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2018〕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20〕4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優質資源,調動優秀退休教師繼續投身教育的積極性,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根據各地需求,經商省財政廳同意,現就做好2020-2021學年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引導、地方實施,統籌規劃、整體安排,因地製宜、注重實效”的原則,麵向社會公開招募一批優秀退休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高級教師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講學,發揮優秀退休教師引領示範作用,為農村學校提供智力支持,幫助提升農村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緩解農村學校優秀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矛盾,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工作內容
(一)實施範圍。經商各地,我省2020-2021學年實施銀齡講學計劃的範圍為36個縣(市、區)(附件1),含國貧縣、省貧縣、國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參西縣、幕阜山區和參幕阜山區縣、精準扶貧縣、革命老區且教師需求較大的縣(市、區)等,受援學校為縣鎮和農村學校。以後學年的實施範圍將根據各市州實際需求進行調整。
(二)招募人數。全省2020-2021學年銀齡講學計劃的教師招募人數為400人。綜合前期預報名情況、往年招募完成率和教學成效、新設招募縣等多種因素,初步列出2020-2021學年招募講學教師計劃表(附件1)。後期,將根據各地報名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審,全省統籌安排招募計劃。
(三)資格條件。銀齡講學計劃講學教師招募麵向全國進行,招募對象以退休的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幹教師為主,年齡一般在65歲(含)以下,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身體健康、甘於奉獻、不怕吃苦、作風紮實;教育教學經驗豐富。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具有正常履約的身體條件,報名時需提供近6個月內的體檢報告或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含)開具的健康證明。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四)崗位職責。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講學教師可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揮示範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五)服務協議。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學年。各受援縣(市、區)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計劃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受援縣(市、區)教育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鼓勵考核合格的講學教師連續講學,講學教師需在下一學年連續講學的,應在協議期滿前2個月提出書麵申請。
三、招募步驟和時間安排
此次招募工作將本著“公開、公平、自願、擇優”的原則,從受援縣(市、區)學校實際需求出發,招募講學教師。具體程序和時間安排如下:
(1)公布需求和自願報名。正式通知下發後,將在湖北省教育廳官網和官微同時公開發布並接受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到7月底。報名方式:1.現場報名。省內教師攜帶報名表(附件2)、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等資料(附件3)到戶籍所在地(常住地)或原任教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報名,各縣(市、區)報名資料由各市、州教育局彙總後,統一報送省教育廳。2.網上報名。省外教師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現場報名的省內老師可以選擇網上報名,填寫湖北省銀齡講學計劃報名表(附件2),同其他資料(附件3)一並掃描發送至指定郵箱hubeijsc@163.com。
(2)評審遴選。8月初,根據中央和我省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相關精神和教育部銀齡講學計劃要求,組織專家開展評審遴選。
(3)公示公告。8月中旬,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
(4)簽訂協議。8月下旬,縣(市、區)教育局與招募人員簽訂雙方協議書(附件4)。
(5)上崗任教。9月初,講學教師根據協議書上崗任教,履行崗位職責。
(6)備案確認及資料上報。10月底前,縣(市、區)教育局對講學教師上崗後的教學效果初步考核後備案確認,將報名表(附件2)、協議書(附件4)、花名冊(附件5)、彙總表(附件6)2021—2022學年需求表(附件7)上報所屬市(州)教育局,由各市(州)教育局彙總後連同本市(州)銀齡工作計劃總結(招募情況、工作成效、問題、建議等)統一報送省教育廳。
四、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講學教師工作經費標準為年人均2萬元,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按1:1比例分擔。受援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提高工作經費補助標準,高出部分由縣級財政負擔。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係、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工作經費主要用於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
(二)工作保障。受援縣(市、區)要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或保障基本生活條件,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係和有關規定辦理。對於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麵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於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
1.省教育廳統籌招募工作,落實待遇保障措施,做好指導協調和監管。
2.市、州教育局負責本地區銀齡講學計劃的組織協調,加大銀齡講學計劃的宣傳,統籌組織符合條件的優秀講學教師報名,指導縣(市、區)教育局做好報名資格審核和教學考核工作,督促各地完成招募計劃,負責收集並上報各地講學教師花名冊、彙總表、工作總結。
3.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發動宣傳,組織符合條件的優秀講學教師報名,進行資格審核,簽訂雙方協議,落實講學教師工作崗位,對授課效果進行考核評價,提供必要的教學設備和生活條件(提供周轉宿舍或保障基本生活條件,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協調解決講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日常服務工作,協助工作經費發放,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二)加大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銀齡講學計劃的政策宣傳,積極發動退休優秀教師報名,及時收集積累相關資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講學教師中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弘揚教師奉獻精神,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加強監管。各地各校因管理不善,不按規定使用銀齡講學計劃經費,造成舉報較多或產生較大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追責問責,並視情況核減相關受援縣(市、區)下學年招募計劃,直至暫停或取消該銀齡講學計劃。講學教師如存在弄虛作假、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如實填報相關信息、暗箱操作等違規違紀行為的,省教育廳將撤銷其錄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係人:省教育廳教師管理處務俊華;聯係電話:027-87328142,傳真:027-87328065,郵箱:hubeijsc@163.com。
附件:(點擊此處下載全部附件)湖北省銀齡講學計劃附件.docx
1.湖北省銀齡講學計劃2020-2021學年招募講學教師計劃表
2.湖北省銀齡講學計劃報名表
3.報名所需資料清單
4.銀齡講學計劃2020-2021學年協議書(樣本)
5.銀齡講學計劃2020-2021學年招募講學教師花名冊
6.銀齡講學計劃2020-2021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彙總表
7.銀齡講學計劃2021—2022學年招募講學教師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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