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精神和《四川省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分類考試工作,促進我省高等職業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決定繼續實施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為做好我省2021年高職單招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高職單招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分類考試改革的重要內容,社會關注、群眾關心,各地要將高職單招納入工作日程,加強宣傳,大力配合,及時將我省高職單招的相關政策和要求傳達至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動員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參考。
有關院校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積極推進“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著力完善考試招生辦法。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科學嚴謹地做好各環節工作。要建立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製,嚴格規範招考行為。
各地各校要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擔當,把穩妥組織、有序實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的高職單招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確保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招生章程
高職單招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要求,嚴謹認真製訂本校2021年度高職單招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應明確本校報考條件、報名辦法、文化考試要求、技能綜合測試辦法、科目分值及計分辦法、錄取規則、專業計劃調整原則、收費標準、谘詢方式、監督機製、申訴渠道等,內容要合法、準確、規範、清晰。招生章程須於2021年1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相關部門和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後方可向社會公布。
三、招生院校及招生計劃
招生院校須按《四川省教育廳關於開展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申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30號)要求申報並經省教育廳審核批準後,方可開展2021年高職單招工作。
高職單招計劃屬普通高職(專科)計劃。高職單招計劃納入各院校2021年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公布後原則上不再增加。招生院校要結合自身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地安排招生專業及計劃,經省教育廳批準後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開展高職單招高校的單獨招生計劃人數,原則上不低於學校普通高職(專科)年度招生計劃總人數(以2020年下達的原始計劃為基準,下同)的55%;各高校在製定分項招生計劃時,要注重提高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單獨招生計劃人數的50%以上。對未在規定時限內通過人才培養工作合格評估的高校,將削減次年招生計劃直至取消高職單招資格。
四、招生對象
已參加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五、報名辦法
2021年高職單招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填報的方式,分網上報名和學校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考生本人應於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準確填寫有關信息,填報高職單招學校誌願。學校誌願設置為1個,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填報並及時保存。省教育考試院將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實時公布學校誌願填報情況,考生可根據分學校的誌願填報統計信息,結合本人實際,修改或調整學校誌願。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變更填報的學校誌願。
考生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錄帳戶、密碼,並對所填報誌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學校確認
考生應於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錄所報學校官網,確定所報考學校的專業誌願,按學校規定的辦法進行報名確認並繳納報名考試費。
高職單招院校根據情況自行確定報名確認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未按以上規定進行報名和確認的考生,視為自願放棄高職單招。
六、考試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關要求,加強對高職單招考試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教務、招生、紀檢監察、醫務、安全保衛等相關部門負責同誌為成員的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管理,落實責任,形成過程嚴密、運作高效、監督有力的工作機製,確保考試安全順利。
各院校應遵循安全、公平、科學、規範的原則組織考試,認真製定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含組考方案),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要切實做好高職單招報名、命題、考試、評卷等環節工作,尤其要加強考生免試資格審核,試卷保密、考風考紀、考務管理等重點工作,相關工作要求參照普通高考考務規定執行。要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堅決防範和打擊考試舞弊。
考試時間為2021年3月27日。考試分文化考試和技能綜合測試兩部分,由學校自行組織。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考試時間全省統一為2021年3月27日9:00-11:30,試題由省統一命製,評卷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技能綜合測試由學校自主命題,學校應參照對口招生實行職業技能全省統考專業的《考試大綱(2020年版)》實行相應專業職業技能考試,其他專業也應盡量實行職業技能考試方式,加大技能評價的比重,探索科學的職業技能評價辦法。
七、錄取
各院校可自主確定文化考試和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的科目權重組合及劃定最低控製分數線。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上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學校不得錄取。
高職單招擬錄取考生名單要在學校官網首頁公示5天,公示期滿後將擬錄取名單於2021年4月12日12:00前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考生被錄取後不得換錄,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考核公示,並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公示後,可由有關高等職業院校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並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見附件)。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報考院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條件者,具備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資格,即: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並參加高職單招的應屆中職畢業生可保送至有關高校相應的高職專業。
八、加強紀律
各地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本地區高職單招工作的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類中等學校應積極支持和鼓勵考生報考,不得幹涉考生選報學校,嚴禁參與不正當競爭。各高職單招院校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我省有關考試招生的相關規定,嚴格規範考試招生行為,不得委托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高職單招掛鉤的輔導班或補習班,嚴禁買賣生源、嚴禁以不當方式爭搶生源、嚴禁進行虛假宣傳。
各院校高職單招工作全過程要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的監督,執行學校招生工作責任製及責任追究辦法。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和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布本校製定的高職單招方案、招生章程、考試成績、各專業擬錄取分數線、擬錄取考生名單等內容。
對在高職單招工作中發生違規組織生源、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關於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製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對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將視其情況削減院校年度招生計劃直至取消其高職單招資格。對在高職單招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本通知未盡事宜參照當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有關工作規定執行。
附件: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取考生申請表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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