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lay2網頁登錄
beplay2網頁登錄
在廣州商學院如何轉專業?看這裏!
2023-07-04 09:39:00
廣州商學院

  在廣商如何轉專業

  這份《廣州商學院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快快收藏

  第一條 為規範學生轉專業工作,營造學校教育公平環境,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要,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21號令)、《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曆電子注冊辦法》(教學[2014]11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粵教高[2015]12號)等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報到環節不能進行轉專業。新生入學報到時應到錄取專業進行報到,並進行學籍電子注冊。

  第三條 我校全日製在籍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轉專業:1.確有專業特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並能滿足轉入院(係)提出的基礎課程學分績點與專業課程考核要求等;2.入學後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並須出具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病情證明材料;3.保留1年入學資格的新生或複學學生,因院(係)專業調整停辦其所報(學)專業,不轉專業無法入(返)校學習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轉專業:1.招生時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如定向生等;2.特殊錄取類型學生申請轉到統招專業的,如免試生、專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貫製、第二學士學位等;3.休學、保留學籍等學籍狀況不正常的;4.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報到環節;5.未進行學期報到注冊者;6.在學期間受警告及其以上處分者;7.已完成所學專業學分的 1/2 及其以上者;8.其他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情形。

  第五條 藝術類專業學生與普通類專業學生之間不得互轉專業。

  第六條 符合條件的一、二年級學生總共可申請1次轉專業。

  第七條 對申請轉專業獲得批準的學生,由轉入院(係)根據學生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進行學分確認,若其應補修的學分達到30學分及其以上者,應當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轉專業工作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原則進行,嚴禁違反程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學校轉專業工作由教學處組織實施,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工作人員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有相關違規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轉專業結果,並由學校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九條 各院(係)根據各專業的教學資源情況及學校規定的各類教學班人數限製等條件,於每學期第10周前製定本院(係)學生轉專業的轉出條件、接收條件、考核辦法及接收人數限額等具體實施方案,經公示(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期)無異議後,報送教學處備案。

  第十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程序通過教務管理信息係統進行。1.在籍學生轉專業的條件錄入。各院(係)於每學期第11周前將本院(係)所製定的轉專業條件錄入教務管理信息係統;2.轉專業的網上申請。學生應在第12周登錄教務管理信息係統,查詢轉專業接收條件。符合條件的學生,應在係統上提交轉專業申請表;3.轉專業的條件審核。學生轉出院(係)於每學期第13周按照經備案的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在教務管理信息係統中進行審核,並作出是否同意轉出的結論;學生轉入院(係)於每學期第14~15周按照經備案的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對擬轉專業學生進行考核與審核,並在教務管理信息係統中作出是否同意轉入的結論;4.轉專業的審批。各院(係)對轉專業學生進行考核、審核完畢後,教學處於每學期第16周對擬轉專業學生的條件進行複審,並提交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

  第十一條 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對各院(係)提交的有關學生轉專業考核、認定等材料進行審議,並作出是否同意的結論。學校所有轉專業結果都須經過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的確認。

  第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名單經過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初步確定後,學校對轉專業結果通過學校網站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三條 公示結束後,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

  第十四條 學校批準學生轉專業後,在5個工作日內將專業調整情況上報教育部學信網,供學生查詢。

  第十五條 學生轉專業後,課程學分轉認根據我校課程學分轉認規定執行,原已獲得學分的課程符合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要求的,經學生轉入專業院(係)進行學分轉認,承認其學分。已取得學分的其他課程,可申請作為公共選修課學分。

  第十六條 已獲批準轉專業的學生須於新學期到新專業報到注冊,並根據學分轉認情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補、退選課。

  第十七條 學生轉專業後須修滿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方可畢業。

  第十八條 轉專業的學生自轉入新專業之日起,按轉入新專業的收費標準繳交學費。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教學處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往規定與本辦法不符者,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教學處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往規定與本辦法不符者,以本辦法為準。

  歡迎報考廣州商學院

  填寫招生代碼“13667”

  一起攀登高峰

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實習編輯:廖灩傑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

相關新聞
SRC-1603680227 2023-06-12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