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全麵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依法治校的精神,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750;在豫招生代碼:6363。
第五條辦學層次: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條辦學地點: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伊濱校區(洛陽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玉泉街299號)、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老城校區(洛陽市老城區治安南街8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製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學生中心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紀檢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對象、專業和計劃
第八條招生對象: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招考試或河南省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且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無傳染疾病。其它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區、市)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招生專業和計劃:學校製定2024年招生計劃,經學校審定後,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具體招生專業和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及相關招生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條分配原則和辦法:按照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根據近年錄取新生數據分析,綜合考慮各省(區)生源數量、辦學條件等因素,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對口招生計劃;認真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穩步提升生源質量。
第十一條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五章招生錄取
第十二條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的要求,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麵考核,擇優錄取。在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三條國家規定予以照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上照顧分後的總分數對待。
第十四條錄取規則
1.對進檔考生按“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確定其專業,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誌願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對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進行排序錄取。
2.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采用平行誌願方式,按照河南省統一設定的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進行錄取,同分數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仍相同,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
3.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采用平行誌願方式,按照河南省統一設定的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進行錄取,同分數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仍相同,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
第十五條錄取結果公布:被錄取的考生可到相應省區市招生信息網站查詢,學校通過學校官網進行公布。
第十六條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曆證書。頒發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該校所有校企合作專業收費與同類非校企合作專業相同,嚴格按照河南省發改委批準的標準執行,如有亂收費情況請撥打學校監督電話0379-62178036。文科類專業37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
第十八條學校住宿費標準暫定為650元/生·年(7人間),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最新批複為準,如遇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資助政策:根據國家資助政策,學校建立了以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兵役資助等為主要內容的資助政策體係。學校資助暫設有學校獎學金和校內勤工助學,其他學校資助體係正在逐步完善中。
1.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針對經濟困難的新生,將開辟綠色通道,在新生報到入學時,經審核對經濟困難無法繳納學雜費的,批準暫緩繳納學雜費,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確保每一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2.國家獎學金
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製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3.國家勵誌獎學金
用於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製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學年內,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4.國家助學金
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製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麵約為全國全日製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設1-3檔。
5.國家助學貸款
助學貸款分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兩種。全日製普通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學年/人。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同學們可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縣級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報到後將生源地經辦銀行出具的《受理證明》等材料統一交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校園地助學貸款,學生需要攜帶相關材料通過本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經辦銀行申請辦理。
6.兵役資助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複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對於退役入學和退役複學學生,每人每年享受平均3300元助學金。
7.校級獎學金
學校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凡具有該校大專正式學籍的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均可申請學校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分為三檔,一等獎學金1000元/生/年,二等獎學金600元/生/年,三等獎學金400元/生/年。
8.校內勤工助學
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年滿18歲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校內勤工助學的薪酬分為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校內固定崗位按月計酬,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40工時,結合該校實際每月工資為400元;校內臨時崗位按工時計酬,每小時酬金可根據崗位情況合理確定,臨時崗位工資每小時12元。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條新生報到和新生複查
1.新生報到時,必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
2.新生入學後,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複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未明確事宜,另行在該校官網和公眾號發布。若有與國家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政策為準。特殊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學生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聯係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lyvcct.cn/
谘詢電話:0379-62178057
監督電話:0379-62178036
電子郵箱:lywlzsjy@126.com
附: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專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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