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嚴格依法治招,維護本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結合國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製訂本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校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和監督下依法開展,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
英文譯名:Zhengzhou Shengda University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4333
第五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龍湖鎮文昌路1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與層次: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是1993年由豫籍台灣教育家王廣亞博士出資與鄭州大學合作創辦的本科高校,2011年4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為一所獨立設置的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工學、文學、法學、教育學、理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第七條 學曆、學位證書的頒發:本校學生修業期滿、符合條件者由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按規定頒發國家承認學曆的普通本科、普通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相應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八條 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編製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製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向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報送備案。本校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公布為準。
第九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並報主管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
第十條 本校學費和住宿費以學校向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廳報備的標準為準。學校收費標準如下:
文史類專業學費15000元/年.生(含體育類專業)
理工類專業學費16000元/年.生
藝術類專業學費18000元/年.生
中外合作辦學專科20000元/年.生(合作單位:愛爾蘭唐道克理工學院)
住宿費1500元/年.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學校負責,省級主管部門監督”的原則,按照國家考試招生規定的程序、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按照《國家郵政局辦公室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 2022 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國郵辦發〔2022〕19 號)要求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二條 報考本校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隻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本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對於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有關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本校原則上同意執行。
第十五條 本校提檔比例按照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執行。本校對投檔考生按照專業清的原則依次錄取,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參照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對象及錄取規則
1.藝術類招生專業。本校2024年藝術類本科(學製4年)專業:音樂表演、音樂教育、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舞蹈表演(招考方向:中國舞)、舞蹈表演(招考方向:國際標準舞);藝術類專科(學製3年)專業:國際標準舞、環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2.藝術類專業招生對象。本校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專業招生對象為聲樂類和器樂類考生,主科器樂僅招鋼琴、箏、二胡、吉它、薩克斯、單簧管;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招生對象為美術類考生;舞蹈學類專業招生對象為舞蹈類考生(含國際標準舞和中國舞),舞蹈類專業的考生身材要求勻稱,女生身高不低於1.60米、男生身高不低於1.68米。
3.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製分數線,各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製分數線要求,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參照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對象及錄取規則
1.體育類專業招生對象。本校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本科學製4年)、社會體育(專科學製3年)專業招生對象為體育類考生。
2.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各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製分數線要求,按照[(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成績滿分)×100×3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滿分)×100×70%]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參照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八條 空中乘務專業錄取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空中乘務要求執行,男生身高不低於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60厘米,無明顯疤痕和紋身,五官端正。符合身體要求的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依次錄取考生。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通過本校官方網站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在校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
1.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後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複學後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
2.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後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6000元。
3.獎學金:對各方麵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 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獎學金,每學期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學業進步獎學金(分100元/生、150元/生、200元/生三檔)或學業優秀獎學金(分300元/生、500元/生、1000元/生三檔)。
4.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學校勤工助學平均補貼標準為每生每月280元。
第六章 監督機製
學校實施招生錄取“陽光工程”,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相關政策要求,自覺接受學校紀檢部門、考生和社會的監督,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重點提醒: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招生
監督舉報電話:0371-62436178,0371-62436298
舉報郵箱:sdjw@shengda.edu.cn
第七章 學校聯係方式
招生谘詢電話:0371-62436243
0371-62438629(美術與設計學類)
0371-62438623(音樂類、中國舞、空中乘務)
0371-62436159(體育類、國際標準舞)
學校網站:http://www.shengda.edu.cn
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龍湖鎮文昌路1號
郵編:4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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