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河南省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組織工作方案》(豫教疫防辦〔2020〕4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複試工作的領導;統籌兼顧,促進不同類別研究生教育共同發展;強化監督,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切實做好複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組織管理
1.成立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複試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
2.複試錄取工作應服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接受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
3.成立校研究生招生錄取督察組,負責對我校各學院複試錄取(尤其是調劑複試階段)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網絡遠程複試期間對各學院複試工作進行網絡巡視。
4.各學院成立以碩士指導教師為主的複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招生複試和擬錄取工作。各學院可分學科專業成立若幹複試工作小組,開展複試各項工作。凡屬考生直係親屬者,不得參與複試工作。
5.各學院按照學校有關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的要求,製定本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實施細則,內容包括:複試內容、形式、程序、時間、網絡複試流程及要求等,並在學院網站公布。
6.各學院嚴格遴選複試工作人員,選派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並對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麵的培訓。凡考生直係親屬者,不得參與複試工作。
7.各學院研究生複試工作小組須將複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8.依照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經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認定有必要的情況下,可對相關考生再次複試。
9.嚴格執行評分標準和複試程序,貫徹“安全、順暢、穩定、嚴格、公正、準確”原則,提高複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複試工作安排
(一)複試對象
複試分數線按照《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的要求執行,第一誌願生源數多於計劃數的專業由學院提出高於國家標準的要求,報研究生處審核後在本學院網站上公布。各學院原則上要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複試分數線由學院劃定,報研究生處審核後在本學院網站上公布。
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對申請本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學院應根據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誌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非學術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複試采用差額形式,各專業的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1.2。
(二)資格審查
參加複試的考生須在指定時間上傳相關複試材料掃描件或電子版至遠程麵試係統,由各學院進行資格審查。
1.身份審查:上傳準考證和身份證正反麵掃描件,學院審查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與本人相貌以及初試準考證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學曆、學籍審查:
(1)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學生證掃描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版(學信網)。
(2)應屆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審查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招辦(開《自考成績證明》)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開《屆時畢業證明》)掃描件。
(3)往屆生需提交考生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電子版。
(4)未通過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複試時必須提交國家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電子版,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在校生證明電子版。考生被我校擬錄取後,需向學院郵寄相關材料紙質版原件及複印件。
(5)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證明電子版。考生被我校擬錄取後,需向學院郵寄相關材料紙質版原件及複印件。
3.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審查:審查考生本(專)科學習成績單掃描件(應屆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往屆生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均須加蓋公章)。考生根據學院要求提供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的《中原工學院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掃描件,需加蓋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
5.健康狀況審查:擬錄取考生應到居住地所在的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主要內容包括:裸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透、心電圖、身高、體重、血壓、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文件要求,招生體檢可以不進行“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並提交加蓋醫院公章的體檢報告掃描件(體檢日期應為近一個月內)。
(三)複試方式、內容及要求
我校2020年招生複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複試形式,在遠程麵試係統中進行,學院同時準備備用複試平台。考生進入麵試係統後,禁止截屏、拍照、錄像,嚴禁將麵試圖像等音視頻資料上傳互聯網,違者按作弊處理。
1.複試由各學院組織,複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能力考查、綜合能力評定三部分,滿分100分。每個考生的複試時間不少於35分鍾。
(1)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①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力及外語表達能力,獨立進行。
②各學院應安排外語聽力和口語能力較強的教師參加聽說能力測試工作,組成聽說能力測試小組,每個小組一般由不少於3人組成。
③為規範聽說能力測試,各學院要在聽說能力測試工作開始前做好測試人員選聘、測試內容、測試程序製定等工作。
④對每名考生單獨進行聽說能力測試,時間為6-8分鍾,當場給出測試成績,滿分20分。
(2)專業能力考查:包含兩項內容,一是考查專業課程知識,考生選擇一個複試科目題庫(所選複試科目不能與初試考試科目相同),麵試係統隨機給學生發送題庫題目,學生解答,滿分40分;二是考查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實踐操作技能等方麵的掌握程度和應變能力等,以問答形式進行,滿分30分。本部分滿分70分。
(3)綜合能力評定:在複試中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科研成果以及工作業績進行考察,滿分10分。
2.思想政治考核:複試時應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情況。
3.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考生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在遠程麵試係統中進行,麵試係統隨機給學生發送題目,學生解答,現場打分,滿分100分,計入複試成績。
4.對於同等學力考生,還必須參加報考專業本科階段的兩門主幹課程的筆試,時間2個小時,滿分100分,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試題題目為綜合性、開放性能力試題。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自主確定是否加試。
5.同等學力加試筆試需在遠程視頻監控下進行(遠程視頻監控軟件由學院確定後提前告知考生,筆試前一天學院要對考生視頻軟件的音頻、視頻功能進行測試,並檢查考生入鏡畫麵是否符合要求),筆試環節需錄影錄像,考試結束後考生立即拍照上傳答卷。
6.考生的最後綜合成績為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工商管理、會計碩士、工程管理專業學位最後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K+複試成績×(1-K),其他學科專業最後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K+複試成績×(1-K)。初試成績權重K(50%≤K≤70%),由學院根據專業情況確定,報研究生處審核後在本學院網站上公布。複試成績由學院在本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三天。
7.複試期間複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專門記錄秘書須對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並在複試結束後交由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動。
8.各學院應在遠程複試係統下載網絡複試全過程音視頻資料,另外,複試全過程須另外錄音錄像,相關音視頻資料由各學院負責存檔備查。
四、調劑工作
嚴格執行《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文件關於調劑工作的相關要求。
接受調劑生參加複試時,各學院應結合本專業實際情況製定擇優確定複試生名單的具體辦法。第一誌願報考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生,在申請調劑到我校同一專業時,應按初試成績確定複試生名單。
各學院應及時統計、上報、發布調劑計劃的變化情況,精準發布調劑要求,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及時、準確解答考生谘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我校相關專業對調劑考生的要求如下: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調劑工作必須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進行。
5.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跨學科大類調劑。
6.報考專碩的考生原則上不能調劑到學碩。
7.未考數學的考生嚴禁調劑至初始科目設置數學的專業,未考英語的考生嚴禁調劑至初始科目設置英語的專業。對調劑考生的初試中數學、英語科目的其他要求詳詢研究生處。
8.第一誌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9.第一誌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10.申請調劑到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調劑要求按照《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相關要求執行。
五、錄取工作
(一)破格複試要求
各學院要嚴格把好錄取質量關,合格生源充足的一般不再進行破格複試。
(二)招生計劃執行要求
1.各學院嚴格按照分配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2.師生互選工作從研究生複試錄取時開始進行,各學院積極創造條件促進師生之間的了解。
(三)錄取辦法
1.按照分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根據考生最後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並進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未達到規定學曆學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3)複試綜合成績低於60分者。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低於60分者。
(5)初試、複試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
(6)體檢不合格者。
六、複試監督
1.複試過程的監督嚴格依照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文件執行。
2.各學院應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本學院招生複試工作辦法和安排,公布第一誌願考生複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參加複試人員名單,複試結束後及時對複試成績進行公示。
3.所有擬錄取名單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招生工作欄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並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統一公開。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4.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督察組負責檢查我校在招生複試錄取工作中對國家招生政策、法規、製度和紀律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對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員正確履行職責,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5.各學院研究生複試工作小組在複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複試小組複議,若考生對複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各學院研究生複試工作小組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複議。
6.錄取考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複試日程
複試時間:5月8日-6月25日
詳見各學院複試具體安排。
八、聯係方式、紀檢監督電話: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河南鄭州中原中路41號中原工學院研招辦213信箱
郵編:450007電話:0371-62506093、67698801
EMAIL: yjsc@zzti.edu.cn傳真:0371-67698801
2.紀檢監督電話
0371-62506905
本方案由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中原工學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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