第二條 學校代碼:10522,學校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461號。
第三條 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並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二章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收費標準
第四條 我校遵循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及就業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計劃數,編製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並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批。
第五條 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專業共24個,具體為體育教育、休閑體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運動人體科學、舞蹈表演(體育舞蹈、健美操、大眾藝術體操方向)、表演(武術表演、服裝表演、健身健美方向)、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視覺傳達設計、新聞學、英語、漢語國際教育、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體育經濟與管理、應用心理學、運動康複、康複治療學、教育技術學、機械電子工程,此外經教育部批準,體育學類(運動康複)麵向全國招收中外合作辦學學生。
第六條 我校收費嚴格按照2018年湖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章 錄取規定
第七條 考生健康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
第八條 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在此基礎上根據考生填報誌願的情況,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依據綜合考察、擇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按規定投入學校後,學校將根據其填報的專業(類)誌願,視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體檢等各方麵情況,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九條 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在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分=(文化考試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項目依據考生填報的誌願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條 體育類專業按照專業清原則安排專業錄取。湖北省統測成績優秀的考生,填報我校誌願,由學校自主確定統測和文化錄取標準,優先錄取體育類本科招生計劃30%,其它70%體育類本科招生計劃按照湖北省招辦體育專業投檔原則(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根據考生誌願,按高考成績的50%與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的75%之和排序),從高到低排名錄取。外省考生根據生源省投檔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因專業招生計劃數所限不能滿足考生誌願的,若考生服從調劑,可安排至其他專業。
第十一條 舞蹈表演、表演專業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且校考成績達到我校合格控製分數線。舞蹈表演、表演專業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錄取控製分數線後,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山東、河北、廣東省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考生以及河北、廣東報考我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且校考成績達到我校合格控製分數線,按文化成績、專業成績綜合排序(綜合分=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文化總分×100),從高到低錄取,其他省份認可省統考(聯考)成績;
對於專業成績認可省統考(聯考)成績的藝術專業有統一投檔原則的省市區,認可相關省市區投檔原則投檔,在文化和專業都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沒有統一投檔原則的省市區,在文化和專業都合格的考生中,視覺傳達設計、舞蹈學專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於投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於投檔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
第十二條 新聞學、英語、漢語國際教育、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體育經濟與管理、應用心理學、運動康複、康複治療學、教育技術學、機械電子工程等文理類專業在各省(區、市)劃定的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上,我校按照考生誌願、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檔,調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05%以內。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誌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誌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誌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誌願。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誌願。征集誌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對擬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我校按考生的院校誌願、專業誌願、高考成績的順序進行確定。如考生所填誌願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範圍內調劑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清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武當山國際武術學院本科專業原則上隻錄取填報該專業誌願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英語單科高者優先。
第十四條 按各省招辦公布政策規定,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後的成績排隊,按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條規定錄取。
第十五條 凡填報我校誌願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後不換錄、不退檔。
第十六條 違規報名、考試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投檔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十七條 因肢體殘疾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投檔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十八條 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十九條 不符合有關學科、專業特殊錄取要求的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二十條 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 獎學金、貧困生資助措施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我校設有學校優秀獎學金、優秀運動員獎學金和各種單項獎學金。各類獎學金主要獎勵在思想品德、學習、訓練、科研、競賽、社會活動等方麵表現突出的學生。
第二十三條 凡達到學校相關要求可申請以下國家獎助學金:大二及以上特別優秀本科生可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獲得國家助學金(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我校專門設立扶貧助困基金,為家庭經濟困難且努力學習表現良好的學生提供資助;並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多種勤工助學崗位;我校已開通綠色通道,協助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保證特困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未委托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武漢體育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瑜路461號 郵編:430079
招辦網址: http://zs.whsu.edu.cn
聯係方式: (027)87190168或87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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