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麵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陽光工程”要求,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和河南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將全麵貫徹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和相關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製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信陽農林學院(國標代碼:11326)。
第五條 學校位置:信陽農林學院地處豫南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信陽市。信陽南臨武漢,北倚鄭州,京廣鐵路、京九鐵路、寧西鐵路、京廣高鐵,國道106、107、312和京港澳、滬陝、大廣高速公路均在此交彙,是連南貫北、承東啟西的重要交通樞紐,城市環境優美,氣候宜人,素有“江南北國,北國江南”之美譽,2009--2019年連續十一年被評為“中國十佳宜居城市”。
校外山川雋美,阡陌縱橫,校內鳥語花香,綠圍翠繞,曲徑通幽,山水相映,秀麗的自然景色和莊重的人文景觀融為一體,形成幽雅靜謐的校園環境。
第六條 學校性質及概況:信陽農林學院是一所公辦的全日製普通本科院校。
學校校園占地1832畝,在校學生1.7萬餘人,教職工1200餘人,有國家教學名師1人,全國技術能手1人,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分委員會委員2人,河南省教學名師1人,河南省模範教師1人,“中原千人計劃”中原教學名師1人,省管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省級骨幹教師等高層次人才40餘人,省級創新型科技團隊2個,省級優秀基層教學組織9個。
在省市領導大力支持和全校教職工的不懈努力下,學校辦學贏得多方肯定,先後獲得了多項省級榮譽稱號。
第七條 招生類別: 普通本科、對口本科(種植、養殖)、藝術本科(美術類);專升本(二年製本科)。
第八條 專業設置:2021年學校有37個本科專業麵向全國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
第九條 動物科學專業設普通班和“正大創新班”。“正大創新班”學生由正大集團支付4年學費,學生畢業後需要到正大集團服務3年,其工資標準不低於相同崗位人員工資。其他有關詳細事項見信陽農林學院招生信息網或者電話谘詢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根據相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製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全日製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生源以河南省為主,同時,麵向全國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招收全日製本科生。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高招計劃為準。
第十三條 預留計劃及其使用原則
(一) 按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量為本科招生規模的1%。
(二)預留計劃使用原則: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的原則,在遠程錄取過程中,經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後,根據生源情況將預留計劃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預留計劃的使用嚴格執行“不點招”、“不收費”、“不降分”的規定。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學校外語類專業隻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學校非外語類專業公共外語隻開設英語課程,非英語語種考生請謹慎報考。
第十五條 男女生比例:招生錄取不限製男女生比例。
第十六條 體質要求:所有專業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
(一)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誌願的省(區、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誌願的省(區、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誌願。
(二)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考生檔案投檔至學校後,采用專業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先錄第一專業誌願的考生,若第一專業誌願錄取後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專業誌願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於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應專業誌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對於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同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理綜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 專升本專業錄取原則:專升本專業錄取采用專業優先的方式,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數考生,按照外語、專業課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 對口類專業錄取原則:對口升學專業錄取采用專業優先的方式,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數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專業課、專業基礎課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藝術類專業要求文化課考試成績及專業測試成績均達到有關省份相應控製分數線,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確定考生的錄退。
(六) 加降分處理: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七) 錄取方式: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八) 錄取結果公布:被錄取的考生可到相應省市區招生信息網站查詢,學校通過本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xyafu.edu.cn/zsxxw/)進行公布,考生還可拔打學校招生谘詢電話(0376-6687698,6698022、6698021)進行查詢。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1)普通本科新生學費:文史類4400元/學年,理工類5000元/學年,醫學類5500元/學年,藝術類8000元/學年。(2)住宿費700元/生·學年。
第七章 獎學金設置情況
第十九條 學校十分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積極構建包括各項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以及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等在內的資助體係。
(一) 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4000—2000元/年。
(二) 學校資助: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企業獎學金、校內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金以及冬季生活用品資助,同時設有勤工助學崗位。
(三) 國家助學貸款:來自省內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從生源地或從我校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在校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還可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當年即可申請國家、學校各項資助。
第八章 畢業及就業
第二十條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為幫助畢業生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雙向選擇,給廣大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學校已連續多年成功舉辦畢業生校園招聘活動。畢業生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學校榮獲河南省人社廳、教育廳授予的“全省大中專就業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高考谘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及承諾。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複查合格者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省教育廳審核備案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信陽農林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通訊聯係
通訊地址: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北環路1號 信陽農林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
郵政編碼:464000
聯係電話:0376-6687698 6698022、6698021。
傳真:0376-6696662。
招生QQ群號:2630140,2338576 電子信箱:xynlxyzsj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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