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5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工作的通知》(晉教職成〔2024〕10號)文件精神,2025年部分高等院校繼續從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中對口招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學校、職業中專學校、職業高中學校、成人中專學校、技工學校,下同)應屆畢業生及具有我省戶籍的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普通高中在校生、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七部門關於全麵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精神,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前退出現役、具有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畢業證書的退役士兵,可報名參加我省2025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
(三)所有報名考生均需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四)報名參加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考、普通高校各類單獨招生考試;“三二分段”轉段錄取和五年一貫製專科注冊的學生不能報名參加對口升學考試。
二、報名辦法和程序
2025年對口升學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確認”的報名辦法。
各市招生考試中心根據本市實際情況設立確認點。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學校進行現場確認;往屆畢業生和退役士兵到戶籍所在市招生考試中心設立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時間為2024年12月20日8時至26日18時,現場確認時間為2024年12月25日至28日,逾期不予補報和確認。
(一)編製、打印考生號。
各確認點須在報名前編製、打印考生的考生號和初始密碼,並做好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考生號由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第1、2位為年份代碼25,第3、4位為山西省代碼14,第5、6位為市代碼,第7、8位為確認點代碼,第9、10位為招生專業類別代碼,第11至14位為考生順序號。
(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考生報名時須先到確認點領取考生號和初始密碼,憑考生號和初始密碼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網上報名係統”,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摘錄)》和《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等,同意履行承諾後填寫報名信息,並在報名係統繳納報名考試費和專業測試費(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表演類、外語類)。網上報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繳費有關要求,詳見《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網上報名係統考生使用說明書》。
考生要根據所學專業對照《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專業類別、考試科目及時間》(附件1)、《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職業技能考試招生專業類別、考試形式及時間》(附件2)填報招生專業類別和職業技能考試專業群。“2010版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適用於2021年之前入學的中職學校畢業生;“2021版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適用於2021年及之後入學的中職學校畢業生。所學專業未涵蓋在內的考生可選報相近招生專業類別。
退役士兵根據實際需求,選報招生專業類別。
中醫康複保健(含針灸推拿方向)專業的非視力殘疾考生參加對口升學醫學相關類“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視力殘疾考生的報名、確認工作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統一組織。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報名繳費後,如因個人原因放棄報考資格或經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費用原則上不予退還,請考生慎重填報。
(三)現場確認。
已完成網上報名、繳費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到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辦理資格審查、考生數碼照片采集、身份證信息采集、驗證和信息確認等手續。凡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其報名一律無效。
1.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必須持《居民身份證》《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往屆生除攜帶上述證件和表格外,還須攜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戶口簿》。退役士兵必須持士兵退役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對口升學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從“山西招生考試網”下載)。
(2)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須交《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試獎勵照顧考生登記表》(從“山西招生考試網”下載),並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
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獲得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組)全國及以上等級獎和全省一、二、三等獎的考生,須提供其獲獎證書複印件;軍人烈士子女須持有關證書和省軍區政治工作局的證明,其他烈士子女須持有關證書和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證明;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複印件,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還須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以上各類考生的證明材料和相關登記表,由各確認點初審,各市招生考試中心複核並彙總後報省招考中心審核。
2.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通過身份證閱讀器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未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的考生不能參加對口升學考試及錄取。
3.各確認點要按規定程序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和數碼照片,信息確認表交考生本人校對。考生本人應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對無誤後簽名確認,不得代簽。對考生確認過程中指出的錯誤信息,各確認點須及時更正,確保準確無誤。經考生簽名的信息確認表是投檔錄取及上報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的重要依據,各確認點要高度重視校對工作,組織考生認真校對,並妥善保管確認表備查。考生確認簽名後,由於信息錯誤導致的後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報名資格審查。
各確認點負責本確認點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各市招生考試中心和市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本市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退役士兵身份的認定由本省安置地的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各市招生考試中心根據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的身份認定結果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對口升學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交回省招考中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審查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
1.各市、各確認點要成立對口升學報名資格審查領導小組,確認點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報名資格審查責任要明確到崗,落實到人。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開展誠信教育,設立投訴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考生、群眾的監督,確保報名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2.各市、各確認點要加強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責任意識和工作紀律培訓,使每一位工作人員都了解政策規定、熟悉操作流程、掌握操作要領。
3.各市、各確認點要嚴把報名審核關,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信息情況是否屬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否合格,報考的招生專業類別、職業技能考試專業群是否對口。審查合格後,在《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中的“報考資格審查意見”欄簽字負責,“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嚴禁“考試移民”,嚴禁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所有確認點確認合格的考生花名表,必須由確認點負責人審核簽名,加蓋確認點單位公章,上報省招考中心。
對口升學報名數據將與普通高考等其他考試類型的報名數據進行比對,凡同一考生填寫了兩個報名單位的,由確認點進行核查、落實,出具證明;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同時取消其對口升學和其他考試資格。
4.嚴格執行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對報名工作中發生的違紀違規問題,不僅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還要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對工作人員參與或幫助,為不具備參加對口升學考試的人員提供假證明、證件、檔案,使其取得考試資格,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有關黨紀法規,對其所在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信息管理與報考費用
(一)信息管理。
各市、各確認點要指定專人對考生信息進行檢查校驗,加強考生信息管理,確保考生信息完整、準確、安全。未能認真履職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出現弄虛作假情況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各市招生考試中心於2025年1月6日向省招考中心報送《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對口升學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花名表》《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試獎勵照顧考生登記表》《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試獎勵照顧考生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2025年6月9日向省招考中心報送獲得2025年1月至5月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組)全國及以上等級獎、全省一、二、三等獎考生的登記表、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二)報考費用。
報名考務費和專業測試費嚴格執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招生報名考試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3〕372號)的規定。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現場確認前進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可從確認點領取或從“山西招生考試網”下載《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戶籍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組織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麵鑒定。鑒定內容要完整、準確地填寫在《2025年山西省對口升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報考資格登記表》的有關欄內。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加蓋基層黨組織印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三)各市、各確認點要按照規定,對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進行認真審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報名確認。
五、體檢
考生的體檢工作在2025年3月15日前進行,由各市、各確認點負責組織。體檢醫院須設在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主檢醫生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主檢醫院和相應的醫療單位須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衛生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要求對考生進行體檢,作出相應的、規範準確的結論。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作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今年我省對口升學考生體檢使用“無紙化體檢係統”。考生按照各市、各確認點安排完成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可通過微信小程序(山西招考體檢)查看自己的體檢進度、未體檢項等,體檢結果通過微信小程序進行確認,並對其體檢信息的準確性負責。未參加體檢以及體檢後未確認體檢信息的考生,將不能被錄取。各市、確認點、體檢醫院要嚴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於無紙化體檢係統上線運行的通知》(晉招考信〔2022〕1號)文件要求,認真組織體檢工作,切實做好2025年對口升學考試體檢信息數據采集。各市、各確認點要通過無紙化體檢係統及時掌握和了解本地及體檢醫院的體檢完成情況,按需查詢統計體檢情況和進行校驗,確保體檢信息采集準確無誤。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以向市招生考試中心提出複檢申請,由市招生考試中心安排在指定的市級複檢醫院體檢,3月25日前作出複檢結論。考生若對市複檢結論仍有異議,可由市招生考試中心在3月30日前向省招考中心提出複檢申請,由省招考中心統一安排在終檢醫院進行體檢並作出最終裁定結論,錄取時以終檢結論為準。對在體檢工作中弄虛作假的相關工作人員,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考試
對口升學考試實行全省統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單獨錄取。
(一)考試科目、內容及時間。
2025年對口升學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辦法。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3科,信息技術類、加工製造類、土木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種植園藝類、養殖類、醫學相關類、護理類、財經商貿類、司法服務類、旅遊服務類、文化傳媒類、教育類根據不同專業進行職業技能考試;外語類專業進行口語測試;音樂類、舞蹈類、表演類、美術類專業進行專業測試。
中醫康複保健(含針灸推拿方向)的視力殘疾考生,由山西衛生健康職業學院組織命題、考試。
1.文化素質考試。
文化素質考試實行閉卷筆試,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本科、專科考試內容相同,其中語文依現行考試大綱命題,數學、英語2科依據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標準》進行命題考試。考試時間為2025年6月7日、8日(附件1)。
考試時,考生需將各科試題的答案全部塗寫在答題卡上,答在試題上的一律無效。各市招生考試中心和確認點負責指導和培訓考生正確塗寫答題卡。
2.職業技能考試。
職業技能考試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和基本技能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采取機試的形式,基本技能實際操作考試采用操作測試、機試或麵試形式,考試內容根據《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職業技能考試大綱》確定,考試結果綜合體現為“合格”或“不合格”。
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實際操作考試範圍,考前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布。
職業技能考試在2025年4月10日至30日進行。各專業具體考試時間、辦法、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3.專業測試。
音樂類、舞蹈類、表演類、美術類的考生要進行專業測試;外語類的考生要進行口語測試。
美術類專業測試科目為色彩,測試時間為3小時(6月8日下午2:30—5:30),考生所用畫具、馬紮自備,作畫須用水粉、水彩顏料,不得用油畫顏料;其他類測試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委托有關院校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另行通知。測試院校要嚴格按省招考中心規定做好測試工作,確保測試工作公平、公正。6月17日,測試院校向省招考中心報送專業測試成績冊及光盤(一式二份)。
(二)考場編排。
省、市招生考試中心使用計算機隨機編排文化素質考試的考場,每考場安排30名考生。市招生考試中心於考試前一周公布考生的考場號和座位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提前公布或泄露。
各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準考證》的打印工作。確認點負責通知考生考試的有關事項。
(三)誠信教育。
各市招生考試中心和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強考生的誠信教育。考試前一周,考生到確認點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後,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文化素質考試。
(四)考務管理。
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各市招生考試中心作為本市組織對口升學考試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誌是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製度。市招生考試中心、考點、工作人員要實行嚴格的崗位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層層簽訂安全保密責任書,切實做好試題、答題卡在運送、交接、保管和施考等各個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確保安全保密萬無一失;要選派專門的工作人員,設立專門的保密室,配備專門的運輸車輛;保密室必須符合規定要求,考前驗收合格,單獨使用,同普通高考試卷互不見麵;試題、答題卡保管、收發現場必須有視頻監控,實時錄像;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進行,配置金屬探測儀、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含5G)、智能安檢門等設備,視頻監控要做到全覆蓋、不留死角,並要做到實時監控、錄像(所有和考試有關的視頻錄像至少要保存半年以上);要加強考試隊伍建設,做好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和考前培訓工作,認真組織學習《山西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考務工作手冊》,熟練掌握各工作環節操作規程,職責分明,責任到人;要實行隨機抽派監考員和考試工作人員回避製度;要加強考風考紀建設,進一步細化操作規程,提升考試實時監控的能力,著力抓好考試實施和考場管理,嚴格執行備用試題、備用答題卡的使用和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考場秩序;所有工作人員和考生須接受安全檢查後方可進入考點,嚴禁監考員、考生攜帶手機、智能手表(手環)等進入考點,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須放置在考場設置的“考生物品存放處”;嚴禁任何人在考試時將試題和答題卡帶出或傳出考場,重點防範和打擊有組織、有預謀的團夥舞弊、替考以及利用現代化通訊工具作弊等違規行為;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突發事件應急保障機製、值班製度和第一時間報告製度,認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妥善處理突發事件,確保對口升學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文化素質考試期間,省招考中心向各市派出巡視檢查團,監督檢查所到市對口升學考試情況,各市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省派巡視檢查團的工作。
各考點在考試期間要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由考點主考和省派巡考員共同管理,對舉報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招考中心彙報。
對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對因招生考試中心、考點疏於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紀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評卷、複查
對口升學文化素質考試各科試卷全部采取網上評閱的方式。答題卡的掃描及選擇題答卷的評閱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組織實施;非選擇題答卷的評閱工作由承擔評卷工作的院校全權負責,經費包幹。評卷院校要嚴格按省招考中心有關規定做好評卷工作,做到科學、規範、公平、公正。省招考中心向評卷院校派駐質量監督組和技術支持組,對評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技術支持。
6月26日,考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查詢成績。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義,可於6月27日至28日在原確認點申請成績複查,複核結果由確認點負責通知考生。
八、獎勵照顧政策
(一)參加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組)各比賽項目獲得全國一(金獎)及以上、二(銀獎)、三(銅獎)等獎的考生在文化素質總成績中分別加40分、30分、20分,2024年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總決賽排位賽和冠軍總決賽的獲獎考生在文化素質總成績中加40分;獲得全省一、二、三等獎的考生在文化素質總成績中分別加20分、15分、10分。
(二)獲得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組)全國及以上等級獎和全省一等獎的考生可申請免試到相應專業的專科(高職)院校學習;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顧參加本科院校錄取,若未被本科院校錄取,可申請免試到相應專業的專科(高職)院校學習,由考生自主選擇。
以上政策,2022年7月—2025年5月所獲獎項有效。
(三)信息技術類、加工製造類、土木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種植園藝類、養殖類、醫學相關類、護理類、財經商貿類、司法服務類、旅遊服務類、文化傳媒類、教育類等15類專業考生,對獲得上述比賽等級獎的,免試相應專業職業技能,視為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合格。
以上政策,2022年7月—2024年12月所獲獎項有效。
(四)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文化素質總成績中加10分。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文化素質總成績中加20分。
(五)職業技能考試合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免文化素質考試錄取到其填報的專科(高職)院校專業學習。
(六)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隻能取最高一項進行加分,不作累計。所有獲得加分獎勵資格和免試資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廳公布的競賽文件為準,審查合格的加分考生名單,在“山西招生考試網”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加分獎勵和免試入學政策。
九、填報誌願
考生網上填報誌願在考試成績公布後進行。對口升學本科分普通本科院校和民辦本科院校兩批,每批分別設五個平行誌願,專科(高職)院校設八個平行誌願。考生可在7月初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填報誌願。
填報誌願期間,考生可查看、修改自己的誌願信息,填報誌願結束後,不能再修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切實維護招生正常秩序,考生必須慎重填報誌願,招生部門按考生誌願投檔後,考生不得申請退檔,不得轉錄到其他院校。
十、招生錄取
對口升學的錄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組織實施,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管理體製。堅持德智體全麵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錄取原則。
對口升學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本科錄取分兩批進行,分別按與計劃招生數1∶1的比例劃定錄取最低控製線,按考生成績和誌願,從高到低投檔。本科錄取結束後,再進行專科(高職)院校的錄取。專科(高職)院校錄取時,免試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優先錄取,然後劃定各專業類別專科(高職)院校的錄取最低控製線,按考生成績和誌願,從高到低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生源不足的專業,可調整招生計劃。
信息技術類、加工製造類、土木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種植園藝類、養殖類、醫學相關類、護理類、財經商貿類、司法服務類、旅遊服務類、文化傳媒類、教育類等15類專業職業技能考試合格的考生方有資格根據文化素質總成績和誌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職業技能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文化素質總成績相同的,比較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錄取。
外語類口語測試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文化素質總成績和誌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文化素質總成績相同的,比較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英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錄取。
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表演類在劃定的文化素質總成績最低控製線上,按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和誌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測試成績相同的,比較文化素質總成績和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文化素質總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錄取。
符合專科(高職)院校免試條件的考生,可免試到相應專業的專科(高職)院校學習。
職業技能考試合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享受照顧加分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也可免文化素質考試錄取到其填報的專科(高職)院校專業學習。
錄取過程中,由於考生填報誌願不平衡,以及個別考生放棄錄取機會產生的缺額,將及時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開征報誌願,補足缺額,不再另行組織補錄。
錄取結束後,省招考中心統一打印錄取花名冊,加蓋“山西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對口升學錄取專用章”。招生院校根據錄取花名冊簽發錄取通知書,並按有關程序下載、打印考生電子檔案,加蓋招生院校印章。被錄取的考生,未經院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新生入學後,各招生院校要加強對新生入學資格的審查工作,發現不合格和違紀舞弊的學生,要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並上報省招考中心。
考生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口遷移(北京市的高等職業院校除外)等有關手續,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待遇相同,采取全日製在校學習方式,學習期滿,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本科)。
十一、加強領導
各市招生考試中心和有關院校要高度重視對口升學招生考試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規範管理,嚴明紀律,依法治考,從嚴治招,強化監督檢查,嚴格報名資格審查,認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加大招生宣傳和服務力度,深入推進“陽光工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為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創造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試環境,確保對口升學招生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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