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海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將首次落地。近日,經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同意,並報經教育部核準同意,省教育廳印發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方式改革實施辦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標準分轉換實施辦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等3個配套文件,確保科學選才、公平公正,確保高考綜合改革穩步推進、平穩落地。
省教育廳負責人介紹,繼2016年海南省被國家確定為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以來,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的部署,將高考綜合改革列入省委、省政府重點改革工作,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穩步推進。省教育廳按照有利於發展素質教育、有利於科學選才、有利於教育公平的原則,立足海南實際,完善製度措施,調研培訓先行,落實組織和經費保障,充分發揮國內外權威專家和部門協同,廣泛動員基層學校積極探索、集思廣益,贏得了學校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確保了高考綜合改革各項工作步入預期軌道。
值得一提的是,高考綜合改革推動了高中育人方式變革,讓呼籲多年的一些改革舉措得以落地生根。一是普通高中選課走班“走了起來”,目前,全省普通高中學校2017級、2018級學生均已全部有序安排了選科及走班教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平穩有序;二是綜合素質評價“動了起來”,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係統得到完善,各普通高中學校積極推動綜合素質評價真正落地,並通過開展研學旅行和綜合實踐活動等,為學生社會實踐搭建平台,不斷提升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三是生涯規劃教育“做了起來”,初步建立了高中學生發展指導製度,部分學校還建立了全員導師製,組織了指導教師培訓,開設了生涯規劃課程,開展了職業體驗活動,引導學生學會選擇、個性成長。
2020年將有57000多名考生參加新高考。此次出台的3個配套文件,涉及招生錄取方式的變化、標準分轉換辦法的優化和高考加分政策的調整,將更有利於考生多樣化選擇和考試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解讀 1
海南省新高考招生錄取方式呈現六大變化招生隻分為本科和專科批次
《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方式改革實施辦法》日前已向社會發布。根據文件,2020年起,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將合並本科批次,隻分為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省教育廳負責人接受海南日報記者專訪,對改革措施作出解讀。
據介紹,高考改革後,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方式主要體現以下六個方麵的變化——
第一,錄取依據有變化。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以考生統一高考成績和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即按照“兩依據一參考”擇優錄取。
第二,錄取批次有變化。一是合並本科批次。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隻分為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本科批次分為本科提前部分、本科普通部分。二是調整部分批次錄取順序。將本科體育類、地方專項計劃調整到本科提前部分錄取。即:本科提前部分按照本科提前普通類、本科藝術體育類(與本科提前普通類同時開展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特殊類型(含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等)等順序錄取;本科普通部分按照本科普通類、本科少數民族班和預科班的順序錄取。
第三,誌願設置有變化。誌願設置以院校專業組為基本單位,即采取“院校+專業”的方式。院校編製招生計劃按招生專業科目要求分類設置院校專業組,並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投檔錄取。考生填報誌願須本人選考科目滿足擬報院校的專業組科目要求方可填報。對於沒有提出科目要求的院校專業組,考生在報考時無選考科目限製。
第四,誌願數量有變化。為最大滿足考生誌願填報和院校選才的需要,在改革後,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類、本科藝術類、本科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各設6個院校專業組誌願,本科提前部分的藝術校考、地方專項計劃各設3個院校專業組誌願、特殊類型設1個院校專業組誌願,本科普通部分的本科普通批設24個院校專業組誌願、少數民族班和預科班設6個院校專業組誌願,高職專科提前批、專科藝術類、專科體育類各設6個院校專業組誌願,高職專科批設10個院校專業組誌願,每個院校專業組誌願設6個專業誌願及服從調劑誌願。
第五,劃線比例有變化。在能夠滿足高校招生選才需要的前提下,堅持保持各批次上線率與曆年相當的原則,分別確定各批次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劃線比例。即: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為本科計劃總數的115%的相應位次考生成績劃線。專科批次實行先報誌願再劃線,按招生院校的專科計劃總數的100%相應位次考生成績劃線。部分特殊類型招生最低控製分數線原則上按照考生總數25%的相應位次考生分數劃線。藝術體育類最低控製分數線劃線比例和改革前一致,仍分別按照藝術類(分專業類別)、體育類的招生計劃總數的115%劃線。
第六,投檔比例有變化。改革前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為院校招生計劃數的105%,改革後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各批次,在進行模擬投檔後按最終確定的院校專業組計劃數的100%比例正式投檔,可降低考生退檔的風險。
省教育廳負責人進一步補充說,為確保新高考招生錄取平穩順利實施,將采取四項措施予以保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部門責任。二是開展宣傳培訓,做好政策解讀。三是開展模擬演練,完善應急機製和預案。四是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適應改革的能力,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
解讀2
海南省優化高考標準分轉換辦法讓選拔更加科學和公平
在高考綜合改革背景下,針對考生選考科目不同、群體各異、報考人數不一等新情況,為確保標準分的轉換更加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省教育廳邀請了國內外多名權威專家組成專家團隊,對高考標準分轉換辦法進行數據模擬推算、反複谘詢及論證,在基本保持原標準分轉換辦法不變的前提下,對標準分的計算辦法進行適當的優化調整,於日前出台了《海南省普通高考標準分轉換實施辦法》。
新標準分與原標準分的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麵——
一是高考各單科原標準分的分數轉換區間為[100, 900],新標準分的分數轉換區間為[60,300],壓縮了分數間距,有效地解決了新高考選考模式下,選考人數少的科目分數稀疏現象,使各單科分數對綜合分的貢獻率更加科學合理,保證了考生單科排名不變。新標準分綜合分的分數轉換區間與原標準分一樣,仍為[100, 900]。
二是百分等級的計算方麵,通過優化,確保了每個學科無論選科人數多少,單科最高分的標準分都能達到滿分300分,綜合分最高分的標準分都能達到滿分900分。
省教育廳負責人表示,海南省自1988年以來,一直使用標準分呈現高考成績,依據標準分錄取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使用標準分報告高考分數,可以細化等級,更好地區分不同能力水平的考生,讓選拔更為公平。高考綜合改革背景下,考生選考科目不同、群體各異、報考人數不一,優化高考標準分轉換辦法,符合國家政策要求,也符合海南省多年以來普通高考采用標準分賦分的實際。
解讀3
海南省調整普通高考加分辦法促進素質教育、維護招生公平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省教育廳日前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根據教育部、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和國務院台辦有關文件精神,研製印發了《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切實解決海南省現行加分項目較多、分值較高以及範圍不夠精準等問題,進一步促進素質教育,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第一,繼續保留3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分別是“烈士子女,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及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
第二,調整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自2020年起,新增“少數民族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須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高中階段學校修滿規定的年限”條款,並明確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從增加20分投檔調整為增加15分投檔;歸僑青年、華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從增加6分投檔調整為增加3分投檔。
第三,按照國家統一政策要求,對海南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進行調整。
一是進一步降低海南省地方性加分項目的分值。其中,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農村人口獨生子女,報考省內高校從增加5分投檔調整為增加3分投檔;在非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學校就讀並畢業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高校從增加10分投檔調整為增加5分投檔。
二是自2023年起,取消在非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學校就讀並畢業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的兩個加分項目;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農村人口獨生子女不再享受高考加分。
三是繼續保留駐三沙部隊半年以上且到高考報名時仍在三沙部隊工作的官兵子女,報考省內高校增加6分投檔。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於麵向省內外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地方性加分項目適用於麵向本省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加分資格須由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經有關職能部門審核確定後,方可享受加分。符合多項高考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隻取其中最高分值。
需要提醒的是,取得當年少數民族加分資格的少數民族考生,方可獲得當年報考少數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資格。在海南省報名參加高考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符合海南省高考加分實施辦法的也可按相關規定申報。
省教育廳負責人表示,海南省將貫徹落實好國家有關高考加分政策要求,嚴格加分資格的審查,落實加分資格信息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打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法行為,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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