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紮實做好2023年研究生複試和錄取工作,依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督促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製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選拔、分類複試。德智體等全麵衡量,成績、潛力、業績並重,尊重考生誌願,分類別排隊,擇優錄取,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開展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複試與錄取工作,實行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和各學院(部)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二級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研究生招生的領導機構,全麵負責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和錄取工作,指導各學院(部)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開展本單位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和錄取工作。
2.各學院(部)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各學院(部)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複試和錄取工作,組織成立本單位“學科專業複試小組”,由學科負責人為組長,學科業務骨幹為成員,負責對參加複試的導師進行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組織實施複試工作。
三、複試方式
複試方式原則上均采用現場複試,特殊情況下可采用網絡遠程複試,具體由各學院自主確定。原則上各學院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複試方式。
四、複試比例、複試分數線、複試名單和複試方案
1.複試比例
實行差額複試,由學院自主確定複試差額比例並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生源充足的專業可以適當提高,原則上不得超過150%。
2.複試分數線
待各學院複試線劃定後,我們將在此處更新各專業複試線的鏈接。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複試的分數線為“A類考生國家線”。
同一學院同時招收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的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原則上複試分數線相同。
3.複試名單
複試分數線公布後,考生可登錄河南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係統學生端(網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詢是否進入複試,並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上述網站內提交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學曆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誠信複試承諾書等前期準備的報名材料,以供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4.複試方案(或實施細則)
各學院(部)的複試方案由各學院(部)於複試前在本單位網站提前公布。考生應及時關注我校各學院(部)官方網站,認真查看各學院(部)複試方案。
五、複試時間
2023年3月27日-4月3日為第一批考生複試時間。具體時間見各學院(部)複試方案。
六、複試通知
各學院(部)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再寄發複試通知書。
沒有及時接到學院(部)複試通知的考生,隻要達到我校公布的複試分數線,請及時聯係招生學院(部)了解複試相關情況。
七、報考資格複查
資格複查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和我校招生簡章報考條件進行。
八、複試內容、形式與成績構成
(一)複試內容和方式
下麵1-4四類考試中,單項均為百分製,參照在複試成績中的占比,合計複試總成績(滿分100分)。複試內容如下:
1.外國語,必須包含聽力和口語,也可以包含專業外語。
2.專業課考試
3.綜合麵試
4.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具體考核實施由各學院(部)自主進行。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複試。
(二)成績構成
1.綜合成績的構成
考生綜合成績(百分製)由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按占比計算得到,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滿分÷100)×60% +複試成績×40%
2.複試成績中各項占比
九、調劑
1.教育部針對不同的學科門類劃定了相應的基本複試分數線。調劑必須符合教育部關於調劑的規定內容(詳見《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簡章及本辦法的規定。
2.原則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不得接收調劑生。
3.各學院(部)將複試人員名單報研究生院(調劑考生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在調劑係統中接受複試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多餘的招生計劃由學校收回再次分配。
4.初試成績符合要求但達不到我校複試條件或複試後未予錄取的考生,可自行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
5.考生報考單位、院係、專業、學習方式與擬參加複試的招生單位、院係、專業、學習方式等內容中,任何一項有不同即視為調劑。
6.所有調劑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未通過該係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7.歡迎符合報考條件的優秀考生前來報考。考生的學業水平要求由招生學院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規定。
調劑擇優原則:對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要結合其學習背景、報考學校專業情況、初試各科目成績等因素綜合衡量。
十、待錄取
各學院(部)在“誌願優先、分類排隊、擇優錄取、程序公開”的原則下,同一專業內區分初試科目組,依照學院排序規則,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序提出待錄取意見,張榜公布,並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同等學力人員加試本科主幹課程2門,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專業課複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3.外國語複試成績低於30分者,或比報考學科門類(類別)外國語科目基本複試線(國家線)低15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4.綜合麵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特別說明:
1.調劑的考生,必須由錄取專業進行複試。對於已經參加了原報考專業專業課考試的考生,調入專業可自行決定是否再次進行專業課考試,但必須重新組織綜合麵試。
2.各學院(部)可向擬錄取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麵審查其思想政治表現情況,必要時派人進行外調。函調和外調有關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單位組織(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往年研究生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由各學院(部)的“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在麵試過程中對這些考生加強思想品德考核。
3.擬錄取考生體檢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信息公開、監督、複議
1.信息公開。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各學院(部)應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公布相關信息,研究生院應及時在研究生院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
2.監督。各學院(部)的所有研究生複試相關工作安排必須經過本單位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本單位紀檢人員全程參與。各學院(部)的複試工作受學校複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的巡視監督。複試期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督導各學院(部)複試情況,對在複試過程中未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相關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學院(部),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問責相關責任人,核減其招生計劃直至取消其招生資格。
3.申訴及複議。 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各有關單位進行複議。
校督查小組電話:0373-3328280;研究生院電話:0373-3329034;郵箱:hnsfdxyzb@163.com。
十二、違規處理
1.複試過程中,對有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我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學校並上報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求對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及考生所在單位的上級管理部門要求對其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2.各學院(部)應嚴格執行學校下發的複試小組工作規範,加強複試過程管理。對在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學院(部),按照規定對我校相關有關責任人嚴肅問責處理,並核減本單位招生計劃直至取消其招生資格。
十三、其他
依照《高等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技術方案(第七版)》,學校將加強公共場所管理,落實校園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製度和消毒製度,保持公共區域日常通風換氣和清潔消毒。
(beplay2网页登录 來源:河南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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