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布通知,為切實加強我省鄉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2023年,我省按照“自願報名、擇優錄取、公費培養、定向定期服務”的原則,繼續實施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工作。
一、招生計劃
2023年,全省初中起點各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為2455人,其中湖南城市學院有448人。湖南城市學院具體計劃分配如下:
二、培養模式
本科層次各類教師采用二·四分段的培養模式。
學生入學後前2年注冊中職幼兒保育專業學籍。中職階段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培養學校頒發中職層次幼兒保育專業畢業證書。同時,參加當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考試成績達到省當年劃定錄取分數線的,經正式辦理高考錄取手續後升入本科層次學習4年,招生計劃納入當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計劃。本科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培養學校頒發四年製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對於當年參加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考試成績未達到省當年劃定錄取分數線的學生,原簽訂的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終止,培養學校不再進行後續階段培養,學生自謀職業。
三、培養經費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15號),省級項目計劃所需培養經費由省與市縣財政按7:3比例分擔,市州項目計劃所需培養經費由市縣財政承擔。
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生(以下簡稱“公費定向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和軍訓服裝費免繳,其所需費用由財政公費承擔,並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在資助政策規定的範圍內與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未滿18周歲(2005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
2.熱愛祖國,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3.具備招生來源計劃所確定的戶籍條件。(1)報考普通計劃的報名對象應具有招生來源計劃所確定的縣市區戶籍,且為2023年應屆初中畢業生。(2)報考民族鄉計劃的報名對象應具有招生來源計劃所確定的民族鄉戶籍,民族成分為少數民族,戶籍遷入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且為2023年應屆初中畢業生。(3)報考教學點計劃的報名對象應具有招生來源計劃所確定的鄉鎮戶籍,戶籍遷入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且為2023年應屆初中畢業生。
4.參加戶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中考總成績(報考民族鄉計劃考生總成績含加分)不低於招生當年戶籍所在縣市區公布的相應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
5.身體健康,體檢合格。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
(二)其他條件
1.熱愛基礎教育事業,自願報考初中起點鄉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且保證畢業後服從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的安排:
普通計劃本科層次小學教師、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小學男教師和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小學男教師在戶籍所在縣市區的縣以下鄉村小學任教,民族鄉計劃小學教師在招生計劃所定向的民族鄉小學任教,教學點計劃小學教學點教師在招生計劃所定向的鄉(鎮)小學教學點任教。
2.報考本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普通計劃誌願的報名對象應為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且持有縣市區扶貧工作部門發放的《扶貧手冊》。
五、招生辦法、程序及相關要求
詳見《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辦法及程序》和《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相關政策說明》。其中,實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的培養類型,在生源條件充足的情況下,男、女生錄取比例原則上均不低於40%;在生源條件不足的情況下,按實際情況執行。
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
招生辦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縣市區教育(體)局、初中學校和培養學校應利用報紙、海報、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我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的招生政策與招生計劃。初中學校還應向初三年級學生及家長進行宣傳動員。
各市州的中考結束後,各縣市區教育(體)局應根據本縣市區的中考招生情況,按照不低於本縣市區一般普通高中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的原則,確定各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實施初中起點專科層次鄉村小學教學點教師招生工作的縣市區,縣市區教育(體)局還應同時向社會公布公費定向師範生畢業後所任教的鄉村小學教學點名稱及畢業生的任教崗位安排方式。
二、個人自願報名
1.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持本人戶口簿(含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名確認的戶口簿複印件1份)、學生素質報告表(或學生手冊)到所在畢業學校報名,其中在戶籍所在市州範圍內異地就讀(異地就讀是指未在本人戶籍所在縣市區初中學校就讀,下同)、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應持本人戶口簿(含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名確認的戶口簿複印件1份)、學生素質報告表(或學生手冊)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體)局報名。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按《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欄目及有關要求,客觀準確地填寫所有考生信息和報考誌願,並貼好相片。
2.考生在填寫報考誌願時,應根據相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結合自身情況在各項目計劃來源、各培養類型、各培養層次、各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各招生計劃種類、各招生專業中進行選擇,最多隻能在1個項目計劃來源、1個培養類型、1個培養層次、1個培養學校(有掛靠培養的,同時包含且僅限1個掛靠學校)中,選擇填報不同的招生計劃種類、不同的招生專業誌願,且在填寫具體培養學校的招生專業誌願時,應符合以下有關規定:
(1)本科層次小學教師
在1個培養學校中,最多填報該培養學校的2個招生專業誌願,其中1個為直接誌願,1個為服從誌願。直接誌願報考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教育、科學教育、小學教育6個專業之一的考生,可以從上述其他5個專業中選擇1個專業作為服從誌願填報。
(2)本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本科層次小學男教師、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專科層次小學男教師、專科層次小學教學點教師、本科層次幼兒園教師、專科層次幼兒園教師、專科層次特殊教育教師。
在1個培養學校(有掛靠培養的,同時包含且僅限1個掛靠學校)中,隻填報該培養學校的有且僅有的1個招生專業誌願(直接誌願)。
三、畢業學校審核推薦
考生報名登記表提交後,考生所在的初中畢業學校應依據其在校表現情況,對考生的考生信息、報考資格和報考誌願進行審核,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和戶口薄(複印件)上報縣市區教育(體)局。
在戶籍所在市州範圍內異地就讀的考生,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體)局完成報名後,由其所在的初中畢業學校依據其在校表現情況,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報送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體)局。
初中畢業學校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體工作程序與流程由市州教育(體)局統一確定後向社會公布。
四、縣市區教育(體)局審核
1.審核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初中畢業學校上報的材料,對所有報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報考資格和報考誌願進行審核,並在報名登記表簽署審核意見。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報送考生信息
縣市區教育(體)局彙總各培養類型所有報名且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的信息,填寫《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報名考生信息表》,並報送市州教育(體)局。
五、市州教育(體)局審定報名考生名單
市州教育(體)局依據前述的有關規定,根據各縣市區上報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報名考生信息表》,對報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定。未通過審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州教育(體)局審定無誤後,將審定確認後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報名考生信息表》(分培養學校),於7月22日前統一分別報送有關培養學校(含電子文檔),同時將《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報名考生信息表》(不分培養學校)報送省教育廳存檔備查(含電子文檔),並通知有關縣市區教育(體)局。通過審定的考生以下簡稱“推薦考生”。
六、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
1.考生總成績為中考成績總平均分{(考生中考總成績÷所含科目的卷麵總滿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報考民族鄉計劃誌願的民族鄉少數民族考生中考總成績應使用其加分後的中考總成績。
2.符合誌願條件的民族鄉少數民族考生,在參與非民族鄉計劃誌願選拔時,隻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績(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績應不低於招生當年戶籍所在縣市區公布的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
3.當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情況時,按考生的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排序;當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中考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4.考生總成績由縣市區教育(體)局在市州教育(體)局審定通過後通知考生。
七、體檢
1.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1)本科層次小學教師
①普通計劃(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數≤3時)
縣市區教育(體)局根據本縣市區的普通計劃,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學校分招生專業,首先在所有推薦並填報了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普通計劃直接誌願的考生中,按照省下達招生來源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如確定的體檢考生人數少於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則所有填報了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直接誌願的考生全部列入體檢考生名單,同時從尚未列入體檢考生名單的所有推薦考生中,選擇填報了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普通計劃服從誌願的考生,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遞補,直至達到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調劑遞補後體檢考生人數仍未達到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的,按實際確定的體檢考生人數確定。一名考生最多隻能列入1個項目計劃來源、1個培養類型、1個培養學校、1個招生專業的體檢考生名單。
②普通計劃(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數>3時)
縣市區教育(體)局根據本縣市區的普通計劃,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學校分招生專業,首先在所有推薦並填報了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普通計劃直接誌願的考生中,根據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按照省下達招生來源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如確定的體檢考生人數少於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則所有填報了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直接誌願的考生全部列入體檢考生名單,同時從尚未列入體檢考生名單的所有推薦考生中,選擇填報了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普通計劃服從誌願的考生,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遞補,直至達到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調劑遞補前,如已確定的男、女考生人數未達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規定的比例人數,則調劑遞補時應結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調劑遞補男、女考生。調劑遞補後體檢考生人數仍未達到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的,按實際確定的體檢考生人數確定。一名考生最多隻能列入1個項目計劃來源、1個培養類型、1個培養學校、1個招生專業的體檢考生名單。
③民族鄉計劃
縣市區教育(體)局根據本縣市區的民族鄉計劃,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學校分招生專業分民族鄉,首先在所有推薦並填報了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該民族鄉的民族鄉計劃直接誌願的考生中,按照省下達招生來源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如確定的體檢考生人數少於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該民族鄉招生計劃數,則所有填報了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該民族鄉的民族鄉計劃直接誌願的考生全部列入體檢考生名單,同時從尚未列入體檢考生名單的所有推薦考生中,選擇填報了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該民族鄉的民族鄉計劃服從誌願的考生,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遞補,直至達到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該民族鄉招生計劃數。調劑遞補後仍未達到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學校該招生專業該民族鄉招生計劃數的,按實際確定的體檢考生人數確定。一名考生最多隻能列入1個項目計劃來源、1個培養類型、1個培養學校、1個招生專業、1個民族鄉的體檢考生名單。
(2)專科層次小學教師
①普通計劃(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數≤3時)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普通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誌願為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②普通計劃(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數>3時)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普通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誌願為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根據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③民族鄉計劃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民族鄉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誌願為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分民族鄉,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3)本科層次小學男教師、專科層次小學男教師、本科層次幼兒園教師、專科層次幼兒園教師
① 普通計劃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普通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誌願為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② 民族鄉計劃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民族鄉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誌願為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分民族鄉,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4)本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普通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誌願為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根據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5)專科層次特殊教育教師、專科層次小學教學點教師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普通計劃、教學點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誌願為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考生名單。
(6)對於未填報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層次該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該招生計劃種類該招生專業的考生,不得列入相應的體檢名單。
2.體檢。縣市區教育(體)局按確定後的體檢考生名單,統一組織考生到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因考生主動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時,應按照確定體檢考生名單的辦法等額確定遞補體檢考生。
八、簽訂協議
縣市區教育(體)局統一組織所有體檢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與縣市區人民政府簽訂《湖南省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層次分培養學校分招生計劃種類進行。
縣市區教育(體)局應按我廳統一發布的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層次分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分招生計劃種類的協議書樣式製作《協議書》。凡《協議書》內容與《協議書》樣式不符的,視為無效《協議書》,所涉及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所涉及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協議書》簽訂完成後,縣市區教育(體)局將《2023年湖南省各縣市區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彙總表》、《2023年湖南省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及中考相關情況彙總表》、考生的戶口薄(複印件)、《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協議書》統一報送市州教育(體)局。
九、預錄取
1.市州教育(體)局依據本文規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標準,根據縣市區報送的有關材料,在全麵審查各項目計劃來源各培養類型各培養層次各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各招生計劃種類的考生報名信息、考試成績、體檢結論、《協議書》的基礎上,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層次分培養學校(含掛靠學校)分招生計劃種類分招生專業進行預錄取。
2.市州教育(體)局彙總各縣市區的《2023年湖南省各縣市區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彙總表》、《2023年湖南省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及中考相關情況彙總表》,填寫《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預錄取考生最低分數情況彙總表》、《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預錄取考生名冊》,於7月21-22日將有關材料報送相關培養學校,同時將有關材料報送省教育廳存檔備查。
十、錄取
培養學校根據本文規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標準,對市州教育(體)局報送的有關材料及預錄取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完畢後,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通過培養學校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錄取;公示有異議的考生,由培養學校會同有關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情況符合本文所規定招生政策的方可錄取,調查核實情況不符合本文所規定招生政策的不能錄取。公示與調查核實工作完成後,由培養學校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是否錄取的意見,並填寫《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錄取考生名冊》。培養學校應將錄取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和《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錄取考生名冊》(含電子文檔)報送我廳,經我廳審核備案後,培養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公費定向師範生錄取考生的個人報考材料由培養學校負責裝入公費定向師範生新生的個人檔案。
十一、入學
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到培養學校報到。新生入學後,培養學校在入學一個月內對公費定向師範生進行資格複查。複查合格者,培養學校在其《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協議書》正式生效;複查不合格者,則不能取得公費定向師範生資格,並按國家有關招生和學生管理規定處理。培養學校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後,應負責將《協議書》寄送達各協議方,並存入公費定向師範生新生的個人檔案。培養學校彙總本校未報到新生情況,填寫《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未報到新生名冊》,於9月21日前報送省教育廳(含電子文檔)。
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
相關政策說明
一、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
根據湘政辦發〔2015〕114號文件精神,為提高鄉村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整體質量,促進公費定向師範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對均衡,2023年,在本科層次小學教師、本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工作中,當普通計劃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數>3時,繼續實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在生源條件充足的情況下,男、女生錄取比例原則上均不低於40%(小數點一律餘進,下同);在生源條件不足的情況下,按實際情況執行。落實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則是:在相應工作環節中,應首先根據招生來源計劃並結合有關政策分別在男、女考生中擇優確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後再在剩餘相關考生中,根據有關政策擇優確定剩餘20%比例的相應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條件不足時,相應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額應與剩餘20%比例的考生名額統一根據相關政策擇優選拔。
二、有關招生工作的安排及確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的辦法
(一)市州教育(體)局應根據本文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州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實際,做好本市州各縣市區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統籌安排工作,包括確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的具體方式,宣傳、報名等招生環節工作的具體安排,以及做好落選考生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等,確保各縣市區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工作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機協調,切實維護考生權益。
(二)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由縣市區教育(體)局按照不低於本縣市區一般普通高中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的原則具體確定,並在其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前向社會公布。確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應按照有利於執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有利於選拔優秀考生、有利於完成招生計劃、確保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徑應與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確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時,根據不同培養類型的招生情況,可統一確定相應的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也可分類確定相應的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同時,對於同時設置有普通計劃、民族鄉計劃的培養類型,同一培養類型的各招生計劃種類的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應保持相同。
縣市區教育(體)局應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以及市州教育(體)局的有關安排,統籌本縣市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情況,具體做好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各環節工作。
(三)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確保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工作在市州範圍內協調一致。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的有關招生工作安排應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報考民族鄉計劃誌願的民族鄉少數民族考生中考成績享受加分政策,具體辦法如下:
(一)考生加分幅度為中考所含科目(科目口徑與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滿分之和的10%,考生所獲加分直接加入考生的中考總成績。
(二)縣市區教育(體)局應在確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製線(等第)的同時向社會公布具體的加分辦法。
(三)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報考民族鄉計劃誌願時,使用加分後的中考成績。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如同時填報了非民族鄉計劃誌願的,其參與非民族鄉計劃誌願選拔時,不享受加分政策,隻能使用其原始的中考成績。
四、公費定向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律不得轉學,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五、公費定向師範生應在上崗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相應教師執證上崗條件,否則,按違約情形處理。
六、公費定向師範生畢業後,依據招生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任教服務,本科畢業生服務時間不少於6年,專科畢業生服務時間不少於5年,其任教崗位和編製由簽訂協議的縣市區按照相關規定落實。
七、公費定向師範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不得脫產攻讀普通碩士學位,但可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八、普通計劃的公費定向師範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依據普通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在所定向的縣市區的相應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民族鄉計劃的公費定向師範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依據民族鄉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在所定向的民族鄉內的相應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九、未能履行協議的公費定向師範生,按規定退還所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
十、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費定向師範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公費定向師範生的違約記錄,並將違約情況記入人事檔案,負責管理退還的公費教育費用和違約金。
(beplay2網頁登錄 來源:湖南城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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