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係,全麵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促就業”工作部署,大力培養複合型人才,緩解就業壓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於做好2023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製定本辦法。
一、招生資格
已通過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合格評估”或原“水平評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可申請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
二、招生專業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必須依托現具有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本科專業,需經教育部備案,學製為兩年,全日製學習。備案程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及“備案工作與每年新增本科專業設置工作同時進行”有關要求執行。鼓勵招生高校依托“雙一流”建設學科、優勢特色學科、國家級和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培養社會緊缺人才,為穩定就業、增強學生就業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三、招生計劃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在全省普通本科總規模內單獨安排、單列下達,重點向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較好的高校、國家和區域經濟急需緊缺學科專業領域傾斜。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任何高校均不得不經批準擅自招生和授予學曆學位。分專業招生計劃由高校根據專業培養能力自主確定,在招生簡章中提前向社會公布。
四、招生對象
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具體招生範圍和報考條件由高校自主確定,積極支持學生跨校報考。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於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於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五、招生簡章
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相關要求,認真製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按要求及時在本校網站上發布。同時要通過“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台”開展招生簡章發布、錄取名單公示等工作。
六、考試錄取及學籍注冊
(一)招生考試。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納入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高校要根據相關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和學校實際自主研究製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對本校畢業生可根據在校期間學業成績等情況靈活製定考評辦法,對跨校報考的學生應通過考試錄取。
(二)信息采集。各高校在完成考試後,於6月30日前將工作報告及擬錄取考生信息電子版(excel格式,含高校名稱、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字段)報省教育廳學生處進行審核(郵箱:xsczs@jyt.henan.gov.cn)。審核結束後,各招生高校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要求,組織考生到高校屬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完成第二學士學位信息采集工作。
(三)錄取數據報送。信息采集結束後,各高校通過“河南省普通高招特殊類型招生數據報送係統”將錄取數據報至省教育考試院。報送時,請在計算機上先接入院校KEY,然後進行上報與下載操作(中國聯通線路使用網址https://125.46.28.154,教育網線路使用網址https://222.21.124.154)。
(四)學籍注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信息納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學籍注冊。
七、教育教學
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高校應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中有關要求,研究製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明確培養目標、畢業要求、課程體係、教學安排。
八、畢業及手續辦理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製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中途退學,對於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九、收費標準
第二學士學位生在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麵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十、工作要求
招生高校應參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工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設計,優化工作方案,細化任務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完善管理製度,規範工作程序,嚴格錄取標準,確保公平公正。省教育廳負責監督相關高校第二學士學位計劃的考試招生工作,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高校的教務、招生、二級院係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宣傳,共同做好第二學士學位考試招生政策谘詢、考試組織、招生錄取等工作, 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確保工作落實到位,促進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培養複合人才、緩解就業壓力的重要作用。相關招生工作應在當年7月底之前完成。
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十問十答”
1.問:什麼是第二學士學位教育?
答: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是大學本科後教育,簡言之,在普通本科教育畢業取得學位後,花時間再攻讀一個其他專業的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學製為兩年,全日製學習,跟普通本科一樣,納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注冊正式學籍。
2.問: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培養及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培養期間在學生資助、學費等方麵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中途退學,對於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3.問:哪些學校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答:為保證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教學質量,隻有通過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才可以申請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每年教育部為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高校單獨劃撥招生計劃,第二學士學位在全國各省市均有招生,也包括一批“雙一流”建設高校、熱門專業領域相關高校,具體以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4.問:哪些學生可以報考第二學士學位?可以跨省跨校報考嗎?
答: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範圍和報考條件由高校自主確定,可以隻招收本校學生,也可以跨學校招生,具體可查閱招生高校的招生簡章。
5.問:第二學士學位每年在什麼時候招生?
答: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集中在每年6-7月份進行,一般在7月底前結束招生。
6.問:報考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對考生原專業有限製嗎?
答:與2020年以前第二學士學位報考相比,目前可以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更靈活。除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外,還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屬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於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7.問: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形式和內容是如何規定的?
答: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由招生高校根據相關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和學校實際研究製定,在確保程序規範、標準嚴格的前提下,大部分高校采取麵試招錄的方式,具體可谘詢招生高校。
8.問:讀完第二學士學位國家頒發證書嗎?
答: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上網注冊,可申請查詢認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製度,可發結業證書。
9.問:第二學士學位就讀期間,因公考、beplay中心錢包體育錢包等可以申請退學嗎?
答:按照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本人申請退學的,經學校審核同意後,辦理退學手續。考上研究生或公務員考試被錄取等,學生可以申請退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10.問:就讀第二學士學位有助於提升就業質量嗎?
答:國家繼續實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首要目的是實施複合型人才培養,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創業就業能力。國家支持高校依托“雙一流”建設學科專業、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助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提升就業質量。
(beplay2網頁登錄 來源:河南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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