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草案)》出台。草案要求,對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同時,規定必要時國家對家庭教育進行幹預。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物品。家庭教育不僅僅是家庭內部事務,也事關公共福祉。強調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親自養育,加強親子陪伴,應尊重其參與相關家庭事務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合理運用方式方法。
兩會前夕,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理事長朱永新和全國人大代表、北師大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首屆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主任張誌勇,解讀年初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草案)》的重大意義和現實價值。
他們認為,此次家庭教育立法具有重要意義,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大勢所趨。朱永新認為,家庭教育絕不僅是一件私事,而是影響到國家未來命運的國事和大事,“今天孩子的模樣,就是明天國家的模樣”。全國政協常委朱永新:建議家庭教育立法讓父母持證上崗。
“立法是推動家庭教育理念現代化和提升家庭教育品質的一個有力的政策工具,同時讓家庭教育更符合整個國家和社會的發展方向。”朱永新特別強調,無論是在過去、現在還是未來,家庭教育都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在我國現代化教育發展和推進過程中,一方麵需要通過立法程序來規範家庭教育行為,另一方麵國家對家庭教育的責任、社會對家庭教育的支持,也需要通過立法得到體現。
另外,張誌勇談到,從世界範圍看,我國對家庭教育立法是順應時代發展的趨勢。不少國家和地區在教育基本法裏有家庭教育的條款,或已推出專門的家庭教育法。自2016年起,重慶、貴州、山西、江西、江蘇、浙江、安徽、湖南等省市相繼通過了地方家庭教育促進條例。
從草案的一係列規定中可以看出,草案鼓勵各方力量參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公共體係的建立。張誌勇提到,公共服務體係建立的幾個主要路徑,除了在縣級層麵成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開設家庭教育網上學校和網絡課程、建立beplay体育手机幼兒園家長學校外,此次立法又明確提出建立社區家長學校,在社區普遍引入家庭教育公共服務指導力量。
兩位嘉賓都表示,相信家庭教育立法必定大踏步推動父母法律意識和教育觀念的提升,也必然促進我國家庭教育公共服務體係的建設和完善,讓父母們在家門口就能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導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