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6年自學考試轉考實行個人自行辦理與各級自考辦集中辦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省內轉考的考生可委托市(州)、縣(市、區)或係統、院校自考辦集中到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以下簡稱“省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也可自行到省自考辦辦理;省際間轉考,考生必須委托上述自考辦集中辦理,對於要求轉考且符合轉考條件的考生,各級自考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1.辦理時間
個人辦理:每年3月1日至30日或9月1日至30日
集中辦理:每年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
2.辦理方式
個人辦理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新、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到省自考辦提出申請,由省自考辦回收考生老準考證(轉出地準考證),並出具簽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成績證明》。再由考生前往轉出地提取檔案,在辦理手續之日起15日內將檔案送交轉入地自考辦。
集中辦理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新、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到轉出地自考辦提出申請,由當地自考辦集中到省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轉出地自考辦須向省自考辦提供轉考相關材料(新、老準考證、全部課程合格證),經審核後,由省自考辦出具簽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成績證明》。考生在轉出地自考辦提取檔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成績證明》,並在辦理手續之日起15日內將檔案送交轉入地自考辦。
3.轉入地自考辦收到轉來的檔案後,應認真核對內容,無誤後立即為該生歸檔,具體內容如下:
① 原檔案袋內的全部材料;
②《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成績證明》一份。
4.外省轉入本省的考生,可登錄www.hbea.edu.cn查詢本人轉入檔案編號,並到轉入地自考辦提出申請,填寫《外省轉入申請登記表》。由轉入地自考辦集中到省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經審核通過,由省自考辦出具簽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外省轉入成績證明》,並領取外省轉入的檔案。
5.本省轉外省的考生,應到轉出地自考辦提出申請,並填寫《本省轉出申請登記表》。轉出地自考辦須將考生全部學籍檔案和準考證一起上交省自考辦,由省自考辦開具轉往外省的《檔案傳遞通知單》,檔案傳遞由省自考辦負責。
來源: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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