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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商業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考點公告
2022-10-12 15:42:00
哈爾濱商業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黑龍江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公告,請考生仔細閱讀並參照執行!

  一、哈爾濱商業大學報考點(代碼:2313)受理範圍及地址

  (一)受理範圍

  1.哈爾濱市報考哈爾濱商業大學的考生(報考“管理類聯考”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除外);

  2.哈爾濱市報考哈爾濱音樂學院的考生;

  3.哈爾濱市報考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的考生;

  4.哈爾濱市報考省外招生單位的考生(報考“管理類聯考”“法律碩士聯考”“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以及“建築、藝術、設計”專業(業務課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生除外)。

  報考“管理類聯考”和“法律碩士聯考”以及考試科目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的應屆考生應按就讀學校所在地、往屆考生應按戶籍或工作所在地選擇哈爾濱市招生考試院、齊齊哈爾市招生考試院、牡丹江市招生考試院、佳木斯市招生考試院、大慶市招生考試院、雞西市招生考試院、綏化市招生考試院、黑河市招生考試院這八個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以上八個市級招生考試院的辦公地址與實際考試地點(考場)不是一個地址。需待網報確認結束後,各市招考院將根據考生報名人數選擇一所或多所屬地中學作為考點。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點地址為準。具體信息考生也可登陸“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並查詢官方網站發布的《黑龍江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https://www.lzk.hl.cn/ykpd/202209/t20220919_18382.htm

  (二)報考點地址

  哈爾濱市鬆北區學海街1號哈爾濱商業大學北校區。

  二、哈爾濱市考生認定依據

  (一)哈爾濱市內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確認時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二)戶籍所在地為哈爾濱市的往屆畢業生,網上確認時須提交本人戶口簿照片;

  (三)戶籍所在地非哈爾濱市,但在哈爾濱市工作的往屆畢業生,網上確認時須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須使用A4紙打印加蓋人事部門公章)和社保繳納記錄(哈爾濱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的2022年連續3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四)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網上確認和考試資格。因未按規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不予網上確認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前,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教育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發布的本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相關文件、報名公告和各報考點的公告信息及有關要求,了解各報考點的受理報考範圍,按照限定條件選擇報考點報名,以免選錯報考點,貽誤考試。凡未按公告及有關要求報名,因擅自填報、誤填、錯填而造成不能網上確認和考試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二)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填寫並仔細核對本人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報考類別和考試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後,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三項內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關鍵信息的,應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內,取消已填報的報名信息,重新進行報名並支付報考費。

  (三)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為避免多占考位,影響其他考生報考,每名考生隻允許占用1個考位,有效報名信息隻能有1個。

  (四)報名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看本人學曆(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五)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務必填寫本人使用的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

  (六)考生報名時隻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所報招生單位的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由此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填報誌願並參加複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製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九)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並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十)如果有需要申請考試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請務必於網報期間與報考點提前取得聯係並辦理相關手續,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十一)網上報名時間充裕,請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錯峰報名,盡量避開報名初期、末期高峰,以免網絡擁堵影響報名。

  四、報名程序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報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兩階段的報名信息均為有效報名信息,考生無需重複填報。網上報名技術服務由全國高校學生信息谘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網報期間有關技術問題可撥谘詢電話010-82199588或客服郵箱kefu@chsi.com.cn。

  2.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的各項信息常見錯誤類型

  (1)證件號碼錯填:數字錯填或末位“X”(誤輸入為小寫“x”)錯填,且出生年月日必須與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2)最後學曆錯填:本科畢業已獲畢業證書錯填成“本科結業”;

  (3)證書號碼錯填:學曆或學位證書號碼錯填成證書流水編號(正確的編號應填寫帶有發證學校5位代碼開頭的學校證書編號,如哈爾濱商業大學10240XXX),學曆與學位證書編號弄混錯填。

  4.網上支付報考費

  所有選擇哈爾濱商業大學報考點的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後,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時之前,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150元/人。

  (1)考生網上支付時應按照網報頁麵相應提示進行操作。繳費及報名成功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本人網報信息,否則報名無效。網上確認期間不再受理補交報考費。

  (2)考生繳費前應認真核對所選哈爾濱商業大學報考點的受理範圍,慎重繳費。凡未按公告及有關要求報名,或因考生個人原因擅自填報、誤填、錯選報考點,造成後續不能進行網上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若考生取消已交費的報考信息或因網上支付操作不當及網絡原因造成同一報名號重複繳費的,研招網報名係統將在報名截止並經對賬結算後再統一退還重複支付部分的費用,預計於12月底完成。

  (4)退費到賬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況有可能延遲15天左右。退費一律返回考生交費時所用的支付賬戶。請不要急於在交完報名費後立即注銷支付賬戶,否則將給退費造成麻煩。考生發現問題可及時與研招網客服聯係。

  (5)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網上確認、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已報名並網上確認但未參加考試),已支付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

  (二)網上確認

  選擇哈爾濱商業大學作為報考點的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獲得報名號(2313XXXXX),應實時關注哈爾濱商業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關於網上確認的相關公告。按時進行網上確認,完成報名,未參加網上確認,報名信息無效。逾期不再補辦。網報獲得報名號前四位非“2313”開頭的不在哈爾濱商業大學報名考試點確認。

  五、學曆學籍校驗

  (一)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報名係統也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因部分學曆(學籍)認證報告認證時間周期長,建議考生在報名前及早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二)未通過網上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曆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未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影響網上確認工作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導致學曆(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網上確認時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本(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用以報考點審核備案。

  (四)考生學曆學籍信息網上校驗參見: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六、誠信考試溫馨提醒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七條: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

  (三)《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十九條: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公平公正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考生誠信狀況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招生單位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將被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八)特別提醒廣大考生:在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信息確認、考試過程中要樹立誠信意識、規則意識、法律意識,避免違紀違法。

  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哈爾濱商業大學研究生學院招生辦公室所有,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黑龍江省相關文件執行。

  哈爾濱商業大學報考點聯係電話:0451-848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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