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鄭州輕工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鄭州輕工業大學,國標代碼10462,公辦全日製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辦學地點: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大道136號(科學校區),鄭州市金水區東風路5號(東風校區)。
第三條 鄭州輕工業大學易斯頓美術學院為利用社會力量合作辦學,辦學地點在鄭州市中牟縣新城區商都大道999號。
第四條 與濟源職業技術學院聯合辦學的各專業,培養地點在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88號。與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聯合辦學的各專業,培養地點在鄭州市中原區鄭上路548號。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區、市)頒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設有鄭州輕工業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麵負責並監督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招生工作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招生工作委員會職能,負責督促、落實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各項決議,指導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條 鄭州輕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黨委、行政、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各項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履行監督職責。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師資情況、就業情況,以及學科專業建設和社會需求等因素,學校招生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製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審定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製定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審定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 招生辦公室將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省(區、市)招生部門,並通過公開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錄取過程中未完成的計劃,在生源省(區、市)的統一安排下,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誌願征集或調整到其它省(區、市)招生。
第十三條 本科預留計劃用於生源較好省(區、市)順延錄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大學外語僅提供英語教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部分課程采用英文授課,請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五條 錄取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的錄取規則
1.對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河北省、遼寧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等實行新高考改革的十四省(市)考生,學校依據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2.在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
3.其餘未實行新高考改革的各省(區、市),在劃定的普通本科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及以上,對於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區、市)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製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於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區、市)調閱檔案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05%以內。
4.對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區、市),或者實行平行投檔的情況下,按照平行誌願投檔規則,對思想政治品德、體檢合格且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後原則上不退檔。安排專業時,對專業誌願采用分數優先的辦法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在考生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理工類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低安排專業,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安排專業。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5.對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區、市),院校誌願采用“誌願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誌願報考學校的考生。第一誌願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誌願報考的考生,依次類推。安排專業時,在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上實行考生專業“誌願清”辦法,若考生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順序將其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所有專業均已錄滿,則予以退檔;如考生所報專業已錄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
藝術類考生填報學校誌願,須參加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製線。
學校不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專業成績采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省級統(聯)考成績。
1.對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區、市),調閱檔案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05%以內。
如生源省(區、市)有明確的平行誌願投檔規則,學校按照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平行誌願投檔規則計算排序分數進行錄取;如生源省(區、市)未有明確的平行誌願投檔規則,學校則優先按照“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的平行誌願投檔規則計算排序分數進行錄取。
對進檔考生安排專業時,對專業誌願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排序分數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錄取專業。如排序分數相同,再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外語、語文、數學排序錄取。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2.對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區、市),院校誌願采用“誌願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誌願報考學校的考生。第一誌願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誌願報考的考生,依次類推。安排專業時,對專業誌願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按滿分750分折合)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如綜合成績相同,再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外語、語文、數學排序錄取。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規則
生源省(區、市)統考體育專業成績合格,按照生源省(區、市)投檔規則錄取。如生源省(區、市)無明確投檔規則,則在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省(區、市)體育類本科控製線的基礎上,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成績滿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滿分)×100×5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再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外語、語文、數學排序錄取。
第二十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省(區、市)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如有其它方麵的情況,學校將於高考誌願填報開始前在鄭州輕工業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zzuli.edu.cn)上公布相應的補充說明。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考生填報高考誌願時,將招生大類視作一個專業誌願填報即可。
各招生大類的具體分流辦法詳見鄭州輕工業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zzuli.edu.cn)。
第二十四條 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學生修業期滿,符合鄭州輕工業大學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的,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五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十公開”要求,公開有關信息,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章程公開、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谘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複查結果公開。
第二十六條 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根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改進公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方式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889號)精神,學校2022年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如下:
東風校區和科學校區:普通文科類及體育類專業44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5000元/生/年,普通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軟件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嵌入式軟件)、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移動軟件)、網絡工程(雲計算)、網絡工程(智能物聯)、軟件工程(工業軟件)、軟件工程(行業應用軟件)、軟件工程(新型平台軟件)]專業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8000元/生/年。
食品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能源與動力工程等6個專業5500元/生/年。
藝術設計學院: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專業8800元/生/年。
易斯頓美術學院:雕塑專業16000元/生/年,其它藝術類專業14000元/生/年。
與濟源職業技術學院聯合辦學的各專業:5000元/生/年。
與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聯合辦學的各專業:5000元/生/年。
根據宿舍條件,住宿費標準為:4人間1100元/生/年;6人間900元/生/年;8人間6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條 學生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係,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1.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後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2.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後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2000元。
3.獎學金:對各方麵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 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優秀學生單項獎學金,獎勵標準每生每年500元-5000元不等。
4.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6.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7.學校還設立創新獎學金、創業獎學金、國際交流獎學金、校友獎學金等多種獎勵項目,以及特殊困難學生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谘詢電話及網址
1.招生谘詢電話:0371-86608321、86608312
2.招生谘詢傳真:0371-86608313
3.學校網址:http://www.zzuli.edu.cn
4.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zzuli.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對於各種媒體平台節選公布的學校招生章程,如內容理解有誤,以學校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未盡事項,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鄭州輕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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