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實施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類別與計劃編製
(一)山東省藝術類招生專業劃分為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類、播音主持類、航空服務藝術類、攝影類、其他類共11個類別,其中“其他類”僅限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個別無法對應到另外10個類別的專業使用,相關高校須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一致後向社會公布。
(二)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號第9位的科類代碼“3”為藝術類考生標識。編製招生計劃時,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來源計劃)。除上述高校及相關專業以外的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並參照下表明確各專業所屬專業類別,附件中未涵蓋的專業,相關高校須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一致後,確定專業所屬類別。
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製招生來源計劃。
山東省2021年藝術類別對應專業目錄
注: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本、專科專業目錄,結合我省藝術類別劃分情況製定對應專業目錄,若有附件中未涵蓋的專業,請有關高校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確定專業所屬類別。
二、專業考試及成績使用
山東省2021年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校考(含校級聯考及單獨校考)。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組織專業考試。原則上考生限選一類藝術專業報考,錄取階段同一批次也隻能選擇一類藝術專業填報誌願和參與錄取。
(一)省級統考。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2021年山東省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2022年,音樂類、播音主持類實行省級統考;2023年,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類、航空服務藝術類實行省級統考。
1.2021年藝術統考時間及科目。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考試時間為2021年1月10日;舞蹈類考試時間為2021年1月20日-24日。
美術類考試科目:速寫、造型基礎(素描)、色彩基礎,單科滿分為10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文學編導類考試科目:文學藝術常識、影視評論與創作,單科滿分為15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書法類考試科目:書法臨摹、書法創作,單科滿分為15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舞蹈類按舞蹈類(藝術舞蹈)、舞蹈類(體育舞蹈)和舞蹈類(健美操)三個方向組織考試。
舞蹈類(藝術舞蹈)考試科目:形體條件、基本功、自選技巧、即興表演、劇目表演,單科滿分按100分評分,總成績=(形體條件×15%+基本功×20%+自選技巧×20%+即興表演×15%+劇目表演×30%)×3,總分滿分為300分。
舞蹈類(體育舞蹈)考試科目:身體形態、恰恰恰、倫巴、華爾茲、探戈,單科滿分為6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舞蹈類(健美操)考試科目:身體形態、專業素質、專項技術,身體形態單科滿分為60分、專業素質單科滿分為120分、專項技術單科滿分為12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2.藝術統考成績使用。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其他院校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專業均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高校不得再單獨組織校考。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原211工程高校外,其他院校書法類、舞蹈類專業原則上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高校不再組織校考。2022年起,提前批院校可以使用統考成績,也可麵向統考合格考生組織校考,本、專科批院校一律使用統考成績。未達到當年省級統考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相應類別本科專業校考,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也不能參加後續投檔及錄取。
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高職(專科)學校的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專業均使用相應藝術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二)校考。
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之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2021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聯合或獨立組織專業考試,即校級聯考或單獨校考。目前山東省組織校級聯考的專業類別有:音樂類、播音主持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類、航空服務藝術類,聯考主考院校名單。
山東省2021年藝術類校級聯考主考院校及類別
省內院校(除獨立設置藝術類院校和部屬院校)相關專業原則上使用聯考成績,省外院校鼓勵使用聯考成績。省外院校校考原則上采取線上考試方式,確需到我省組織現場考試的,要嚴格控製考試規模,並應使用相關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或采取線上考試等方式對考生進行初選。
1.考點設置。省外院校到山東省進行校考,須在山東省統一設置的考點組織專業考試。2021年在濟南、青島、濰坊等3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專業考點,院校隻可選擇上述1個考點安排1次專業考試,設點考試的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駐魯院校在本校設置考點進行專業考試。
2.考試時間。校考原則上安排在2021年2月20日—26日進行。在規定的時間內,省外院校與山東省校考設點市招生考試機構商定本校的考試時間;駐魯院校在上述時間段自行安排考試時間。
3.考試報名。考生參加省外院校在山東省設考點校考,須自行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sdzk.cn)進行報名、繳費和打印院校準考證。報名具體規定另文通知。
考生參加駐魯院校藝術專業考試,須登錄相關院校網站了解藝術類專業校考信息。
4.考試實施。招生高校是藝術類校考的責任主體,要統籌校內外考點管理,確保校內外考點的組考工作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不得委托中介機構實施校考。要合理確定具體報考條件,嚴格審核報名資格;要製訂詳細的校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嚴格選拔考試工作人員,加強試卷安全保密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省外院校校考結束後,校考設點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向高校提供參加專業考試考生的基本信息。
5.合格分數線劃定及成績查詢。各招生院校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確定校考合格分數線,校考專業成績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6.合格成績報送。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係統使用有關工作的通知》,各招生院校按規定在“藝術類招生考試信息交互係統”中報送有關信息,山東省不再單獨組織院校報送。
專業合格考生信息是招生投檔及錄取審核的重要依據,各院校必須確保上報信息準確、無誤,對沒有按時按規定報送考生專業考試信息或信息漏報、錯報等影響考生投檔及錄取的,由院校負責承擔相關責任並解釋處理。
7.校考成績的使用。校級聯考成績適用於參與聯考的院校,單獨校考成績隻適用於本校相關專業。
(三)其他。
1.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按普通類專業招生,若高校對考生有藝術類專業基礎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且高考文化成績不得低於山東省普通類一段線。有關高校的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若無藝術專業考核要求,可不組織專業考試,協商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安排在普通類專業錄取並執行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2.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和舞蹈類專業均使用藝術統考成績,其餘類別專業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如個別高職(專科)專業無法對應確需組織專業考試,須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後方可實施。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是考生填報誌願時的重要參考,各招生院校須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嚴謹規範地製定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完整、準確,涉及錄取原則的部分要清晰、明確、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義。各招生院校章程相關內容如果與教育部或山東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按教育部或山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省內各招生院校於2021年3月12日前將藝術類招生章程通過電子郵件(xsc@shandong.cn)報送我廳備案。
四、錄取批次
藝術類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專科批三個錄取批次,三個批次依次進行錄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
包括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中央部門屬高校及部分省屬高校除美術類專業之外的藝術類專業,省屬公費師範生、市級政府委托培養師範生專業招生。
(二)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藝術類本科招生。
(三)專科批。
包括所有藝術類專科招生。
五、文化錄取控製分數線
藝術類考生文化課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製分數線。
本科文化錄取控製分數線以普通類一段線為基數,按教育部規定各專業類別的比例劃定。
1.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自主劃定本校相關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製分數線。
2.其餘所有藝術類本科高校及專業中,文學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攝影類文化課錄取控製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航空服務藝術類文化課錄取控製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75%;舞蹈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類文化課錄取控製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
(二)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製分數線。
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製分數線與普通類二段線相同。
六、誌願填報
考生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21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誌願指南》為依據,根據錄取批次安排及誌願設置要求填報誌願;填報征集誌願時,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的該批次院校缺額計劃及專業代號為準。在同一批次內藝術類考生可選擇填報藝術類誌願或普通類誌願,且隻能選擇其中一類填報;普通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誌願。
(一)本科提前批。
安排兩次誌願填報。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誌願模式,均不實行平行誌願。
(二)本科批。
安排三次誌願填報。統考、聯考專業(專業類)實行平行誌願,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誌願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誌願,考生每次誌願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可以填滿所有誌願,也可選擇填報部分誌願;校考專業不實行平行誌願,每次隻能填報1個院校誌願。
本科同一批次填報誌願時,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和舞蹈類考生可填報使用統考成績院校相關專業,或者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院校相關專業,但使用統考成績與使用校考成績的專業不能兼報。校考專業考生可填報取得聯考合格證院校相關專業,或者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院校相關專業,亦或填報“承認其他院校校考成績”院校相關專業,上述三種類型也不允許兼報。填報“承認其他院校校考成績”專業時,考生取得合格證專業名稱須與報考專業名稱完全一致(含招考方向的專業是否要求方向也完全一致,由院校確定)。
(三)專科批。
安排兩次誌願填報。經教育部批準可以組織專業校考的部分專業(專業類),不實行平行誌願,每次誌願填報1個院校誌願,考生須取得招生院校校考合格證。除此之外的其他專業實行平行誌願,按“專業(專業類)+學校”誌願模式填報,考生取得專業合格證須是相關專業類別內相同或相近專業,每次誌願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可以填滿所有誌願,也可選擇填報部分誌願。
七、投檔錄取
山東省藝術類本科和高職(專科)專業均實行文化成績與考生所填報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模式,關聯不上專業成績的,一律不予投檔。
(一)本科提前批。
根據考生誌願,關聯其填報的專業合格成績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二)本科批。
統考和聯考專業遵循考生誌願,關聯專業合格成績,根據綜合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或專業分數按招生計劃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校考專業關聯考生填報的專業合格成績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其中,藝術類統考及聯考專業根據綜合分數或專業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綜合分數計算辦法分別是:
1.美術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計算。
2.文學編導類(使用統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計算。
3.書法類(使用統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40%、文化成績占60%計算。
4.舞蹈類(使用統考成績),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投檔。2022年起,舞蹈類根據綜合分數投檔,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80%、文化成績占20%計算。
5.音樂類(使用聯考成績),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投檔。2022年起,音樂類使用統考成績,根據綜合分數投檔,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計算。
6.播音主持類(使用聯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計算。
7.航空服務藝術類(使用聯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計算。
8.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類聯考專業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
(三)專科批。
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綜合分數(與本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投檔,校考專業按大類使用文化成績投檔。
(四)投檔及錄取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各高校要充分認識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重要性、敏感性和複雜性,嚴格規範考試管理,不斷提高管理精準化、精細化水平,切實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保障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參與招生考試的所有工作人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嚴格遵守程序,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克服經驗主義,杜絕草率行事,確保藝術類招生考試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高校要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牢固樹立考試安全工作紅線意識,健全考試招生風險防控體係,有效杜絕監管漏洞和安全隱患。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設考點的市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要為高校提供考試所需場地及輔助設施,協助高校做好選聘監考員、工作人員及其他服務工作。
(三)規範考試實施。
高校應高度重視藝術類專業考試命題工作,嚴格命題相關人員的選聘,並簽訂安全保密協議;製定科學嚴謹的命題工作方案並嚴格執行。加強試卷印製工作的管理,確保試題印製內容準確無誤。製定詳細的考試實施細則,規範工作程序,健全監督製度,確保考試安全實施。嚴格選拔考試工作人員並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加強規範化、專業化業務培訓,提高安全保密和遵紀守法意識。采取多種手段進行考生入場檢查,嚴把考場入口關,防止考生和涉考人員攜帶作弊工具進入考場;采取多證核對、人機比對等措施嚴防替考。嚴格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及時公布審核結果。高校須對專業考試全過程進行錄像備案,並將考生的報名材料、考試答卷(或考試視頻記錄資料)保留4年。
(四)嚴格考評管理。
考評工作是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要科學製定考試評分辦法,辦法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不打折扣;加強考評人員上崗培訓和警示教育,與考評人員簽訂利益關係者回避與誠信評價承諾書,保證評委數量,原則上小組評委人數不少於5人,確保考評工作公平公正。
(五)強化信息安全防護。
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生報名數據、成績數據準確安全,正確處理信息公開與信息保密的關係,嚴禁發生信息泄露,杜絕出現成績錯錄錯報等問題。
(六)加強誠信考試宣傳教育。
多種渠道開展考試誠信法紀教育,讓考生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清楚認識考試違規所產生的嚴重後果和危害,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試規則,拒絕和抵製考試違紀作弊行為,做到誠信考試。
(七)嚴肅考風考紀。
要嚴肅工作紀律,狠抓考風考紀,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加大考試巡視力度,通過視頻監控、實地抽查、巡考等多種方式加強監管,確保考場紀律嚴明有序。密切關注網絡輿情,調動各方麵力量,共同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和輿論氛圍。嚴厲打擊替考及其他作弊行為,對被認定為違紀作弊的考生,應形成書麵材料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違紀作弊考生進行處理。
(八)完善仲裁機製。
各高校要依據《信訪條例》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高校招生考試信訪問題。要完善藝術類專業考試仲裁辦法,規範仲裁程序,組建仲裁小組,受理解決考試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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