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漢陽街65號;
東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長青路24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發電廠及電力係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電廠熱能動力裝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模具設計與製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機械設計與製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汽車製造與裝配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有色冶金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礦物加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信息安全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移動應用開發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動漫製作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連鎖經營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導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會展策劃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工程測量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移動通信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700元;
物聯網應用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空中乘務(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民航運輸(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國際郵輪乘務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汽車製造類(中外合作辦學)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市場營銷類(中外合作辦學)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會計(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建築工程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第三章 學曆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係。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於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後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後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誌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立獎助基金,同時建立了一係列的製度和資助措施。主要包括:(1)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主要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2)學校設有一般困難補助、特殊困難補助、突發事件補助,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生活困難或有臨時困難的學生予以資助;(3)本人及家庭經濟確有特殊困難,且符合學校學費減免規定者,可申請減免學費。(4)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各種勤工助學的機會。
第九條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十條 其他
有關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製,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一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二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三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製訂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20%以內。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錄取時采取“專業優先”,即錄取時一誌願生源充足的專業,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一誌願的考生,一誌願生源不足專業,按誌願順序錄取;對同批次同一院校誌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誌願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並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
3、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規定的辦法執行,即對投檔成績相同的的考生文科順序比較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順序比較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投檔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及安排專業。
4、未滿足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5、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並錄取。
第十五條 聯係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tc.edu.cn
通訊地址:吉林市龍潭區漢陽街65號
聯係電話: 0432-63426560; 0432-63426587
第十六條 本章程無特別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