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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19-03-04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
作者:
關注掌上高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製定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製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我校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首批現代學徒製試點院校、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浙江省首批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首批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浙江省普通高校就業工作優秀單位、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進集體。現為全國高職高專創新創業教育協作會、中國商業經濟學會職業教育分會、浙江省商業經濟學會、浙江省形象設計協會會長單位;浙江省商貿業聯合會、浙江省商業總會、浙江省連鎖經營協會等行業組織的副理事長單位。學校還連續兩年獲得“全國高職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新媒體優秀院校50強”、“高職院校創新創業示範校50強”、高職院校“雙師”比例100強、“高職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示範案例50強”以及“專利獲得數量全國高職院校30強”等榮譽稱號。

  學校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和較強的師資隊伍,堅持“依托行業辦學、校企合作育人、服務社會發展”的辦學理念,為社會培養了10萬餘名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第三條 學校全稱: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並以此校名頒發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國家電子注冊。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層次:高職專科;辦學性質:公辦;占地麵積:596畝,建築麵積24萬平方米,分濱江和德勝兩個校區;全日製在校生數:11100餘人;校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2019年麵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提前招生355名;麵向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算機類、商業類、旅遊服務類、烹飪類、電子與電工類、藝術類(工藝美術))提前招生200名,共計555名。具體如下表所示。

  第四章 報名與素質特長項

  第五條 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並已辦理當年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高中(中職)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普高招生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皆為B等及以上。

  4.普高招生考生必須提供學考成績、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必須提供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係統中查不到成績的考生不得報考。

  5.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其中報考餐飲類、烹調工藝與營養專業考生要求體檢肝功能陰性(正常),現場確認時請自行提交相關體檢證明(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

  6.專業報名限製條件:報考普高電子商務(中美合作)、市場營銷(中法合作)、物流管理(中美合作)專業考生要求外語學考成績C等及以上。

  第六條 網絡報名。申請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願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在線遞交材料(隻針對申請素質特長賦分考生)、現場確認方式。凡符合我校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於2019年3月31日20點之前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www.zjzs.net)或我校招生網(http://zs.zjbc.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審核通過後打印《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提前招生報名表》,所在學校教務處審核簽字並加蓋公章,同時須考生本人簽字。

  第七條 在線遞交材料。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考生請務必在3月31日20點之前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在線填寫“素質特長項賦分申請表”,同時自行上傳獲獎證書原件(文件格式為jpg,大小控製在2MB以內,務必保證圖片清晰、可辨認),逾期提交證書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

  第八條 繳納報名費。我校對入圍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收取報名費140元/人,繳費時間:4月5日-4月15日,未繳報名費的考生報名無效,不允許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所繳報名費一概不退,具體繳費方式在我校招生網上另行通知。

  第九條 現場確認。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請於4月19日當天由本人進行現場確認,並審驗原件(本人身份證、高考報名證),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網絡報名無效,不得參加考試。現場確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具體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不需另製封麵。

  (1)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提前招生報名表;

  (2)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

  (3)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複印件;

  第十條 學校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其中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隻能報考與高考報名一致的科類,跨科類報考一律無效。審查合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由學校組織的測試,逾時未到者一律視為放棄測試,取消測試資格。符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相應專業的每一個測試環節,缺少任何一個環節測試,測試成績無效,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一條 素質特長項賦分。凡在高中段學習期間獲得的獲獎證書,在網絡報名截止前在線遞交證書原件給工作人員查驗的,且符合下列項目要求的,可獲得相應賦分。以下分值為個人項目,除體育類團體項目的主力隊員按個人項目計分外,其他所有團體項目成員按個人項目分值的50%計分。具體如下表所示: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賦分條件的,同類項賦分隻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賦分,賦分最高分值不超過20分。符合素質特長項目條件的考生需現場確認,提供證明材料原件查驗,並上交複印件1份(需加蓋學校公章),逾期提交證書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素質特長項目賦分需經相關部門認定,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有效。

  第五章 普高招生考生招生測試

  第十二條 普高招生考生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普高招生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類或專業,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確定參加相應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入圍考生名單,具體名單將在規定時間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2.普高招生考生成績T構成為:文化成績W(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E (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賦分20分),即T=W+E,滿分200分。

  3.普高招生考生不再安排文化測試,文化成績W根據中學學考成績折算文化成績;中學學考成績選語文、數學、英語、技術(包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等第折算後取平均分)、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折算文化分100分。

  中學學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4.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普高招生考生根據中學學考折算成績和報名專業誌願,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800%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當第一誌願不足時,按第二誌願依據中學學考折算成績排序補足800%;當折算成績相同時,末尾同分考生均入圍綜合素質測試。

  5.綜合素質測試的內容及評分:普高招生考生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察與專業相關的能力模塊80分,素質特長項賦分20分。

  6.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以麵試、操作考試或閉卷筆試等形式進行。具體測試辦法詳見《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考生可在本校招生網上自行查詢。

  第六章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招生測試

  第十三條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不含工藝美術專業)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限填報一個專業類或專業(限招收相應生源類別的專業),按照各類別職業技能考試折算成績確定參加相應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入圍考生名單,具體名單將在規定時間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成績T構成為: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W(折算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E(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20分),即T=W+E,滿分200分。

  3.綜合素質測試: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根據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W,按照招生計劃數的800%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參加我校的綜合素質測試;當折算成績相同時,末尾同分考生均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以麵試、操作考試或閉卷筆試等形式進行。具體測試辦法詳見《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考生可在本校招生網上自行查詢。

  4.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采用方式。劃定入圍綜合素質測試名單時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係統中的技能操作成績為準(烹飪類采用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總成績)。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備錄名單時,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由2019年5月份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係統中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總成績折算而成。

  第七章 單獨考試藝術類(工藝美術專業)

  招生考生測試

  第十四條 單獨考試藝術類(工藝美術專業)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單獨考試藝術類(工藝美術專業)考生報名時可以填報兩個專業,跨科類報考視為報名無效,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確定參加相應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入圍考生名單,考生須參加所有環節綜合素質測試。

  2.單獨考試藝術類(工藝美術專業)考生成績T構成為: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W(折算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E(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20分),即T=W+E,滿分200分。

  3.單獨考試藝術類(工藝美術專業)招生考生不劃定綜合素質測試分數線,隻要報名審核通過且繳費成功,經現場確認通過者都可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考生隻能參加一個專業測試)。綜合素質測試具體辦法詳見《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考生可在本校招生網上自行查詢。

  第八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學校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十六條 普高招生考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根據考生測試總分,分科類按專業的實際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根據考生總分確定各專業計劃數300%的備錄取考生名單。

  單獨考試藝術類(工藝美術專業)招生考生:采用“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根據考生測試總分,分科類按專業的實際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根據考生總分確定各專業計劃數300%的備錄取考生名單。

  如參加專業綜合素質測試人數少於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實際測試人數的70%錄取(保留整數,遇小數點進1),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屆時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服務平台查詢本人所報考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確認是否被我校錄取。

  如有考生放棄擬錄取,則相應名額備錄取考生根據成績順序依次轉為擬錄取。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後需登錄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若某一專業同類別錄取最低測試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綜合素質測試分數、文化成績、文化成績單科成績進行排序錄取,文化成績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英語、技術、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優先錄取;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綜合素質測試分數、職業技能考試操作成績、職業技能考試理論成績進行排序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不限製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後,所有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其中中外合作專業:電子商務(中美合作)、市場營銷(中法合作)及物流管理(中美合作)專業采用英漢雙語教學。招生錄取無性別比例限製。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九條 凡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第二十條 公示結束後,學校將擬錄取考生信息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後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已錄取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和單獨考試招生,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我校負責考生未錄取原因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解決。

  第九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所有參與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三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過程監督,並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素質測試全程錄像或錄音。監督電話:0571-58108031、58108032。

  第二十四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各類弄虛作假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之規定進行處理,即: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條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於規範和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浙價費〔2014〕240號和浙價費〔2016〕209號)的標準和有關規定,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學費與高考錄取的高職生相同。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製度和困難學生資助製度。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建立了大學新生“綠色通道”製度。

  第二十七條 提前招生的學生,進校學習後,可以申請轉專業(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隻能在大類範圍內轉,普高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僅限在中外合作項目的專業之間轉),具體操作根據學校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 郵編:310053

  學校網址:http://www.zjbc.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zjbc.edu.cn

  招生官方微信: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zjbczs)

  招生熱線:0571-58108888、58108080

  附件1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

  高職提前招生實施進程安排

  (一)2019年3月31日20點前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

  (二)2019年3月31日20點前,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考生在線遞交材料(填寫賦分申請表、自行上傳獲獎證書原件)。

  (三)2019年4月3日,公布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名單。

  (四)2019年4月5-15日,考生繳納報名費。

  (五)2019年4月19日,入圍考生本人進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並領取相關準考證。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考生遞交原件進行審驗。

  (六)2019年4月20日,綜合素質測試。

  (七)2019年4月23-24日,招生領導小組審議素質特長項賦分名單,並公示。

  (八)2019年5月3-7日,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備錄取名單,並公布。

  (九)2019年5月9日,考生登錄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確認。

  (十)2019年5月10-14日,每日更新備錄考生是否轉為遞補擬錄狀態,備錄取考生根據進程選擇確認。

  (十一)2019年5月16日,網上錄取結束。

  (十二)2019年5月17日-30日,院校及考試院公示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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