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教育第一大案:哈佛被控種族歧視或終結校友子女優待政策
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指控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案在招生中涉嫌種族歧視案已經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近日,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在兩起涉及種族與大學招生問題的重大案件中,聽取了近四個小時的辯論,這期間,他們表現出了極大的耐心。但這些時間花的值得,因為辯論讓人們更加了解那些相信種族歧視必要性的人,暴露出他們身上存在的一些醜陋真相。
大法官們正考慮對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招生行為提出異議,尤其是它們非法歧視亞裔美國人、偏向其他種族的行為。2003年,在“格拉特訴博林格案”(Grutter v.Bollinger)中,最高法院支持高校可以在招生過程中考慮種族因素,從而以實現生源多樣化。當時的大法官桑德拉·戴·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還在該案中寫過一段著名的話,她說25年後,大學或許不再需要利用種族因素來實現多樣性。
19年以後,今天的大法官發出靈魂拷問:種族偏好何時才會結束?
哈佛大學辯護律師塞斯·維克斯曼(Seth Waxman)坦言,該校正努力讓未來實現“種族中立”,至於何時才會結束種族偏好,目前還看不到盡頭。
美國副總檢察長伊麗莎白·普萊洛加(Elizabeth Prelogar)也是一位令人印象深刻的辯護律師,她明確表示,將格拉特案解讀為最高法院已經提出了時間表,這種看法站不住腳。她指出,隻要學校對多元化的興趣“令人信服”,它們現在這種利用種族因素的方式可能就會延續。
這顯然意味著,未來數年,學校招生過程中仍將存在種族歧視現象。任何人但凡對當今大學的管理者有所了解,但凡知道這些人認為種族主義已是美國社會中的“係統性”問題,你就會明白,學校的種族偏好永遠不會結束。
如果你認為美國從根本上就帶有種族主義,那麼你會覺得按種族進行歧視永遠都是正當的。現任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幾乎明確地說到了這一點,因為她表示,美國依然存在“法律上的種族隔離”。她的依據是社區和學校仍有種族隔離現象。按照她的邏輯,無論何種原因,隻要存在任何形式的種族隔離,種族歧視就會是合理的。
維克斯曼試圖為哈佛大學利用種族因素的做法辯護,他說這隻是哈佛在判斷該錄取哪些學生時用到的眾多“提示”之一,就好像學生是否是校友子女,或者是不是運動員。
這難道不意味著在有些情況下,種族是一種決定性因素嗎?首席大法官小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 Jr.)問道。“這一點我的確承認。”維克斯曼說。羅伯茨又說,“那我們就是在說,種族是哈佛招生過程中的一個決定性因素。”維克斯曼說是這樣,就好比某一年哈佛管弦樂隊需要一名雙簧管樂手,正好今年的申請者中有這樣一個人,這就是一種“招生提示”。
接下來,羅伯茨說了一段或許會被銘記的話:“美國不是因為雙簧管樂手而爆發’內戰’,我們是為了消除種族歧視而打的一場’內戰’。”
在這場四個小時的辯論中,人們還清楚地看到一點:對於法院在評估種族偏好時必須進行的“嚴格審查”,“多樣性”已成為繞開這一審查的萬用詞。多樣性似乎可以服務於學校的任何目的,而很多時候它都淪為了種族主義的托詞。假若多元化標準可以繼續成為歧視的正當理由,那麼現實中,下級法院幾乎任何時候都唯有順從大學的意見。如此一來,今後涉及招生過程中的種族問題時,學校將基本脫離司法審查的範圍。
盡管從口頭辯論中無法確切得知最高法院將如何裁決案件,但多數大法官對種族偏好的懷疑態度已是顯而易見。他們的疑慮不無道理。美國曆史表明,種族歧視極具危害。
在2003年的格拉特案和1978年的巴基(Bakke)案中,最高法院對種族歧視的容忍是錯誤的,但至少它當時提出了某種期限。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想要一張空白支票,讓它們想進行種族歧視多久就進行多久。然而,最高法院或許會告訴它們期限將至,這既有益於國家,也有益於美國實行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在法庭辯論中,平權行動並不是唯一被提及的有爭議的招生做法。控辯雙方還還討論了傳承錄取偏好,即在錄取中優先考慮校友子女的做法。
《洛杉磯時報》曾發表評論文章,指哈佛將“申請人的父母是否該校舊生”列為其中一個招生指標。文章稱,2010年至2015年,哈佛傳承生(即校友子女)入學率達到34%,非傳承生入學率隻是6%。父母中間有一位是哈佛校友的話,學生獲錄取的機率是非傳承生的6倍。兩位家長都是哈佛畢業的話,申請人更加有優勢。
“優待校友子女”機製顯而易見有利於白人,2010至2015年間獲取錄的白人學生中,逾五分之一是校友子女,比例多於亞非拉美裔的總和。哈佛優待校友子女的傾向,較歧視亞裔生更明顯,偏偏得不到應有關注。如果哈佛確實注重營造多樣化的學習環境,那麼哈佛以及其他頂級名校應該摒棄現行的傳承錄取偏好,提升不同階層學生的入學機會。
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大法官表示,“一所大學可以考慮和重視其申請人其他所有背景和個人特征,但他們並不能將種族納入考慮範圍。”她擔心,“在我看來,這可能造成的平等保護問題將超過實際所能解決的。”
她列舉了一個假設的案例,涉及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的兩名申請者。(傑克遜刻意回避了母校哈佛大學的案件):
“第一個申請者說:‘我來自北卡羅來納州,從南北戰爭開始之前,我的家族幾代人都住在這裏。我想讓你們知道,我將成為北卡羅來納大學的第五代畢業生。我現在有了這樣的機會,並且考慮到我的家庭背景,就讀這所大學對我來說很重要。我想通過上這所學校來體現我家族的傳承。’
第二個申請者說,‘我來自北卡羅來納州,從南北戰爭之前就開始之前,我的家族幾代人都住在這個地區。但他們是奴隸,從來沒有機會進入這所曆史悠久的高等學府。作為一個非裔美國人,我現在有了這樣的機會,考慮到我的家庭背景,就讀這所大學對我來說很重要。我想通過上這所學校來紀念我的‘傳承’。’”
傑克遜大法官對學生公平錄取組織的律師說,“根據我的理解,在你們所倡導的不考慮種族背景的錄取規則下,兩位申請人所講訴的家庭往事及其作用將體現截然不同的錄取機會。前者的家庭背景將作為一項錄取考量因素得到校方的權衡和重視,而後者的背景,由於很多方麵關乎自己或前輩的種族,則完全無法得到考慮。”
她的基本論點是,所謂的校友子女偏好,至少是那些延續數代人的偏好,壓倒性地向白人申請者傾斜。
顯然,戈薩奇(Neil M.Gorsuch)大法官同意她的觀點(不是在於平權行動,而是校友子女偏好)。他提出另一個假設。
“我想問你們一個關於量身定製標準的假設,因為我們在這裏涉及審核嚴格的招生領域,大學必須證明其標準係量身定製,種族考量是量身定製的。多樣性是你們向我們強調的邏輯依據。大學還有各種其他加分因素,例如校友傳承、捐贈者子女、壁球運動員等等。我們還了解到存在一些滿足(大學)特定需求的加分因素。我猜,比方說,一所大學,那種不差錢的大學,完全可以取消那些有利於富有白人家庭孩子的招生偏好,與此同時在不考慮種族因素的前提下實現多樣化目標。嚴格審核是否對此具有要求呢?“
在討論哈佛案時,卡瓦諾(Brett M.Kavanaugh)大法官與負責代表美國政府的副檢察長普萊洛格再次探討了該問題。卡瓦諾問她,“因此你指的是一項毫無種族偏好的替代方案,那麼法庭就有理由讓你們取消傳承、捐贈子女偏好等因素,要是你可以獲得充分的......來滿足多樣化目標,用你的話來說,通過這些舉措來實現沒有種族偏好的錄取。我說的對嗎?”
她回答道:“是的,沒錯,卡瓦諾大法官。”
立即教育改革組織的高級政策分析員詹姆斯-墨菲(James Murphy)饒有興趣地旁聽了庭審。他近期撰寫嚴厲批評傳承錄取偏好。報告指出,
“在大學錄取過程中,傳承錄取偏好為校友子女提供了得天獨厚的先天優勢。這代表了係統性種族主義的一個經典範例,因為多數該政策的受益人是白人,而有色人種或中低收入背景學生更有可能是其家族第一代大學生。實施一個多世紀以後,傳承偏好政策早該被擯棄!如果最高法院禁止在招生中考慮種族因素,那麼絕對有必要同時終止傳承偏好政策。“
位於東海岸的高校多采用優待校友子女的錄取政策。雖然多數該類大學為私立高校,但報告指出,約八成弗吉尼亞州的公立大學均采取上述政策。如果最高法院最終禁止招生平權,眾多提供傳承偏好的高校將受到最大衝擊。
雖然"我們或許會看到戈薩奇大法官出具協同意見書(concurring opinion)來推動取消傳承偏好政策",但墨菲認為最高法院不會就該問題作出裁決,
不過墨菲補充道:"與此同時,如果法院要求大學不能再考慮申請人的種族因素,我不知道任何大學校長或校董會成員還會保留傳承錄取偏好,就是為了不丟人現眼也得取消這個政策!“
塔夫茨大學醫學院四年級生克裏斯托夫-貝克(Christoph Baker)是該校一個反對傳承錄取團體的創始人,他表示自己注意到"圍繞傳承錄取的討論更多聚焦於社會經濟而不是種族問題。我們必須牢記,當年啟用傳承偏好政策是為了將猶太人和其他歐洲新移民拒之門外。盡管如今依然歧視有色人種和新移民,但由於其造成了不同的社會經濟影響,該政策似乎觸怒了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
貝克還指出,"我相信雖然人們更多地種族角度關注平權行動,這種通過社會經濟角度聚焦傳承錄取是自然發生的。這很大程度上是一種積極的發展趨勢,因為社會經濟不平等引發的憤怒填補了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間的鴻溝。盡管高校在承受壓力方麵表現出色,不過對於傳承錄取存在的合理性,日益增多的證據使得他們很難給予公眾甚至自己一個合理的交待。“
部分(過往)傳承錄取的擁戴者的觀點也在改變,即時招生情報(Enrollment Intelligence Now)組織聯合創始人馬撒(Robert J.Massa,)表示,"我無法看出取消傳承錄取可以提升高等教育普及率,因為被耶魯婉拒的該校傳承申請人獲得杜克的錄取。也就是說,由於全美70餘所最具選拔性的高校均無法證明傳承錄取的合理性,我們或許可以看到取消對校友子女的優待將成為全行業的標準實踐。“
由於在全國70多所最具選擇性的院校中,越來越難以證明遺產錄取的合理性,我們有可能看到它的取消成為全係統的標準做法。"
普林斯頓大學校友布萊恩·沃爾什(Bryan Walsh)表示傳承錄取有損大學招生乃至危及美國社會的公正公平。沃爾什是一位記者、作家和孩子的父親。他曾任《時代》雜誌編輯和駐外記者。他也是暢銷書《末日》(End Time,關於生存風險和如何應對世界末日)的作者。他寫道,
我個人在普林斯頓(我父母均非普大校友)的學術體驗非常棒。就像很多未來的記者那樣,我有幸得到一直為《紐約客》撰稿的普大1953屆校友,非虛構類創意作家約翰·麥克菲(John Mcphee)的親自指點。但更為持久的價值並非教育,而是俱樂部的會籍資格。這種會籍資格向全社會強烈地宣示我是百裏挑一脫穎而出的,即使我現在很清楚自己與那些被拒之門外的人差距甚微。入場資格還意味著俱樂部其他成員會關照我,他們確實也做到了這一點。
除了有利於向校友募捐以外,照顧校友子女的另一個原因在於鞏固俱樂部、延續精英傳承、更緊密地維係學生和校友與學校間的紐帶。在回應學生公平錄取組織的指控時,哈佛指出,考慮傳承身份“鞏固哈佛學院與校友間緊密聯係、鼓勵校友終其一生與學校互動。”康奈爾大學校長瑪莎·波拉克(Martha Pollake)2018年初在一次采訪中表示,傳承招生有助於“打造一個世代相傳的康奈爾大家庭”。
在普林斯頓,從踏足校門那一刻起,這些紐帶的重要性就給我們打上深深的烙印。幾乎每一次普林斯頓重大活動中,那首160年曆史的校歌都會響徹校園,“在我們有生之年我們的兒子也會奉獻(Our sons will give while we shall live)”,歌詞中的“兒子(sons)”在1987年被改為“內心(hearts)”以反映普大開始招收女生這一現實。當然,奉獻(Give)肯定與金錢有關,但更重要的是,你還要奉獻忠誠。我和妻子有個17個月大的兒子,可以想象我給他穿的是普林斯頓連體嬰兒服,即便我堅信自己當年經曆的好運不該對他今後錄取與否產生任何影響。
2016年蓋洛普一項民意調查顯示,過半美國人認為高校不應該考慮申請人父母是否為校友。2017年,來自13所精英名校代表家族第一代和低收入學生的學生團體動員起來反對傳承錄取;2018年3月,布朗大學學生表決成立一個委員會審查該招生實踐。家族第一代大學生本身顯然無法從傳承錄取中獲益,不過就像我兒子那樣,他們的孩子總有受益的一天。盡管如此,這些學生還是站出來呼籲打造一個更為公平的體係。
蓋洛普調查結果
在2018年致國會一封題為“必須廢除高校傳承偏好(College Legacy Preferences Must Go)”的信件中,世紀基金會(Century Foundation)高級研究員理查德·卡倫伯格(Richard D.Kahlenberg)寫道:
傳承偏好往往被視為(高等院校)一種籌款手段,不過,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校友子女的優待與捐款金額的增長存在任何關聯。
大學招生做到完全地公正公平可能不太現實,但高等院校可以從廢除一項為既得利益群體錦上添花,而且於本身也不存在經濟利益的政策開始做起。這對所有人都會是一個更公平的交待。
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國際教育頻道特約專家薑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