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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章程
2022-02-24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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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號),結合學校單獨招生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地址:湖南省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星沙)東四路20號。

第三條 學校是國家教育部備案、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湖南省水利廳主管的一所國有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曆證書,並報湖南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曆證書學校名稱: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製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 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麵領導學校單獨招生工作,研究決定單獨招生工作重要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單獨招生工作的專門機構,負責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審處負責監督單獨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及單獨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單招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保持數量基本穩定的原則,確定我校29個專業(含專業方向)進行單獨招生。

第九條 根據我校單招實際報名人數,為保持應屆普通高中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的錄取比例總體基本均衡,遵循國家政策導向,統籌安排不同類別考生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各專業各類別計劃公布後,一律不得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十條 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按2100人申報2022年高職單招計劃,並在單獨招生計劃中單列退役軍人考生和藝術體育特長生的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具體單招專業、計劃和收費標準如下表。


體育、藝術類特長生計劃20人、退役軍人計劃30人,所有專業都可填報。其中計劃招生籃球6人、田徑6人,健美操2人,羽毛球1人,乒乓球1人,聲樂1人、舞蹈1人、播音主持1人、美術1人。

高職單招報名結束後,根據第一誌願第一專業報考我校的考生人數實際情況,按各類別考生(應屆普高生、應往屆中職生、往屆普高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錄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則,再分別確定上述各類別考生的計劃數。

第四章 報名方式

第十二條 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均可報名我校單獨招生。

第十三條 根據全省統一安排,考生高職單招報名時可選擇考試時間不衝突的1~2所院校報考。我校實行誌願優先錄取,在完成一誌願考生錄取後,如有剩餘計劃,再考慮第二誌願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歡迎考生第一誌願報考我校。

第十四條 填報我校誌願的應、往屆普高考生允許在專業組一、二、三、四中任選2個專業進行填報,並表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所有專業內調劑);因中職考生各專業大類職業技能測試內容不相同,中職考生隻允許在同一專業組內選擇2個專業進行填報,並表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同一組內專業調劑),如考生跨專業組填報,隻認可考生第一個專業誌願,第二個專業無效;報考我校考生一、二個專業誌願有效(多填後麵專業誌願無效)。

第十五條 具體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台(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台”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信息,學校代碼13939。

第十六條 體育特長生報名條件

(一)符合高考報名條件並已報名參加我省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的籃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田徑特長考生。

(二)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無傷病,年齡不超過22周歲(2000年1月1日(含)後出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

1.近四年取得二級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的特長生;

2.獲得市級及以上團體或單項比賽前八名的特長生;

3.獲得縣、區級團體或單項比賽前三名的特長生;

注:團體或單項比賽由縣、區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教育部門主辦。

第十七條 體育特長生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後,在3月15日下午17點前考生需攜帶二代身份證及複印件、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技術等級資格證書、比賽獲獎證書、比賽秩序冊、成績冊等資料原件到學校基礎課部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能參加考試,未通過資格審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視為普通考生參與相應考試及錄取。

(二)新生入校3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專業複查。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藝術特長生報名條件

(一)符合高考報名條件並已報名參加我省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的聲樂、舞蹈、播音主持、美術特長考生。

(二)因用人單位反饋,報考舞蹈、播音主持類的男生淨身高低於170厘米、女生淨身高低於160厘米請謹慎報考。

(三)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報考藝術類特長生,年齡不超過 22 周歲(2000年1月1日(含)後出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

1.2022年藝術類招生全省統一考試成績120分(含)以上;

2.獲得業餘專業考級五級及以上證書的特長生;

3.個人或團體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藝術比賽獲得市級及以上獎項的考生。

第十九條 藝術特長生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後,在3月15日下午17點前考生需攜帶二代身份證及複印件、藝術等級考試證書、比賽獲獎證書、藝考成績單等資料原件到學校團委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能參加考試,未通過資格審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視為普通考生參與相應考試及錄取。

(二)新生入校 3 個月內,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專業複查。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退役軍人資格審查。報考了我校單招的退役軍人考生,需在3月6日下午17點前將戶籍所在地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資格審核通過的材料、退伍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交學校武裝部,未通過資格審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視為普通考生參與相應考試及錄取。

第二十一條 免試生資格審查。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今年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在校學習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且獲獎的技能競賽的專業大類和我校專業對口,可免試入學就讀我校對口專業,考生如需跨專業大類,不能享受免試政策。符合條件考生請在3月15日下午17點前將免試生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交學校教務處,未通過資格審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視為普通考生參與相應考試及錄取,免試生報名登記表在學校招生網上下載。

第二十二條 報名費繳納:報名費按照省物價局文件標準為80元/人。考生單招報名成功後,於3月15日下午17點前在湖南水電職院招生就業微信公眾號(hnsdzyzj)上自行繳費(不接受現場繳費),未按時繳費的考生視為自願放棄我校單招考試資格。

第二十三條 準考證打印:繳費成功的考生於3月19~20日在湖南水電職院招生就業微信公眾號(hnsdzyzj)核對考生信息、打印準考證。

第五章 考試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我校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獨招生考試的命題、組考與評卷工作。

第二十五條 所有考生都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應屆普通高中非特長考生有學考成績的和退役軍人不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其他人員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第二十六條 考試內容:招生考試分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職業技能測試250分,總分450分。(退伍軍人招生計劃單列,隻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總分250分。)

(一)文化素質測試200分

1.應屆普通高中考生(體育藝術特長生除外)。不組織文化素質考試,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原始成績。以學業水平考試中的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按以下公式折算成文化考試成績,折算文化考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之和)÷(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外語滿分之和)×200。沒有學考成績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必須按照往屆畢業生的要求進行文化考試,並按往屆畢業生類別進行錄取。

2.中職類考生、體育藝術特長生及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學力考生。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有關內容單獨組織閉卷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文化素質考試總分200分(其中語文80分、數學80分、英語40分)。

(二)職業技能測試:根據考生特點分普高生、中職生、特長生三類組織考試,普高生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性測試,中職學生參加專業技能考核,特長生參加特長測試。退伍軍人參與普高生的職業能力傾向性測試。

1.職業技能測試250分,

①普高類考生、退役軍人考生,主要考察考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及有關基礎知識、職業傾向等綜合素質。

②中職類考生,中職類考生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能,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分類組織專業技能測試。分建築類、財會商貿類、電工電子機電類、計算機類四類組織考試,考核內容與形式為專業基本技能操作與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大綱見學校招生網,具體分類見下表。


③特長測試,特長生參加特長測試。根據特長特點分體育類、藝術類等進行分類測試。

第二十七條 命題:由教務處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各二級院部進行統一命題,各二級院部院長(主任)協助完成此項工作。

第二十八條 保密措施:學校紀檢監審處全程監督,本次命題聘請相關教師參加,製卷時由監察工作辦公室全程負責監督並嚴格保密,保密人員應該對試卷保密絕對負責,在嚴格的監督之下完成製卷工作。試卷製好後,分考場裝入試卷袋密封,試卷存入保密室,由專人24小時值班看管。

第二十九條 組考:由教務處負責按國考要求製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並組織有序考試,相關二級學院配合實施。

第三十條 評卷:由教務處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工作有關要求進行。實行責任製,製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三十一條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情況,錄取前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線,低於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缺考一門的考生不予錄取。優先錄取填報我校為第一誌願學校的考生。

第三十二條 按考生第一誌願專業優先原則,根據一誌願報名人數,按第一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報名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報名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應屆普高生、往屆普高生和中職生的各專業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如應屆普高生、往屆普高生、中職生一誌願分別報名200、100、100人,則各類考生實際招生計劃分別為50、25、25人,保證各類別錄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三條 專業誌願優先,各專業錄取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普通高中畢業生(含應、往屆)填報的第一專業計劃數已滿,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專業進行錄取,若第二專業也無法滿足,根據考生成績高低,服從調劑的考生在所有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中職考生(含應、往屆)填報的第一專業計劃數已滿,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專業進行錄取,若第二專業也無法滿足,根據考生成績高低,服從調劑的考生在對應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

第三十四條 總成績相同時,應屆普高考生則按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依次排列,如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再相同,則再按數學、語文、英語的成績順序依次排列;往屆普高生、體育藝術特長生及中職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依次排列,如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再相同,則再按數學、語文、英語的成績順序依次排列。

第三十五條 根據國家高職擴招及退役軍人工作有關精神,退役軍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質測試,按普通高中考生類別參加職業技能測試,依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三十六條 有免試資格的技能獲獎考生,資格審查合格後,錄取到對口相關專業就讀。

第三十七條 體育、藝術類按各項招生計劃,分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名單由基礎課部和校團委根據錄取規則提供。

第三十八條 單獨招生擬錄取分數線及錄取考生名單,將於3月30日開始分批次在我校招生網公示。公示期間有異議需退檔考生必須將退檔申請、身份證、準考證送達或傳真到學校招生就業處辦公室。公示結束後我院將擬錄取結果上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後,確定正式錄取名單,並寄發錄取通知書。已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2022年全國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 單獨招生工作在學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自覺接受上級領導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製公開。監督電話:0731-84073667。

第四十條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依規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四十一條 我校高職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請及時報警。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按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單獨招生考生被我院錄取後,不得轉校學習,特殊情況考生可在本校單獨招生專業大類範圍內按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轉專業。

第四十三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並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四十四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複查與身體複檢。對複查(複檢、複試)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於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方案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國標招生代碼:13939

信息發布網址:https://www.hnslsdxy.com/zsw/page/default.aspx

招生谘詢電話:

招生就業處 0731—84081345、84073248、84073612

基礎課部 18569521143

校團委 0731-84073528

武裝部 0731-84075504

教務處 0731-84080372

傳真:0731—84073248、84073612

招生谘詢郵箱:445917072@qq.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1-84073667

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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