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龍江誌願填報及錄取政策
近日,黑龍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發布,以下是2023年黑龍江誌願填報及錄取政策詳細內容: 填報誌願 35.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我省招生規定後,依據《2023年黑龍江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結合本人誌向在規定時間內填報誌願,並對所填報誌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考生必須本人填報誌願,不得委托他人代報,且不得放棄本人所報誌願。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各級招考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誌願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 36.我省考生在高考成績公布後采取網上填報誌願的方式,分三次填報高考誌願。 第一次:填報文史類和理工類提前批次錄取的高校和專業誌願:軍隊、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專業),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招飛本科高校及專業,黑龍江公安警官職業學院;貧困地區定向招生本科專項計劃(國家專項)的高校;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藝術類本科批錄取的高校和專業誌願。 第二次:填報文史類和理工類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體育類本科批次、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錄取的高校和專業誌願(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在特殊類型招生誌願欄中填報誌願)。 第三次:填報文史類和理工類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和藝術、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的高校和專業誌願。 37.凡參加少年班考試的考生以及被高校保送、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高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準填報高考誌願。 38.文史類與理工類、藝術類與體育類之間不允許跨科類兼報。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可以兼報文史類和理工類,但文史類和理工類考生不可兼報藝術類和體育類。 39.批次所設誌願投檔結束後,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省招考院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s://www.lzk.hl.cn/)”網站上公布並公開征集誌願。考生登錄網站查詢後,未被錄取且成績(含照顧政策分)達到征集誌願分數線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填報征集誌願。 40.考生填報誌願的密碼是確保考生誌願信息安全的重要資料,考生應妥善保管登錄密碼等個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失誤或者密碼保管不當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照顧錄取政策 4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 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3.烈士子女考生,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經共青團中央青年誌願者守信聯合激勵係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誌願者; (3)殘疾人民警察;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2)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 (4)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 (5)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 (6)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 46.戶籍在自治縣(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且學籍在自治縣的高級中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考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報考全國院校時,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7.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上述各項照顧政策分數不累加,同時具備多項照顧條件的考生,由本人確定其中一項。如果高校在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下降分錄取,照顧分數不順延。凡符合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網上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還須按有關規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錄取 48.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省招委 會授權省招考院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49.高校應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 50.錄取批次劃分 (一)文史類和理工類(分5個錄取批次並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1.提前批次錄取的高校 `軍隊、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專業),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設置2個梯度的高校誌願。招飛本科高校,空飛、海飛設置1個高校誌願,民飛設置2個梯度的高校誌願。 a公安專科院校(黑龍江公安警官職業學院)。設置1個高校誌願。 b貧困地區定向招生本科專項計劃(國家專項)錄取的高校。設置5個平行的高校誌願。 2.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的高校 特殊類型招生: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高校。設置1個高校誌願。 A段:重點本科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點本科專業。設置10個平行的高校誌願。 B段:重點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蒙語答卷對換招生、部分中外合作辦 學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專業,以及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設置1個高校誌願。 3.本科第二批次錄取的高校 A段:普通本科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招生的本科專業(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設置10個平行的高校誌願。 B段:普通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蒙語答卷對換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專業。設置1個高校誌願。 4.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錄取的高校(不含黑龍江公安警官職業學院) 公安、司法高校招生的專科專業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類和有體檢麵試等特殊要求的專科專業。設置1個高校誌願。 5)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的高校 A段:普通本科高校招生的專科專業和高職(專科)高校招生的專科專業。設置10個平行的高校誌願。 (二)藝術類(分3個錄取批次並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的高校 A段: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設置1個高校誌願。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以及經省招委會批準的使用藝術類校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設置1個 高校誌願。 2.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的高校 A段: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美術與設計學類設置16個平行的高校誌願;舞蹈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設置16個平行的高校誌願;音樂學類設置32個平行的高校誌願;書法學專業設置10個平行的高校誌願。 B段:除藝術類本科批A段涵蓋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或招生專業有特殊要求無法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設置2個梯度的高校誌願。 3.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的高校 A段: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專科專業。設置10個平行的高校誌願。 B段:除藝術類高職(專科)批A段涵蓋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外的藝術類專科專業。設置2個梯度的高校誌願。 (三)體育類(分2個錄取批次並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1.體育類本科批次錄取的高校。體育類本科批設置10個平行的高校誌願。 2.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的高校。體育類高職(專科)批設置10個平行的高校誌願。 51.省招委會根據在我省招生計劃數和考試成績確定各批次、科類錄取控製分數線。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 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專業課和文化課錄取控製分數線(文化課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於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控製分數線)。 52.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批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投出的檔案均視為第一誌願。 報考普通文史類和理工類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作為排序成績,按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位次。如排序成績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以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綜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作為排序成績〔綜合分計算公式: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書法學專業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40%,戲劇與影視學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3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70%〕。按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位次,如排序成績相同,按專業課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如專業課成績也相同,再按文化課成績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報考體育類的考生,以術科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綜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作為排序成績〔體育類綜合分=(術科成績÷術科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40%〕。按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位次,如排序成績相同,按術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如術科成績也相同,再按文化課成績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53.平行誌願各批次投檔分為模擬投檔和正式投檔。省招考院在正式投檔前,進行模擬投檔,按高校招生計劃數的100%、105%兩個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號和誌願順序),供高校確定調檔比例參考。招生高校在省招考院規定的時間內,根據模擬投檔情況確定正式投檔比例意見,並上傳至信息交互平台。如果高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回複調整投檔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計劃的意見,則按高校原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的1:1比例投檔。 54.對文史類和理工類本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和普通本科第一、二批次B段,省招考院在其所在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上根據考生誌願順序按招生計劃數的110%投放考生電子檔案。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再按調檔比例補足缺額。 55.貧困地區定向招生本科專項計劃(國家專項)按高校招生計劃數的100%投檔。 56.對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A段、B段、本科批次B段和高職 (專科)批次B段,省招考院將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電子檔案,一次性全部投檔到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按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57.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高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計劃的,可在高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製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誌願補充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對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采取網上公開征集誌願方式完成。 58.特殊類型招生批次投檔(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省招考院根據入選資格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試點高校給予的優惠分值和試點高校模擬投檔線,按考生誌願向高校投檔錄取。試點高校模擬投檔線由省招考院按照本科一批A段招生所有高校在我省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高校應在平行誌願正式投檔前使用預留計劃完成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原則上應全部錄取,不得退檔;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電子檔案及時退回省招考院,進入下一批次投檔。未經教育部、省招考院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檔和錄取。 從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59.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須於4月10日前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陽光高考”平台。省招考院於4月20日前在“陽光高考”平台上審核確認後下載數據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單獨組織招生考試的高校須按有關要求,於6月30日之前向省招考院報送有關擬錄取數據和書麵報告。 60.招收強基計劃的高校需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組織考生報名、考試及錄取相關工作。省招考院在高考錄取前在“陽光高考”平台上審核確認後下載數據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61.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均可報考香港、澳門有關招生高校。 (1)報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須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填報誌願和錄取。調檔比例由高校與省招考院協商確定。 (2)報考香港13所單招高校(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大學、香港都會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東華學院、香港恒生大學、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的考生在高校規定時間內直接在高校網站上報名和填報誌願。省招考院在6月25 日左右將考生的高考成績提供給有關高校。高校在7月7日前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高校有關要求完成錄取工作,並將錄取名單報至省招考院。凡被香港13所單招高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高校錄取。 (3)報考澳門6所單招高校(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澳門理工大學、澳門旅遊學院、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的考生在高校規定時間內在高校網站上報名和填報誌願。省 招考院於6月30日前將考生的高考成績、我省各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提供給有關高校。高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高校有關要求進行錄取並發放錄取通知書。被澳門6所單招高校錄取的考生同時可被內地高校錄取,由考生自主選擇錄取高校。 62.經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我省實行單獨招生的高職院校須在省教育廳監督、指導下自行組織考試和錄取工作,並將擬錄取數據和書麵報告上報省招考院。經省招考院審核後辦理錄取手續。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 63.本科第一、二批次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的高校,錄取分數不得低於該高校在我省相應批次投檔分數線下80分。 64.在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上網上公開征集誌願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可在相應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網上公開征集誌願,相應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下原報誌願無效。 65.高校和省招考院應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並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我省有關規定和高校招生章程確定考生的錄取或退檔。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進行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省招考院負責監督在本地區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 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66.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省招考院規定的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取、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省招考院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係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省招考院將根據所發出的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應立即書麵通知有關高校,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我省在錄取工作結束後不再組織補錄。 67.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高校應集體研究決定本校調整計劃的使用原則,並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調整計劃一律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係統”在網上進行。 68.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高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製,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製。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69.由於網絡傳輸、工作失誤、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遺留問題,由省招考院與高校通過協商妥善解決。 70.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擬錄取的考生等)標注錄取類型後報省招考院核準,經省招考院核準後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招生高校須上網打印錄取考生名冊(打印方式另行通知),錄取考生名冊作為考生被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 71.高校根據省招考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並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並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3號)執行。 72.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及時登陸“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s://www.lzk.hl.cn/)”的“高考查詢”欄目或高校網站相關欄目進行核實和確認錄取結果。 73.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到報名所在地縣(市、區)招考機構提取紙質檔案,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並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在高校規定的時間內提出書麵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延期報到。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高校應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含考生號),於本校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後20日之內報送省招考院。嚴禁高校為未報到考生注冊學籍。 74.高校根據省招考院核準的本校錄取考生名冊,已錄取考生所持錄取通知書,核準考生身份後,按有關規定要求為新生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如考生本人與錄取信息不相符,應及時上報省招考院核查處理 。新生報到後,高校應及時核對考生紙質檔案及電子檔案信息,紙質檔案內容不全的,應將相關電子檔案信息打印並加蓋學校檔案公章後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黑龍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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