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麵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2021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旨在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選拔“有誌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學生應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誌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各省(區、市)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考生高考成績不低於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區、市)為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入圍標準。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達到以下條件可破格入圍校考: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為準),且高考成績不低於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區、市)為單獨劃定相應分數線)。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遠學院”,同年以其為依托的上海交通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被正式納入國家教育體製改革試點項目。2014年開始實施致遠工科榮譽計劃,2015年開始實施致遠醫科榮譽計劃。2018年,在教育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實施十年總結評價中,學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學獲線上線下全優評價,得到教育部與評審專家們的高度肯定。
結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工程力學等六個學科將以“致遠學院”為支撐開展“強基計劃”,同時度身定製極具特色的“4+4”或“4+5(含海外學習)”本博培養模式,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培養拔尖創新人才。
2021年我校強基計劃具體分省計劃見報名係統,具體招生專業和科類(選考要求)見下表: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可登錄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4月12日至4月30日24時(以平台開放時間為準),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在本批次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6月10日-6月20日,考生進行校考確認並簽訂承諾書。對於確認校考的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都予以入圍)。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我校對第一類考生的最低要求。
對於確認校考的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高校考核
校考入圍名單確定後將舉行高校考核(含綜合麵試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1. 綜合麵試
綜合麵試包含科研潛質及創新素養評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和創新思維等。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麵試專家,作為麵試評分的重要參考。麵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第二類考生結合學科特長單獨考核。
2. 體育測試
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分鍾跳繩,體育測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同分排序的依據,體育測試無故缺席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具體測試方案見附件。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再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高考成績占比為85%、高校考核成績占比為15%。
綜合成績(滿分1000)=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高校考核成績(折算為滿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2. 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依據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依據分省強基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強基計劃擬認定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體育測試成績排序。錄取專業采用“專業誌願平行”,分數優先原則,不設級差分。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分數要求、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對於第二類競賽獲獎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認定,其錄取專業參考綜合成績及競賽成績。該類考生不占用第一類考生計劃。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後,方可錄取。
2021年7月5日前,我校將公布認定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特色
一支撐:以致遠學院涵蓋數、理、化、生、計算機、醫學等基礎學科的拔尖培養基地為支撐,充分發揮十餘年拔尖人才培養的經驗,結合各院係特色,為學生提供最堅實的基礎。
雙協同:構建校院雙協同的人才培養質控體係,通過院係的持續跟蹤及學校的定期調研,建立學生成長檔案,為學生成長保駕護航。
三融合:專業融合,通過交叉課程模塊、輔修專業、本科生研究計劃(PRP)等打開專業邊界,研究生階段更是圍繞國家重點領域給予學生更多的專業選擇,既可以繼續在原學科深造,也可以選擇進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關鍵領域相關工科學科交叉培養。打造“4+4”或“4+5(含海外)”的本博培養模式,鼓勵優秀本科生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科教融合,注重科研訓練,鼓勵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前沿研究中心為本科生提供科研平台。
四模式:導師製,為學生配備高層次人才作為導師或班主任,在學業、研究、就業等方麵給予全方位的引領與指導;獎助製,提供豐富多樣的獎助學金激勵,為學生的學習生活、學術交流等提供充足的保障;動態化,實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機製,掌握學生動態給予最合適的培養方式;個性化,為學生打造多元化成才路徑,鼓勵院係實行“一人一案”的個性化培養。
五育人:以價值引領、知識探究、能力建設、人格養成的培養理念為牽引,將思政與培養相結合,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將個性化與均衡化相結合,堅持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
各專業培養方案谘詢方式見本科招生網。
五、其他說明
(一)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僅可在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範圍內轉相近專業,同時將按照培養方案規定實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機製。考察不合格者將退出強基計劃,轉入同專業普通班。空出的名額,可從校內相近專業補充學習成績優秀且有意願加入強基計劃培養的學生進入計劃內培養。
(二)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對於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將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三)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且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專業的規定及要求。
(六)我校強基計劃各項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執行並及時公布。
(七)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強基計劃整體培養工作,設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工作小組負責強基計劃的組織與實施。具體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谘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招生谘詢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電子郵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網: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眾號: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上海交通大學監察處電話:021-34206217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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