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及《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際,省高招委、省教育廳製定了《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各地各高校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遵照執行。
《規定》與2016年相比較,主要變化有:
1.考試文具由考生自購自帶。為滿足網上評卷的答題要求,基本配備為:2B塗卡鉛筆,繪圖鉛筆(HB),0.5mm中性黑色水筆(可配替換芯),考試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圓規,橡皮擦,透明無字墊板;超出上述品種的文具禁止帶入考場。
2.優化誌願填報安排,調整錄取工作周期。由去年的四次集中填報改為三次集中填報,將原第三次填報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合並到第二次一並填報。三次集中填報分別為:
6月24日9時-25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本科軍事(國防生)、武警院校誌願(實行平行誌願,以下簡稱軍事類誌願),期間允許考生對本次填報誌願修改一次。
6月29日9時-7月2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非軍事類本科、國家專項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專項、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地方專項、蘇區專項誌願)、第二批本科院校、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次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誌願,期間允許考生對本次填報誌願修改一次。
8月2日9時-5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高職(專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職(專科)、三校生高職批次院校誌願,期間允許考生對本次填報誌願修改一次。
3.完善地方專項和蘇區專項投檔辦法。改為:地方專項和蘇區專項招生高校單設院校代號,和一本統招計劃列為同一批次,投檔時按考生誌願平行投檔,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填報專項計劃代號高校均為無效誌願。
4.增加5A級青年誌願者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誌願者守信聯合激勵係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誌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取消徒手畫加試統一要求。以往報考建築學、園林設計等專業,高校要求考生加試徒手畫。但近年來,高校不再嚴格要求,一般為入學後再複試。對考生不再作加試徒手畫統一要求,由考生根據高校招生簡章規定自行處理。
6.明確藝術、體育類專業和文化均不降分錄取。
7.不再安排高職(專科)補錄。明確所有高校在集中錄取工作結束後不再組織征集誌願錄取。
8.強調考生紙質檔案袋,考生不得擅自啟封、拆閱。
9.明確錄取後應征入伍的考生要及時向錄取高校提出保留學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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