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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回族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
    2021-12-02
    寧夏教育考試院
    作者:
    關注掌上高考
    

      為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籍和學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寧夏有常住戶口滿3年(截止日期按2021年12月31日前推連續計算,下同),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具有寧夏全日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3年,並完成規定的學製年限;

      (2)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寧夏有常住戶口滿12年,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同等學力(須提供全日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結業證書或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中等階段教育同等學力認定證書);或考生高中階段在區外學校實際就讀,並完成規定的學製年限(須提供高中階段實際就讀學校出具的完整的學習經曆證明),且考生本人必須在外出就讀前在戶籍所在地教育考試中心辦理外出就讀備案登記手續。未按規定辦理外出就讀備案登記手續的,按本條第8款執行;

      (3)考生在寧夏有常住戶口滿12年, 有合法穩定住所,具有寧夏小學、初中和全日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並完成規定的學製年限;

      (4)考生在寧夏有常住戶口滿2年,有合法穩定住所,年齡在25周歲以上(含25周歲) ;

      (5)考生父親或母親是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調入我區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或按寧黨發〔2009〕47號文件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寧夏有常住戶口,有合法穩定住所,考生具有寧夏全日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部隊調防幹部子女,參照本條規定執行) ;

      (6)考生父親或母親來寧投資經商滿3年(截止日期按2021年12月31日前推計算),經評估確認,近3年各種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且近3年每年繳納各種稅金25萬元以上(含25萬元),按有關規定辦理過來寧投資經商備案登記手續,考生本人在寧夏有常住戶口滿3年,有合法穩定住所,具有寧夏全日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3年,並完成規定的學製年限,符合寧夏普通高中畢業標準;

      (7)考生在寧夏有常住戶口,有合法穩定住所,具有寧夏全日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3年,並完成規定的學製年限,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6款規定的,可以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報考區內本科院校和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或專業;

      (8)考生在寧夏有常住戶口,有合法穩定住所,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7款規定的,可以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報考區內除第一批錄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專業和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或專業;

      (9)非寧夏戶籍流動人員子女考生父親或者母親(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寧夏具有連續6年以上合法穩定職業(含6年,截止日期按2021年12月31日前推計算),在寧夏連續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穩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21年12月31日前推計算),在寧夏累計繳納3年以上社會保險參保費(含3年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截止日期按2021年12月31日前推計算),考生本人在寧夏初中和高中學校連續就讀滿6年(截止日期按2022年8月31日前推計算),具有寧夏高中階段學籍和寧夏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以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報考區內所有普通高等學校以及區外除第一批錄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專業和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或專業;

      (10)非寧夏戶籍流動人員子女考生父親或者母親(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寧夏具有滿3年不滿6年(含3年,截止日期按2021年12月31日前推計算)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在寧夏累計繳納3年以上社會保險費(含3年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截止日期按2021年12月31日前推計算),考生本人在寧夏高中學校連續就讀滿3年(截止日期按2022年8月31日前推計算)、具有寧夏高中階段學籍和寧夏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加蓋學校公章和校長簽名的完整的高中就讀檔案(包括考生本人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每學期報名注冊登記表和學生手冊),可以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報考區內除第一批錄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專業和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或專業。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曆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取得少年班、數學英才班考試資格的考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製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考類別

      報考類別分為文史類、理工類,考生報名時隻能選擇其中一種類別。

      參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殘疾生單獨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等)都必須按文史類或理工類報名。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文科考生按文史類報名,理科考生按理工類報名,報名時還須同時填報藝術統考的相應科類。報考體育類專業的,文科考生按文史類報名,理科考生按理工類報名,報名時還須同時填報“兼報體育類”選項。

      擬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外語類專業及要求進行外語口試專業的考生,高考報名時須填報參加英語口試。

      普通高中畢業生必須參加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才能參加高職院校單獨自主招生。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並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考試、錄取。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考生在所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或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取得考生號後,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www.nxjyks.cn)填報本人信息。

      1.具有寧夏戶籍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由學籍所在學校組織網上報名。

      2.具有寧夏戶籍的往屆生、限報考生、無我區學籍考生和其它特殊情況考生,在常住戶口所在縣(市、區)的教育考試中心申請報名。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不得拒報。

      3.不具有寧夏戶籍的流動人員子女考生(高級中等教育應、往屆生),必須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申請報名。

      4.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不得接收往屆和非本校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參加本校組織的網上報名。

      (二)報名流程

      第一時段(考生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日至5日進行網上填報個人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第二時段(現場確認、信息采集和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12月6日至25日;其中報考藝術類的考生現場確認、信息采集和網上繳費須在12月12日前完成;

      第三時段(考生報考資格初步審查時間):2021年12月1日至31日;

      第四時段(公示、考生報考資格複查時間):2022年1月5日至本年度錄取工作結束;

      第五時段(考生照顧政策及便利審核時間):2022年4月30日前;

      第六時段(體檢、綜合素質評價時間):2022年4月18日前完成集中體檢和審核工作並將體檢表、綜合素質評價表送寧夏教育考試院信息處掃描。體檢複檢、終檢工作5月20日前結束,5月20日後不再受理考生的複檢、終檢申請。

      網上報名期間,考生須負責錄入本人基本信息,申報照顧政策項目(含“山區”考生照顧項目和麵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生源項目);選擇是否參加英語口試;擬報考藝術類或者體育類的考生還需錄入兼報藝術的類別或者是否兼報體育類;擬報考音樂學類的考生,選報聲樂時還須填報3首《寧夏藝術統考音樂類聲樂曲目》中的歌曲作為聲樂備考曲目,選報器樂時還須填報2首獨奏曲目作為備考曲目。

      班級管理員(班主任)負責複核考生報名信息,如實錄入考生學籍、戶籍信息。信息確認期間,報考點負責初審考生報名資格以及少數民族考生、山區考生等照顧項目和農村考生身份;

      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報考考生進行信息現場確認,協調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小組、領導小組複審考生報名資格以及少數民族考生、山區考生等照顧項目並公示,初審考生填表申報的照顧項目,依據麵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生源範圍的規定,審核考生是否符合專項計劃報考條件並公示;

      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終審全區照顧項目(不含民族和山區照顧項目)並公示。

      (三)報名材料

      為加強考試管理,防範打擊替考、偽造身份等違規報考行為,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繼續使用考生身份驗證係統。考生圖像信息采集和現場確認信息同步進行。考生須準備以下材料:

      1.具有寧夏戶籍的考生提供戶口簿;不具有寧夏戶籍的流動人員子女考生,須提供父親或者母親(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寧夏具有規定要求年限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在寧夏繳納3年以上社會保險費等相關證明材料;

      2.居民身份證;

      3.具有寧夏戶籍的考生,提供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證明(普通高中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或學籍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其中區外就讀學生及來寧投資經商等人員子女還必須提供允許在寧參加高考的備案登記表;不具有寧夏戶籍的流動人員子女考生,提供自治區教育廳監製的《義務教育證書》,就讀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寧夏高中階段招生考試成績,加蓋學校公章和校長簽名的完整的初高中就讀檔案,就讀檔案包括考生本人初中學生登記表、初中每學期報名注冊登記表和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高中每學期報名注冊登記表;

      4.申請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須持相關原始證明材料及複印件(一式兩份);

      5.戶籍已從山區遷入川區縣(市、區)的自治區內政策性移民子女,還需持證明本人身份及搬遷時由遷入縣(市、區)扶貧(移民)主管部門根據搬遷移民電子花名冊出具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式兩份);

      (四)現場信息確認及網上繳費

      考生持相關材料,按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1.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報考資格初審。

      3.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證信息。如因技術原因等無法采集的,需登記無法采集的原因,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備案,確保考生身份信息完整準確。

      4.進行考生本人電子照片現場采集。

      5.考生現場核對報名信息登記表無誤後,簽名交報考點,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保存備查,並在考生錄取後裝入考生紙介質檔案。

      6.現場確認無誤後,登錄網上報名係統,進行網上繳費。

      隻有在規定時間內繳費成功才表示報名完成,未繳費視作放棄報名。

      因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在網上填報本人報名基本信息,未按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信息現場確認和繳費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組織分工

      全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在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寧夏教育考試院具體負責組織安排各項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和各報考點,按照分工及職責組織實施。

      (一)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全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協調;確保網上報名係統正常運行,保障網絡和數據安全;發布相關信息,培訓有關工作人員等。

      (二)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協調報名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負責轄區內報考點(教育考試中心指定的場所或學校,下同)的安排確定;培訓和選派報考點管理員及工作人員;負責登錄密碼的管理工作;在網上報名的各個時段通知並及時組織考生進行網上填報信息和信息現場確認工作;初審考生本人申報的所有照顧項目,並對考生網上申報的照顧項目信息進行核對,確保考生報名信息的準確無誤;做好報考資格和享受照顧政策考生標識公示工作;做好“山區”考生的資格審核和標識工作;做好符合麵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報考考生資格的審查、信息采集、公示和標識工作;對農村考生要認真複核其農村戶籍身份;實時監控考生網上報名和信息現場確認情況;及時處理網上報名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打印綜合素質評價表,並組織做好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打印考生體檢表,並組織做好考生體檢工作等。

      (三)報考點負責本報考點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與管理,成立網上報名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聯絡員、技術指導、班組管理員等崗位,明確各個崗位責任;打印發放考生報名表(草樣);組織、指導本報考點考生網上報名工作;監控本報考點考生填報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進度;為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提供網上填報信息場所及服務;幫助考生解決信息填報和信息現場確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督促本報考點的考生按時上網填報信息和進行信息現場確認;做好本報考點考生報名資格初審工作;做好報考資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公示工作;為考生提供網上報名的谘詢服務。

    五、工作要求

      (一)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網上報名係統初始化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維護本轄區派出所代碼庫和中學代碼庫工作,設置報考點管理員賬號和權限,生成往屆生、社會考生和不具有寧夏戶籍的流動人員子女考生的網上報名考生號;報考點設置班級管理員(班主任)賬號和權限,由班級生成具有寧夏戶籍考生應屆生網上報名考生號。

      (二)縣(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可在考生網上報名和考生信息確認期間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對於符合報名條件第4條中第7、8、9、10款的考生,還須要求考生填報相關報考承諾書。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須依據同級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小組的審查結論,組織符合我區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並核發準考證。對不符合我區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

      (三)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須認真審核申報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資格,核對考生網上申報的照顧項目並修正照顧項目特征信息,同時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名單以及證明資料的複印件(1份)。

      (四)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應將所有報名考生名單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各中學要以班級為單位,將報考考生名單在學校、班級顯著位置張榜公示,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學籍號、戶口所在地、應往屆、農村戶籍、是否符合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符合專項計劃報考條件、擬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等內容。

      (五)考生網上報名數據除用於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對外提供考生相關信息,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違反規定者將依法嚴肅查處。

      (六)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打印數據由客戶端子係統自動下載,用加密方式導入係統中,任何人不得打開數據庫。

      (七)管理機構的用戶名和密碼是登錄管理係統的唯一途徑,有關人員須妥善保管。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要加強用戶管理,各級管理機構原則隻建立一個管理員賬號和一個操作員賬號,用戶名須實名注冊。考生登錄密碼須妥善保管,如有考生遺失登錄密碼可以向其報考點書麵申請,由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管理人員重置為初始密碼,考生下次登錄時立即修改。

      (八)殘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試“合理便利”的,根據《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精神,應在2022年1月底前,向報名所在地教育考試中心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由報名所在地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原件,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和審核人簽名後加蓋單位公章),並如實填寫《殘疾人報考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受理並審核在本地參加考試的殘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請,牽頭組織由教育考試中心、殘聯、衛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專家組,結合殘疾考生的殘疾程度、日常學習情況、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以及考試組織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並形成書麵評估報告。在2022年4月30日前,彙總轄區所有殘疾考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複印件、《殘疾人報考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和專家組書麵評估報告後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批。

    六、違規處理

      在高考報名戶籍、投資、納稅、工作經曆、住所、社會保險、學籍、檔案、注冊登記、照顧項目等環節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分別給予取消報名資格、取消考試資格、取消錄取資格、取消已錄取的高校學籍等處理。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七、報名考試費

      報名考試費為每生145元;體育類專業考試費為每生50元;藝術統考報名考試費分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每人次160元,美術與設計學類每人次140元,戲劇與影視學類每人次20元。英語口試費為每生30元。

      本辦法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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