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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基本規定和要求
    2021-11-15
    內蒙古教育發布
    作者:
    關注掌上高考
    

    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基本規定和要求

    一、報考類別與本科專業

      (一)藝術類報考類別

      我區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分為美術類(含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下同)、音樂類、編導類和其他藝術類,相應的報考類別分別為:

      美術類:美術(文)、美術(理)、蒙授美術(文)、蒙授美術(理)。

      音樂類:音樂(文)、音樂(理)、蒙授音樂(文)、蒙授音樂(理)。

      編導類:編導(文)、編導(理)。

      其他藝術類:其他藝術(文)、其他藝術(理)、蒙授其他藝術(文)、蒙授其他藝術(理)。

      (二)藝術類包含的本科專業

      美術類包括動畫、美術學、繪畫、雕塑、中國畫、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和數字媒體藝術等專業。

      音樂類包括音樂表演和音樂學等專業。

      編導類包括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和戲劇影視導演等專業。

      其他藝術類包括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教育、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流行音樂、音樂治療、流行舞蹈、表演、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錄音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攝影與製作、影視技術、戲劇教育、攝影、書法學、實驗藝術、跨媒體藝術、文物保護與修複、漫畫、藝術與科技、陶瓷藝術設計、新媒體藝術和包裝設計等專業。

      以上僅列出藝術類本科專業,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參照執行。

      若相關高校其他藝術類專業根據學科設置、培養目標等,要求美術類(音樂類或編導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的,其招生計劃可列在美術類(音樂類或編導類),考生應據此選擇報考類別。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隻能在上述報考類別中選擇其一,不得跨類別報名。考生可參照藝術類報考類別包含的本科專業,結合報考高校對考生擬報專業的統考等要求,選擇相應的報考類別。

      (三)高校公布招生信息

      各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要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公布藝術類招生簡章和校考工作方案,告知考生參加省級統考科類,組織考生參加校考報名,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含確認省級統考是否合格),及時登錄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係統,按照我區上傳的藝術類招生專業與子科類對照表,準確上傳擬在我區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和科類、子科類對應關係,上傳並匹配校考報名考生信息、考生成績信息等,發布校考合格名單。

    二、統考

      美術類和編導類專業統考隻有筆試,音樂類專業統考包含筆試和麵試兩部分。統考筆試和麵試均在標準化考場中進行。筆試全區統一命題,閉卷考試,按高考的考務管理規定施考,實行網上閱卷。嚴把考試評分關,科學製定專業考試評分標準,確保評分公平公正。麵試實行全封閉管理,麵試考場全程實時視頻監控,對每位考生考試過程全程錄像、錄音,並實施“五個隨機”,即:隨機編排考生考試時間;隨機抽取考生考試考場;隨機抽取考生考試順序號;隨機抽取考生考試試題;隨機確定每場考試評委並定期輪換。麵試時由多名評委現場獨立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後取平均成績作為考生麵試成績。

      (一)美術類專業統考

      美術類專業統考科目分為色彩、素描、速寫,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統考時間為2021年12月12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寫17:10—17:40。

      色彩的考試形式為默寫試卷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內容或根據考場試卷提供的圖片按試題要求作畫,素描、速寫的考試形式為表現考場試卷提供的圖片或相關材料所規定的內容。

      考生在報名地點所屬盟市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實行疫情管控或封控的區域所涉考生,視疫情防控態勢,另文通知考試地點。美術類專業統考由考點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二)音樂類專業統考

      音樂類專業統考總分300分。

      筆試滿分30分,考試時間為2021年12月12日9:00-11:00。其中:基本樂理10分,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練耳20分,考試形式為通過播放設備播放試題、閉卷、筆試。

      麵試滿分270分,考試於2021年12月30日開始,預計2022年1月8日結束。其中:演唱(聲樂)或演奏(器樂)240分,考試形式為現場演唱或演奏,視譜、背譜考生自定;視唱30分,考試形式為現場唱譜。

      麵試考場隻提供鋼琴,除鋼琴考生外,其他器樂考生一律自帶樂器。考生可選擇有伴奏或無伴奏表演。考場不提供伴奏服務,考生可自帶伴奏(鋼琴和手風琴演奏的器樂考生除外)。聲樂和器樂考試均不得使用音像製品伴奏。同一考生先進行聲樂或器樂表演,後進行視唱,中間不間斷、不提示、不更換評委。

      12月28日開始,進行伴奏人員注冊、信息采集。有關伴奏人員的注冊、相關信息采集等事項按屆時發布的有關文件執行。考生須按要求從已注冊的伴奏人員庫中選擇自己的伴奏人員並保存到音樂麵試管理係統。每個考生隻能選擇一名伴奏人員。凡未選擇伴奏人員的考生,表演時不允許有伴奏人員伴奏。考試時,伴奏人員須持居民身份證通過人臉識別驗證入場,並服從考點的相關管理。評委在給考生打分時還須給伴奏人員打分,分數不合格或違反考場紀律的伴奏人員將被取消伴奏資格,並列入伴奏人員黑名單,之後不得參加同類考試伴奏工作。

      考生在報名地點所屬盟市參加音樂類專業統考筆試,實行疫情管控或封控的區域所涉考生,視疫情防控態勢,另文通知考試地點。音樂類專業統考筆試由考點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考生均在內蒙古師範大學(賽罕校區)參加音樂類專業統考麵試,實行疫情管控或封控的區域所涉考生,視疫情防控態勢,另文通知考試方式和地點等。音樂類專業統考麵試由內蒙古師範大學負責組織實施,麵試評委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派出。

      (三)編導類專業統考

      編導類專業統考考試科目分為筆試一和筆試二兩科,每科滿分150分,總分300分。筆試一包括文學藝術常識、命題寫作、創意策劃,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筆試二包括影視作品分析、影視作品評論,考試形式為播放影視作品(或作品片段),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2021年12月12日,其中:筆試一9:00-11:30,筆試二14:30-17:00。

      考生在內蒙古大學(校本部)參加編導類專業統考,實行疫情管控或封控的區域所涉考生,視疫情防控態勢,另文通知考試地點,編導類專業統考由內蒙古大學負責組織實施。

      (四)統考成績公布

      我區不發放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統考成績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門戶網站“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公布的成績為準,考生登錄該網站可查詢本人成績。藝術類專業統考各類別本專科合格分數線與統考成績一並公布。

    三、校考

      各高校在我區設點組織校考,或對我區考生在我區以外設點組織的校考,均須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類型考試招生相關規定。報考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應持考生自行打印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所報考高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報名和考試。考生不得在兩個及以上考點參加同一高校相同專業的校考。

      (一)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校考

      1.美術類。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直接使用我區美術類統考成績錄取,也可麵向我區美術類統考合格的考生組織專業校考;其他高校不再組織校考,使用我區美術類統考成績錄取。

      2.音樂類和編導類。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具有藝術學門類相關專業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授予點的區外高校、中央部屬高校和藝術類專業辦學特色明顯的區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區音樂類或編導類統考成績錄取,也可麵向我區音樂類或編導類統考合格考生組織專業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樂類、編導類專業一律不得麵向我區考生在我區及我區以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設點組織校考,統一使用我區相應類別統考成績錄取。

      3.參加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校考的考生,必須參加相應類別的統考且統考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否則,其校考成績不予認可,不得填報相關誌願,高校亦不得錄取。違反此規定組織校考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組織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負。

      (二)其他藝術類專業校考

      在我區招生的其他藝術類各專業的專業課考試全部由招生高校實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獨立或聯合組織校考。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按要求參加相應院校組織的校考。

      若相關高校獨立實施校考確有困難的,可委托有條件獨立組織校考的高校組織實施。委托高校需自行組織校考考生報名,按被委托高校收費標準收費,報名結束將報名考生名單提供給被委托高校,並積極配合被委托高校要求派出相關專家參與校考工作。校考成績由被委托高校提供委托高校,委托高校按規定自行確定校考合格名單。具體委托事宜由委托高校和被委托高校商定,並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備案。

      (三)校考時間及地點

      擬在我區設立校考考點的區外高校,須在2021年12月25日前將招生專業及方向、考試科類、考試科目等函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備案(附件1:區外高校在我區設立校考考點申請表,報備方式同上),經批準並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後方可在我區指定的考點組織校考,否則,不得在我區設點組織校考,我區一律不予認可考生的校考成績,違反此規定組織校考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組織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負。校考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等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

      擬在我區設立校考考點的區外高校,校考統一安排在內蒙古藝術學院進行。若考生人數較多,將由內蒙古藝術學院協調安排在校外其他地點考試。

      不在我區設立校考考點的高校,考生須按相關高校對外發布的藝術類報名、考試相關工作安排和要求參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則上應在我區相應類別統考成績和本專科合格分數線公布後進行。

      (四)校考合格人數確定

      在我區分列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校確定的各專業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本校上一年度相應專業在我區錄取人數的4倍。對於應試人數不足上一年度相應專業在我區錄取人數4倍的專業,同樣要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科學確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績差的考生,不得將全部應試考生均視為合格。區內高校不向我區考生發放校考專業考試合格證書,考生考試成績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的成績為準;區外高校是否向我區考生發放校考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由學校自定。專業考試成績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報並經“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的成績為準。

      (五)校考成績報送

      已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應於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計劃後,立即將上傳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係統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與全國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係統的招考類型、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對應關係以電子表格和加蓋公章的電子掃描件兩種形式報送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並將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報送我中心,報送方式為高校錄入,錄入網址屆時通知。高校各藝術類校考專業確定的我區校考合格人數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在我區錄取人數4倍的,該專業上報成績均無效,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違規高校承擔。對因高校報送校考成績時出現的考生報考類別與招生計劃考試類型歸屬不符合我區兼報規定、統考成績未達到相應合格標準、數據不及時、內容不準確以及數據結構不規範等情形,影響考生校考成績公布、填報誌願、投檔以及錄取的,產生的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

      未按藝術類報名的考生,如果參加了高校組織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績無效,也不允許填報藝術類專業誌願。

      (六)校考成績查詢

      從2022年6月份開始,藝術類考生可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本人校考成績。如果校考成績有誤,考生應迅速與高校聯係,由高校負責在2022年6月15日前與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聯係更正,之後一律不再變更考生校考成績。

      (七)校考收費

      區內高校組織校考可參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關於延續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國家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複函》(內發改費函〔2014〕373號)收取費用。

    四、招生簡章或章程

      各高校藝術類《招生簡章》中的內容須符合相關規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招生簡章》與《招生章程》中錄取規則必須表明藝術類統考成績或校考成績在錄取中的使用原則以及專業考試成績與文化課統考成績在錄取時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須通俗易懂、準確明了、體現公平。同一高校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藝術類《招生簡章》、考試工作方案、招生辦法等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後,報屬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定。

      建議區外高校應分藝術報考類別、分專業製定在我區招生的藝術類錄取規則,錄取時按已公布的錄取規則分專業進行錄取。區內高校繼續實行專業誌願清的錄取規則。

      對於使用我區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我區網報誌願係統可提供第一專業誌願的四種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報誌願時考生根據所填報高校的錄取規則選擇相應的排序方法,從而了解本人在所報高校、專業的排名。建議高校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使用我區統考成績進行錄取,並明確錄取規則按以下4種排序方式之一錄取:

      1.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下同)排序;

      2.按統考成績排序;

      3.按文化課成績×40%+統考成績×60%排序;

      4.按文化課成績×60%+統考成績×40%排序。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進一步完善特殊類型招生辦法,相關工作不得與教育部、自治區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章程相違背。

    五、招生計劃

      (一)嚴格限定藝術類專業的報考類別和範圍

      各高校美術類、音樂類和編導類包含的招生專業計劃以及要求相應的美術類、音樂類或編導類專業統考成績的專業計劃,根據招生情況須列在美術類、音樂類或編導類,其他的藝術類專業計劃須列在其他藝術類。同一藝術類專業計劃可列在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或其他藝術類之一,不可同時列在多個類別內。我區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不區分文、理科,文、理科藝術類考生皆可報考(有關高校專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專業的有關招生要求

      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對於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須編製分省分專業計劃,安排在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提前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藝術考試報考類別及錄取要求(凡省級統考涵蓋的專業,學校不得組織校考),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其中,允許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的高校,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我區普通本科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

    六、校考專業考試準考證及統考通知單發放

      高考報名確認完成後,考生可登錄高考報名係統自行打印《專業考試準考證》,用於參加高校校考報名、考試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統考使用的《專業統考通知單》須考生本人自行登錄高考報名係統打印,具體打印時間請關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和內蒙古招生考試官方微信公眾號。

      參加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可於統考前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本人筆試、麵試的時間和地點安排,統考時需持《專業統考通知單》;參加藝術類專業校考時,需持《專業考試準考證》及報考高校發放的考試證件等材料。

      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統考和校考,均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

    七、兼報原則

      填報誌願時,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成績,可兼報該院校其他藝術類相應專業;美術類不能兼報音樂類和編導類專業,音樂類不能兼報美術類和編導類專業,編導類不能兼報美術類和音樂類專業;其他藝術類考生不能兼報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

      蒙授美術考生若達到美術專業合格成績可兼報美術專業;蒙授音樂考生若達到音樂專業合格成績可兼報音樂專業;蒙授其他藝術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藝術專業校考合格成績,可兼報該院校其他藝術相應專業。

      報考蒙授美術(文)、蒙授音樂(文)和蒙授其他藝術(文)的考生,若達到蒙授文科或文科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可兼報蒙授文科或文科。

      報考蒙授美術(理)、蒙授音樂(理)和蒙授其他藝術(理)的考生,若達到蒙授理科或理科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可兼報蒙授理科或理科。

      報考美術(文)、音樂(文)、編導(文)和其他藝術(文)的考生,若達到文科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可兼報文科。

      報考美術(理)、音樂(理)、編導(理)和其他藝術(理)的考生,若達到理科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可兼報理科。

    附件1

    區外高校在我區設立校考考點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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