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考公務員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http://gongwuyuan.eol.cn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 2016-08-25 大中小
海南省印發《關於海南省征兵工作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
記者從省軍區獲悉,為激發適齡青年參軍熱情,努力提高大學生征集比例,近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軍區司令部聯合印發了《關於海南省征兵工作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征兵優惠政策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提高。
《通知》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按照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發放。在服役期間榮獲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三等功、優秀士兵獎勵的,分別按照不低於當年度優待金標準的50%、20%、10%增發優待金。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按照不低於當地義務兵優待標準的2倍發放優待金。
為提高大學生應征比例,《通知》規定,高校每征集1名大學生(在校生、應屆畢業生),由高校所在市縣財政補助高校征集工作經費3000元;鄉鎮(街道)每征集1名大學新生、大學畢業生或在外就讀的本地籍在校大學生,由縣(市、區)財政補助鄉鎮(街道)武裝部征集工作經費1000元;對參軍入伍的高校大學生(含高校新生)發放一次性獎勵金5000元,所需經費由市縣財政擔負。
為了鼓勵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自主創業,《通知》規定,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自主創業的,每人可申請額度不高於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屬於應屆畢業生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每人可申請15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職業培訓的,每人可申請800元至20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在用人單位就業見習的,每人在見習期間可申請每月不超過800元的就業見習補貼。
對於大學生士兵退伍後的工作安排,《通知》也作出了相關規定,海南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的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報考公務員,服現役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政法幹警專項招錄、基層專職武裝幹部招錄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確定一定比例職位麵向海南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的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定向招考。
以上優惠政策自2016年8月16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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