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區住宅建築麵積達到12萬平方米或居住戶數達到1200戶及以上的,應當配套建設幼兒園。相關幼兒園建成後,由區教育部門接收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得辦高收費的商業高端園。
昨天(1月25日),從武漢市教育局獲悉,為有效應對全麵“二孩”政策和保障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工程順利實施,武漢市調整需配建幼兒園開發建設項目的起點規模。
新情況
在園幼兒6年增加近12萬人
據武漢市教育局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市在園幼兒人數為18.69萬人,到2017年達到30.21萬人,增加了近12萬人。截至目前,全市幼兒園總計1391所,其中公辦幼兒園373所,在園幼兒約10.4萬人;民辦幼兒園1018所,在園幼兒約19.8萬人。據有關部門預測,2018年-2020年,我市每年新入園的幼兒將維持在14萬人左右的水平,到2020年,在園幼兒將達到40萬人以上。
“學前教育資源總量不足,‘短板現象’普遍存在,特別是難以滿足老百姓對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需求。”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2012年以來,全市在新建住宅區配套的373所幼兒園中,開發商同意移交配套幼兒園284所,不同意移交配套幼兒園的比例較高,開發商未同步配套建設幼兒園的情況也較普遍,同時,已移交的配套幼兒園開辦使用存在著障礙和困難。
為滿足進一步擴大的學前教育資源需要,自去年8月份開始,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修改完善《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我市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的意見》(武政規〔2012〕1號),於去年年底正式印發了《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的意見》(武政規〔2017〕63號)(以下簡稱《意見》)。
新起點
最小辦園規模6個班
幼兒園配套建設應與區域人口規模、入園需求相適應,並符合最小辦園規模6個班的要求。新建住宅區住宅建築麵積達到12萬平方米或居住戶數達到1200戶及以上的,應當配套建設幼兒園,其中,住宅建築麵積在12萬-15萬平方米之間且用地形狀不規則的項目,可適當減少配套建設幼兒園的用地規模,但幼兒園建築麵積仍保持不變(1940平方米)。
除了起點規模降低,《意見》對其他規模級別的住宅區配建幼兒園規模有了新的要求。以往,建築麵積達30萬平方米的住宅區,配建幼兒園最小辦園規模為12個班,現在要求15個班;麵積達37.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區配建幼兒園最小辦園規模為15個班。現在則要求18個班。
當住宅區居住人口規模、建築規模不在同一檔次時,應以居住人口規模為首要因素來確定配套幼兒園的建設規模。住宅區居住人口規模、建築規模達到臨界值的,配套幼兒園的建設規模應當按照高一檔標準執行。
新把關
配套不達標審批“兩不得”
國土規劃部門在審批新建住宅區規劃設計方案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標準督促開發建設單位合理布局配套幼兒園,未按相關標準布局配套幼兒園的規劃設計方案,不得審批;在進行新建住宅區規劃條件核實時,應督促開發建設單位通知項目所在區教育部門參與配建幼兒園規劃條件核實工作,並督促開發建設單位與區教育部門簽訂配建幼兒園移交協議,對未按照審批的規劃設計方案配套建設幼兒園的新建住宅區,不得為其辦理規劃條件核實手續。
新方向
配套幼兒園不姓“公”也要普惠
區教育部門代表本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接收、管理、使用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區教育部門接收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後,應及時辦理幼兒園不動產登記手續,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優先滿足本住宅區居民適齡子女就近入園需求,不得擅自改變配建幼兒園用途。
新標準
水電氣按居民標準收費
為了降低幼兒園辦園成本,減輕入園兒童的學費負擔,對幼兒園使用水、電、氣從低明確了收費標準。
已移交區教育部門使用管理的幼兒園,其用水、用電、用氣收費標準按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執行,與其他單位共用水源、電源、氣源的,可以申請分表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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