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外合作辦學評估信息公示,公示期為11月14日-25日
11月14日,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官網顯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2年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的通知》(教督廳函〔2022〕1號)及《教育部學位中心關於開展2022年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評估工作總體部署,2022年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已進入參評對象信息公示階段。公示期為11月14日-25日。
1、北京市
8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1個機構
2、天津市
3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2個機構
3、河北省
6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4、內蒙古自治區
1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5、遼寧省
4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個機構
6、吉林省
10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7、黑龍江省
6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8、上海市
8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9、江蘇省
21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1個機構
10、浙江省
9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2個機構
11、安徽省
2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2、福建省
2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3、江西省
2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4、山東省
9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個機構
15、河南省
19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2個機構
16、湖北省
11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7、湖南省
5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8、廣西壯族自治區
2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19、廣東省
3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1個機構
20、重慶市
1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21、四川省
2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22、貴州省
1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23、雲南省
5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24、陝西省
4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25、甘肅省
1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以上圖源: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
原文及公示地址鏈接:https://www.cdgdc.edu.cn/zwhz/info/1023/1067.htm
監製:李璨
審核:劉煜
責任編輯:田江含
記者:鄭楠
來源:《留學》雜誌授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