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定內蒙古師範大學2018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及層次
第二條 學校名稱:內蒙古師範大學 國標代碼:10135
第三條 學校校址:
賽罕校區:呼和浩特市昭烏達路81號。
盛樂校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盛樂經濟園區。
青年政治學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內蒙古青少年生態園。
人民武裝學院:呼和浩特市海拉爾西路軍區教導大隊。
興安學院:烏蘭浩特市烏察公路160號。
二連浩特國際學院:二連浩特市南環西路1085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專科。
第五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自治區重點大學。
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校全日製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成立了學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招委會”),重大問題由學校招委會集體討論決定。
第七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普通高考本、專科生招生錄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辦公室和各學院參與招生錄取工作的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對參與的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選拔和培訓,確保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第八條成立了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監察審計處有關人員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檢查招生工作全過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
第九條 根據學校教育教學資源、社會需求及生源情況製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審批後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錄取批次
1.藝術類:區內本科提前錄取,區外按各省(市、自治區)具體要求安排。
2.體育類:區內本科提前錄取,區外按各省(市、自治區)具體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區內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區外按各省(市、自治區)具體要求安排,專科在高職高專批次錄取。
4.青年政治學院普通文科本科專業:區內本科二批錄取。
青年政治學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專科專業:區內高職高專批次錄取。
5.興安學院:對口中職本科錄取。
6.二連浩特國際學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區內本科二批錄取。
第五章 招生條件
第十一條 招生條件和加分政策按照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文化課成績是指高考成績加上政策加分之後的投檔成績。浙江省按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誌願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條 體檢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有特殊要求的專業:
1.英語專業及方向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
2.英語(漢語授課)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口語達到合格標準,聽力成績要求12分以上,同時英語筆試成績要求110分以上。
3.數學與應用數學(漢語授課)專業,數學成績要求80分以上,數學與應用數學(蒙語授課)專業,數學成績要求60分以上。
4.統計學專業,數學成績要求80分以上。
5.國際交流學院專科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外語成績要求50分以上。
6.心理學(蒙語漢授)專業漢語文成績要求90分以上。
7.國際現代設計藝術學院的戲劇與影視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動畫)專業外語成績要求60分以上。
8.基礎教育學院小學教育(英語)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口語達到合格標準。
9.體育教育(足球)專業隻招收足球專項考生。
10.所有音樂類專業考生的聲樂、器樂種類必須符合專業方向和備注中的要求。
11.二連浩特國際學院蒙授音樂的舞蹈學(蒙古族舞蹈)專業隻招蒙古族舞蹈考生。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錄取方式:學校積極配合各省(市、自治區)計算機網上錄取工作,全部采用網上遠程錄取的方式。
第十五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製。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根據學校發展的實際情況,結合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以及曆年生源數量、質量,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 提檔比例按照有關省(市、自治區)規定執行。錄取原則:第一誌願、第一專業清的方式;如有剩餘計劃再采取第一誌願、第二專業清的方式。
錄取時遇到平行分,同等條件下,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數學、外語(蒙朝語授課考生取外語、漢考三級成績高者)進行排序,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各科成績和報考其他院校的專業誌願情況調劑到其他相關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有關規定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麵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擇優錄取的原則,並符合教育部及本省的相關規定。
1.雕塑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使用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製線,按考生誌願、按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美術學類(雕塑專業除外)、設計學類、動畫及其中外合作辦學方向,使用計劃投放省(市、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達到計劃投放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製線以上,按考生誌願、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計劃投放省(市、自治區)編導類專業統考成績,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達到計劃投放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製線以上,按考生誌願、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
4.音樂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及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使用相應統考或聯考成績。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達到相應科類本科最低控製線後,按考生誌願、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
5.旅遊管理(空中乘務校企合作)本科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使用我校與內蒙古民族大學聯合組織的專業測試成績,對專業麵試與體檢合格、且有高考誌願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
6.內蒙古自治區空中乘務專科專業,使用我校與內蒙古民族大學聯合組織的旅遊管理(空中乘務校企合作)專業測試成績,對專業麵試與體檢合格、且有高考誌願的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7.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達到本科最低控製線後,按照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8.二連浩特國際學院蒙語授課的會計學、經濟學、學前教育、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與蒙古國大學2+2模式合作培養,兩年以後必須去蒙古國學習,獲得雙學位;蒙語授課旅遊管理專業與蒙古國大學3+1模式合作培養,第三年必須去蒙古國學習一年;俄語專業與俄羅斯大學2+2模式合作培養,兩年後必須去俄羅斯學習,獲得雙學位;漢語授課的學前教育、經濟與金融、旅遊管理專業與俄羅斯大學2+2模式合作培養,兩年後可以選擇到俄羅斯大學學習,獲得雙學位。
9.教育學類大類招生,第二學年分教育學、學前教育兩個專業培養。
10.地方免費師範生錄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的本年度文件要求執行。為保證簽約率和報到率,地方免費師範生各專業隻錄取有專業誌願考生,不接收專業調劑。
11.報考我校對口高職美工設計類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的合格線,按文化課從高到低錄取。
12.公共外語教學隻開設英語和日語,其他語種考生,入校後需要在英語或者日語中選擇進行公共外語學習。
1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及方向、校企合作辦學各專業及方向、民族藝術學院各專業、國際交流學院HND各專業、二連浩特國際學院各專業,隻錄取有專業誌願考生,不接收專業調劑。
第十八條 保送生錄取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高水平運動員:符合國家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條件,文化課成績達到相應要求,按加試術科成績擇優錄取。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招生谘詢電話:0471-4392514,歡迎考生及家長谘詢。
網址:http://www.imnu.edu.cn。
電子郵件:zhaoban@imnu.edu.cn。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財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財務司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製定的高校本專科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嚴格遵守學校招生錄取原則,杜絕錄取過程中的舞弊行為,對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新生入學後按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經複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實行六公開三監督製度,認真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內蒙古師範大學負責解釋。
內蒙古師範大學
2018年4月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