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製定貴陽康養職業大學2023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貴陽康養職業大學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石林西路2號
貴陽康養職業大學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貴州省公辦全日製本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貴陽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開啟了貴州省職業本科、康養特色辦學。
學校現有教師632人,其中校本部專任教師379人,附屬醫院與外聘教師253人,碩士及以上學位占55.6%、副高級以上職稱達51.7%,專任教師中有省級及以上職教名師、技能大師、產業教授、省市管專家、千層次創新人才、學術先鋒等作為專業技術骨幹;組建了貴州康養研究、黔藥材等創新服務團隊;建有國家級、省級高水平實訓基地、直屬三甲附屬醫院、校外實訓實習基地;構建了集教學、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術研發和社會服務“五位一體”實訓體係。既是教育部“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項目試點單位、貴州省第十五國家技能鑒定站及貴陽市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分類招生工作由學校普通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負責。領導小組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指導下負責製定學校分類考試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分類考試招生及錄取工作等重大事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處。
第五條 學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的監督和指導下開展。監察小組成員由學校黨委和紀檢監察部門指定,負責招生工作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3年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注意:最終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3年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基本條件
一、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社會考生由鄉鎮、街道服務中心)根據考生本人表現,實事求是進行綜合評價,符合《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考生方可報考。
二、考生身體無紋身。
第八條 報名具體條件
一、中職畢業生需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中職就讀專業應為醫藥衛生類及相關專業。
二、持有相關有效證明的貴州戶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企業員工、高素質農民和基層農技人員。
溫馨提示:
報考中醫康複技術、護理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齒清晰、身體健康狀況需能勝任崗位能力要求;男生身高低於165cm,女生身高低於158cm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九條 誌願填報時間及方式
一、凡符合報考資格的中職畢業生,須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網,根據《貴州省招生考試院2023年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學校2023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填報我校。填報誌願時間: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征集誌願時間: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2日17:00(上述具體時間按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時間為準)。
貴州戶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企業員工、高素質農民和基層農技人員報名及誌願填報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請關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網暨學校官網信息發布。
第十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中職畢業生
采取“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一)文化綜合考試: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評卷,考試時間為:2023年3月4日,上午9:00—11:30。文化綜合(含語文、數學、英語)考試總分30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科目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考試內容按《貴州省中職生報考告知(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綜合考試說明》要求執行。
(二)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分為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
(1)測試方式:筆試;
(2)測試時間:另行安排。
2.技術技能測試
(1)測試方式:實操;
(2)測試時間:另行安排。
二、貴州戶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企業員工、高素質農民和基層農技人員隻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一)測試方式:麵試;
(二)測試時間及方法:另行安排。
溫馨提示:
1.所有考生必須自行打印準考證,通過貴陽康養職業大學的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gynvc.edu.cn/)發布的通知公告。
2.有特長的考生麵試時,請攜帶行業或協會頒發的有效證書原件給麵試官備查;
3.全國技能大賽三等獎、省級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免試名單待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審核資料後下發。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德智體美全麵考核、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後公示,確定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同等待遇。
一、錄取成績計算
(一)中職畢業生錄取成績計算:按文化綜合考試成績總分×5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能力測試×50%+技術技能測試×50%)×50%=總分。
(二)貴州省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企業員工、高素質農民和基層農技人員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即是錄取成績,滿分100分。
二、錄取原則
根據計劃單列類別內所有考生按錄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均遵循專業誌願優先錄取的原則(即專業清)。按考生第一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第一專業誌願錄不滿時,依次錄取第二專業誌願考生;如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在所有專業誌願考生錄取結束後,由高分到低分將其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三、特殊錄取情況說明
(一)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落實好退役士兵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相關政策的通知》要求:自主就業的中職或高中學曆退役士兵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報考考生有護士執業資格證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照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殘疾人聯合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對報考我校分類考試的考生,若被錄取,不予退檔。經我校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3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各專業學費3500元/人/年;住宿費600-1100元/人/年。
第十四條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學校獎學金(一等1000元/人/學年;二等800元/人/學年;三等500元/人/學年)。
第十五條 資助政策
一、綠色通道:為保證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在開學時設置有新生進校“綠色通道”資助服務點,切實為學生及其家庭解決實際困難,保證所有家庭經濟貧困的學生都可以無障礙順利入學;
二、貴州省戶籍學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原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屬於貴州省農村戶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專科學生進校時直接免除3500元/人/學年的學費(解釋:專科生進校時直接免交學費入學!),另外每學年還可獲得1000元的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助學金;
三、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校後可按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
四、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每年最高可貸120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在校內為廣大學生開設有可獲得生活補助和實踐鍛煉的勤工助學崗位;
六、特殊困難補助:針對學生在校期間可能遇到各種突發困難情況造成學習生活難以為繼的,學校設立有校內臨時困難補助及各種專項資助,多手段、多渠道的幫扶措施來為學生精準幫扶、排憂解難、應助盡助,保證不會出現因貧輟學的情況發生。
第八章 學曆證書的頒發
第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曆,經教育部學籍、學曆電子注冊的貴陽康養職業大學專科畢業證書,並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貴陽康養職業大學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851-84127116 0851-84127117
監督電話:0851—84708401
網址:http://www.gyn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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