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農業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全麵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南陽農業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南陽農業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校國標代碼:14479在豫招生代碼:6380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全日製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八條辦學地點:
雪楓校區:南陽市雪楓路與北京路交叉口
臥龍校區:南陽市臥龍路338號
第九條頒發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陽農業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全日製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辦學理念: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質複合型創新人才。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招生政策和相關規定,製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南陽市紀委監委駐市人防辦紀檢監察組和學校紀檢監察室為招生錄取工作監督機構,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監督。
監督電話:0377-63393995,郵箱:nzyjcs@126.com。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省分專業計劃編製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生源質量等因素,合理編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同時通過學校招生章程、學校官網、招生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製。
第十六條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政策實施,錄取原則如下:
1.學校承認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2.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普通批次,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對於思想政治品德、體檢合格的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按照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並列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考生所報專業誌願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包含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
僅麵向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設定的統一投檔規則實施錄取。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並列時,按文化課成績、專業省統考成績依次排序,若仍有並列,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體育類專業
僅麵向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設定的統一投檔規則實施錄取。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並列時,按文化課成績、專業省統考成績依次排序,若仍有並列,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學校各專業不限製男女生比例,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所有專業錄取不限製外語語種。新生入校後,除中外合作辦學大數據與會計專業以西班牙語安排外語教學外,學校其它所有專業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
第二十一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複查,經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規定,學校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收費標準:文史類專業37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13000元/生·年。
2.住宿費收費標準暫定:四人間550元/生·年;六人間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獎、助、勤、貸、減、免、補”七位一體的學生資助政策體係,打造“全員覆蓋、全程受助、全麵受益”的學生資助工作網絡,助力學生全麵發展、全麵成才。具體包括:
1.獎學金:各方麵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根據成績及綜合表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和600元。
2.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300元。
3.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上崗,資助標準為每生每月400元。
4.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後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6000元。
5.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學生畢業後應征入伍的,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複學後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6.困難補助:對於享受完各項國家資助後,家庭經濟條件仍無法支撐其順利完成學業的學生,發放特困補助,每生每年1000元;對於因突發事件而造成暫時性經濟困難的學生發放臨時困難補助,資助標準按照《南陽農業職業學院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管理辦法》(校字〔2024〕19號)執行。
資助流程:學校公布分配計劃→學生個人申請→班級民主測評→二級學院民主評議→二級學院公示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學校評審→學校公示→上報批複→資金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被該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學校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及時與學校招生部門聯係書麵辦理請假手續並附證明材料。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者,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請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避免上當受騙。
第二十七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章程和規定如與本章程相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規定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招生谘詢聯係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南陽市雪楓路與北京路交叉口
學校官網:http://www.nyca.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s://zsc.schoolpi.net/#/
學校微信公眾號:nynzywx
招辦微信公眾號:nynyzyxyzsbgs
谘詢電話:0377-6339388863393999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南陽農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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