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聚力創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人才發展環境的意見
為全麵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製機製改革的意見》,按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部署要求,現就我省聚力創新,深化改革,充分發揮用人主體作用,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形成人才脫穎而出、公平競爭的體製機製,提出如下意見。
一、著力完善創新創業導向鮮明的人才培養機製
1.創新人才教育培養模式。結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布局調整,加快推進高校“雙一流”建設和高水平大學建設,強化大學生創新創業意識和能力培養。探索建立學術休假製度,高校教學科研人員工作每滿6年,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帶薪學術休假,開展專業進修或研發創新活動。探索推行高校工程技術學科的應用型教學人員晉升高級職稱,應有半年以上企業工作或實踐經曆。積極推進產教融合,支持企業科技人才到高校兼職,推進產業教授在高校開設學分課程、聯合指導研究生。實施大學生企業工程師培育計劃,加強政策引導,鼓勵優秀大學畢業生到企業工作,進行重點培養,加快成長進程。實施彈性學製管理,支持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實施優秀博士後培育計劃,著力資助培養符合我省重點學科、產業發展方向的博士後,不斷提高培養質量。支持建設企業大學、創客學堂等新型社會教育培訓機構,不斷壯大眾創隊伍,營造眾創聲勢,提升全域創新創業濃度。
2.推進人才培養支持計劃改革。高度重視用好本土人才,完善相關政策,更好地發揮本土人才作用。改進“333工程”等人才培養支持方式,推行以獎代補、跟獎跟補,實現獎勵與貢獻實績掛鉤。聚焦產業發展,深化實施“產業人才高峰行動計劃”,加大產業領軍人才培養支持力度。加強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培訓。設立青年專項,提高對青年人才的資助比例。統籌省內產業、科技和人才等各類工程項目資源,形成集成支持。加強目標管理,強化滾動培養,實施差異化考核,落實退出懲戒製度,切實提高人才培養績效。
3.鑄造新型企業家隊伍。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強文化引領。建立企業家培訓製度,開辦“蘇商大講堂”,支持優秀企業家赴境外學習交流,促進企業家能力提升。實施百千科技企業家培育工程,通過強化項目支持、建立定向聯係、搭建合作平台等途徑,進行定製式培育和個性化扶持,培養一批既通科技又懂市場的複合型創新創業人才。實施千名青年企業家接力計劃,把握創業企業家代際交接的階段特征,整合運用領軍企業、知名高校和創業成功人士資源,選拔“創二代”後備人才進行專項培養培訓,造就一批優秀青年蘇商。培育職業經理人隊伍,推行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市場化選聘,加快推進國有企業經理層人員任期製和契約化管理。選樹一批企業家領軍人物,挖掘提升價值內涵,總結推廣成功之道,充分發揮“頭雁效應”。積極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營造有利於企業家創新創業的生態環境。
4.培養技藝精湛的技能人才。積極發掘和培養各領域能工巧匠、民間藝人等鄉土人才,加強鄉土人才技能培訓和技藝傳承,製定支持鄉土人才創新創業的係列政策。建立健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係,引導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向應用型高校轉型發展,推進中職、高職、應用型本科教育分段培養或聯合培養。推行企業新型學徒製、“雙導師製”“雙元製”職業教育,完善職業教育學曆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製度。拓寬職業發展通道,研究製定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不斷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企業在聘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可參照本單位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享受同等工資福利。推行企業首席技師、特級技師製度,享受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待遇,試行年薪製和股權製、期權製。
二、加快構建整合全球資源的人才引進機製
5.大力引進金字塔塔尖人才。實施頂尖人才頂級支持計劃,對引進世界一流的頂尖人才團隊,簡化程序、一事一議、特事特辦,最高給予1億元項目資助。深化實施“雙創計劃”,聚焦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點園區和其他重要領域,大力引進產業發展最前沿、科技創新最核心的領軍型人才。實施“鳳還巢”計劃,更大範圍柔性彙聚江蘇出生或曾在江蘇學習、工作、生活過的海內外各領域標誌性人才。加大人才計劃支持力度,重點引進江蘇高端製造業發展急需緊缺的工匠大師。完善特級專家津貼製度,對在我省工作的發達國家院士、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以及“兩院”院士等傑出人才,省財政每月給予1萬元的特殊人才補貼。
6.激發企事業單位引才活力。研究製定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在境外通過設立研發中心、共建實驗室等形式,吸納用好海外優秀人才。鼓勵各類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根據發展需要,按照上年度銷售額或總支出的一定比例,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省和各地建立引才獎補製度,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企事業單位,通過跟獎、跟補等方式,在引才投入、租房補貼、項目資助等方麵給予支持。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按照規定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國有企業引進高端人才經費視同利潤考核,新招錄高層次人才薪酬不納入企業當年和次年薪酬總額。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通過年薪工資、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形式聘用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實踐成果突出的優秀科技人才,其人員及實際薪酬發放水平不納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範圍。
7.打造開發區產業和人才融合新高地。堅持以產引才、以才促產,推動開發區製定產業與人才融合發展專項規劃。引導各類開發區圍繞做大做強優勢產業,集聚特色產業人才,打造一批“產業+人才”特色小鎮。堅持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並舉,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視同招商引資項目進行考核。支持“招院引所”,鼓勵開發區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院所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共同引才育才,共享科研設備設施。支持建設人才發展緩衝基地,推行人才在高校等事業單位與園區“雙落戶”製度,暢通人才在不同體製間的流動渠道。
8.積極引進急需緊缺外國人才。擴大人才對外開放,創新外國人才引進方式和使用機製,深入實施“外國人才智力引進工程”,著力引進處於國際產業和科技發展前沿,具有世界眼光和深厚造詣、對華友好的各類優秀外國人才。研究製定國有企事業單位聘用外國人才的方法和認定標準。積極爭取優秀外國留學生畢業後直接在蘇創業就業試點。推進下放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外國人簽證證件審批權,縮短審批期限。試點擴大外國人才R字簽證(人才簽證)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才提供辦理口岸簽證、工作許可和長期居留許可的便利。完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製度,全麵落實各項待遇。
9.強化人才供需精準對接。建設“江蘇人才雲”大數據平台,動態掌握人才家底,加強人才需求預測預警。繪製全球高層次人才地圖,準確掌握各領域海內外領軍人才分布。在高層次人才集聚的國家和地區,建立引才引智聯絡機構,聘請引才引智大使。推廣人才舉薦製,強化以才引才、以才薦才。加強與國際學術組織和國家相關行業協會、專業學會聯係對接,鼓勵社會各方力量參與人才引進,積極培育和引進獵頭機構,拓寬尋才引才渠道。引進“一中心、一基地”建設急需、產生重大影響和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頂尖人才或團隊,由省財政給予引才中介50-100萬元獎勵。
10.搭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聚才活動平台。定期舉辦海內外江蘇人才交流活動,暢通與全球人才對接聯係渠道。依托我省特色優勢產業,舉辦世界物聯網大會、世界智能製造大會、世界未來網絡大會等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活動,以產業集聚人才。吸引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會議、專業論壇在我省舉辦或永久性落地。麵向海內外積極開展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實現以賽薦才、以賽聚才。探索重大引才活動服務外包,運用市場力量,提高引才質效。
三、積極創新有利於釋放活力的人才使用機製
11.強化人才分類評價。建立多元化人才評價體係,強化品德、能力和業績導向,克服唯學曆、唯職稱、唯論文傾向。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人才,突出中長期目標導向,適當延長評價考核周期,著重評價研究質量、原創價值和實際貢獻。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堅持市場發現、市場評價、市場認可,把人才享受的薪酬待遇、創造的市場價值、獲得的創業投資等作為人才評價的重要依據。哲學社會科學人才,突出社會評價,以理論創新、決策谘詢支撐和社會影響作為評價基本依據。
12.創新人才激勵政策。賦予企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自主權,提高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用於獎勵研發團隊的比例。開展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與發明人對知識產權分割確權和共同申請製度試點。鼓勵企事業單位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調動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專業技術人才的股權激勵等,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遞延至轉讓股權時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條件的設區市、縣(市、區)應當對本地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的科研人員予以獎補,獎補數額可相當於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鼓勵企事業單位設立首席研究員、首席科學家、首席工程師等專業技術崗位,給予其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相應待遇。
13.支持科研人員投身創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創新創業。相關單位要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員在崗兼職、離崗創業和返崗任職製度,對在崗兼職的兼職時間和取酬方式、離崗創業期間和期滿後的權利義務及返崗條件等作出規定。科研人員在履行好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到企業和其他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並取得合法報酬,兼職取得的報酬原則上歸個人,建立兼職獲得股權及紅利等收入報告製度。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的兼職管理,按中央有關規定執行。
14.積極發展人才金融。推進人才、資本和產業有效對接,鼓勵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完善人才創新創業金融支持體係。推行“撥+投”“撥+貸”,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推出“人才投”“人才貸”“人才保”等金融產品。加大對人才創新創業的信貸支持,省簽約金融機構對設區市以上人才計劃入選者提供最高1500萬元的信用貸款。鼓勵各地設立人才創新創業風險補償資金池,積極落實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稅收支持和風險分擔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人才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發行上市或到“新三板”、江蘇股權交易中心掛牌。
15.暢通人才流動渠道。打破戶籍、地域、身份、人事關係等製約,完善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促進人才資源有效配置。研究製定優秀人才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之間合理流動的政策措施,探索推進聘用製、先掛後任等做法。完善蘇北人才發展計劃,鼓勵和引導人才向蘇北、基層一線和特殊行業流動,對於到農村基層、蘇北地區工作的人才實行傾斜政策。建立人才發展蘇南、蘇中、蘇北掛鉤合作機製,促進人才在地區之間合理流動和協同創新。
16.推行支持創新創業容錯免責政策。立足鼓勵探索,堅持權責一致,研究製定支持人才創新創業決策中的容錯免責政策。人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通過協議定價或市場方式確定價格的,單位領導在勤勉盡職、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化後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對人才創新創業項目進行經費資助或風險投資,符合規定條件、標準和程序,但資助項目未達到預期發展效果,相關領導幹部在勤勉盡職、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決策責任。
四、不斷健全人才優先發展的有效保障機製
17.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建立管理服務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消除對用人主體的過度幹預。創新事業單位編製管理方式,探索對符合條件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逐步實行備案製管理。深化職稱製度和職業資格改革,合理界定和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完善事業單位預算撥款製度,加大基本支出保障力度,擴大事業單位經費使用和績效工資分配自主權。構建統一開放的人才市場體係,大力發展人才服務業,積極培育專業性、社會化人才服務組織。
18.堅持人才發展多元投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製,發揮政府投入的撬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各級政府建立穩定增長機製,足額安排人才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保證重大人才項目實施。產業類引導資金等安排一定比例用於相關領域人才引進、培養工作,政府投資基金優先支持人才項目。省財政今後3年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設的1000億元省級各類資金和基金,用於人才發展的實際支出不低於30%。建立績效評價體係,對績效顯著的人才項目持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人才資金使用效益。
19.完善人才生活服務保障。鼓勵通過建設人才周轉公寓、購買或租賃商品住房向人才出租、發放購房租房補貼等形式,多渠道解決人才階段性居住需求。積極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可采用劃撥方式供地。符合當地城鎮居民公租房準入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鼓勵人才聚集的大型企事業單位、開發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人才公寓(公共租賃房)。建立人才健康檔案和補充醫療保險,優先為高層次人才配備家庭醫生,適當提高診療待遇。入選中央、省級重點人才計劃的,享受所在城市高層次人才購房、教育、醫療等方麵的同城待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支持beplay體育手機接收外籍人才子女入學。
20.擴大人才國際交流便利。支持教學科研人員參與國際學術交流,對高校、科研院所中直接從事教學或科研任務的人員、擔任領導職務的專家學者,出國(境)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學術訪問、出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以及執行國際學術組織履職任務等,實行計劃報備、區別管理,單位和個人出國(境)批次數、團組人數、在外停留天數,根據任務需要合理安排。
21.推動人才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堅持人才發展與實施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同步謀劃、同步推進。主動策應“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長三角區域發展一體化等國家戰略,圍繞南京軟件與新一代信息技術、蘇州納米材料、無錫物聯網、常州石墨烯、泰州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重點部署相關產業人才集聚。結合我省產業發展規劃,分別編製重點行業領域人才發展專項規劃,實施“一行業領域一人才工程”,促進各類人才協同發展,形成產業聚人才、人才興產業的生動局麵。
22.營造尊才重才的社會環境。大力宣傳人才工作重大方針政策,宣傳各地各部門人才工作新舉措新成效,宣傳優秀人才創新創業成果和先進事跡。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人才工作,完善人才工作法規體係,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人才維權快速援助機製,切實維護各類人才和用人主體的合法權益。完善人才獎勵製度,加大對有突出貢獻人才的褒獎力度。強化人人皆可成才理念,培育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文化。
五、切實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
23.構建黨管人才新格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發揮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科技、財政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具體落實,社會力量發揮重要作用,適應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落實黨委(黨組)書記人才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完善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職責任務和工作規則。強化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職能,明確機構設置,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將行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列入相關職能部門“三定”方案。
24.充分發揮黨組織凝聚人才作用。加強思想引領,健全黨政領導幹部直接聯係人才製度。大力開展各類人才教育培訓、國情研修,將高層次人才培訓列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培訓的重要任務,增強認同感和向心力。暢通人才參政議政、建言獻策渠道,聘請有影響力的專家人才擔任決策谘詢顧問。加強人才工作與組織、統戰工作的聯動,推進對專家人才的政治吸納。
25.推進人才發展體製機製改革試點。加快蘇南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建設,推進南京江北新區等人才管理製度創新,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支持省產業技術研究院開展人才綜合改革試點,探索更加開放高效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激勵機製。鼓勵各地因地製宜開展差別化改革探索,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開展分類改革試點。
26.建立全麵考核體係。建立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製,將人才工作履責情況作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製述職的重要內容。堅持人才發展績效納入設區市、縣(市、區)和省級以上開發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體係,科學設置考核權重。開展對省級機關相關部門、國有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評優、幹部評價的重要依據。把人才資源信息統計列入全省社會統計體係,定期發布人才統計報告和人才競爭力報告。
一、著力完善創新創業導向鮮明的人才培養機製
1.創新人才教育培養模式。結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布局調整,加快推進高校“雙一流”建設和高水平大學建設,強化大學生創新創業意識和能力培養。探索建立學術休假製度,高校教學科研人員工作每滿6年,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帶薪學術休假,開展專業進修或研發創新活動。探索推行高校工程技術學科的應用型教學人員晉升高級職稱,應有半年以上企業工作或實踐經曆。積極推進產教融合,支持企業科技人才到高校兼職,推進產業教授在高校開設學分課程、聯合指導研究生。實施大學生企業工程師培育計劃,加強政策引導,鼓勵優秀大學畢業生到企業工作,進行重點培養,加快成長進程。實施彈性學製管理,支持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實施優秀博士後培育計劃,著力資助培養符合我省重點學科、產業發展方向的博士後,不斷提高培養質量。支持建設企業大學、創客學堂等新型社會教育培訓機構,不斷壯大眾創隊伍,營造眾創聲勢,提升全域創新創業濃度。
2.推進人才培養支持計劃改革。高度重視用好本土人才,完善相關政策,更好地發揮本土人才作用。改進“333工程”等人才培養支持方式,推行以獎代補、跟獎跟補,實現獎勵與貢獻實績掛鉤。聚焦產業發展,深化實施“產業人才高峰行動計劃”,加大產業領軍人才培養支持力度。加強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培訓。設立青年專項,提高對青年人才的資助比例。統籌省內產業、科技和人才等各類工程項目資源,形成集成支持。加強目標管理,強化滾動培養,實施差異化考核,落實退出懲戒製度,切實提高人才培養績效。
3.鑄造新型企業家隊伍。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強文化引領。建立企業家培訓製度,開辦“蘇商大講堂”,支持優秀企業家赴境外學習交流,促進企業家能力提升。實施百千科技企業家培育工程,通過強化項目支持、建立定向聯係、搭建合作平台等途徑,進行定製式培育和個性化扶持,培養一批既通科技又懂市場的複合型創新創業人才。實施千名青年企業家接力計劃,把握創業企業家代際交接的階段特征,整合運用領軍企業、知名高校和創業成功人士資源,選拔“創二代”後備人才進行專項培養培訓,造就一批優秀青年蘇商。培育職業經理人隊伍,推行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市場化選聘,加快推進國有企業經理層人員任期製和契約化管理。選樹一批企業家領軍人物,挖掘提升價值內涵,總結推廣成功之道,充分發揮“頭雁效應”。積極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營造有利於企業家創新創業的生態環境。
4.培養技藝精湛的技能人才。積極發掘和培養各領域能工巧匠、民間藝人等鄉土人才,加強鄉土人才技能培訓和技藝傳承,製定支持鄉土人才創新創業的係列政策。建立健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係,引導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向應用型高校轉型發展,推進中職、高職、應用型本科教育分段培養或聯合培養。推行企業新型學徒製、“雙導師製”“雙元製”職業教育,完善職業教育學曆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製度。拓寬職業發展通道,研究製定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不斷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企業在聘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可參照本單位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享受同等工資福利。推行企業首席技師、特級技師製度,享受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待遇,試行年薪製和股權製、期權製。
二、加快構建整合全球資源的人才引進機製
5.大力引進金字塔塔尖人才。實施頂尖人才頂級支持計劃,對引進世界一流的頂尖人才團隊,簡化程序、一事一議、特事特辦,最高給予1億元項目資助。深化實施“雙創計劃”,聚焦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點園區和其他重要領域,大力引進產業發展最前沿、科技創新最核心的領軍型人才。實施“鳳還巢”計劃,更大範圍柔性彙聚江蘇出生或曾在江蘇學習、工作、生活過的海內外各領域標誌性人才。加大人才計劃支持力度,重點引進江蘇高端製造業發展急需緊缺的工匠大師。完善特級專家津貼製度,對在我省工作的發達國家院士、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以及“兩院”院士等傑出人才,省財政每月給予1萬元的特殊人才補貼。
6.激發企事業單位引才活力。研究製定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在境外通過設立研發中心、共建實驗室等形式,吸納用好海外優秀人才。鼓勵各類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根據發展需要,按照上年度銷售額或總支出的一定比例,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省和各地建立引才獎補製度,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企事業單位,通過跟獎、跟補等方式,在引才投入、租房補貼、項目資助等方麵給予支持。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按照規定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國有企業引進高端人才經費視同利潤考核,新招錄高層次人才薪酬不納入企業當年和次年薪酬總額。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通過年薪工資、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形式聘用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實踐成果突出的優秀科技人才,其人員及實際薪酬發放水平不納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範圍。
7.打造開發區產業和人才融合新高地。堅持以產引才、以才促產,推動開發區製定產業與人才融合發展專項規劃。引導各類開發區圍繞做大做強優勢產業,集聚特色產業人才,打造一批“產業+人才”特色小鎮。堅持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並舉,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視同招商引資項目進行考核。支持“招院引所”,鼓勵開發區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院所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共同引才育才,共享科研設備設施。支持建設人才發展緩衝基地,推行人才在高校等事業單位與園區“雙落戶”製度,暢通人才在不同體製間的流動渠道。
8.積極引進急需緊缺外國人才。擴大人才對外開放,創新外國人才引進方式和使用機製,深入實施“外國人才智力引進工程”,著力引進處於國際產業和科技發展前沿,具有世界眼光和深厚造詣、對華友好的各類優秀外國人才。研究製定國有企事業單位聘用外國人才的方法和認定標準。積極爭取優秀外國留學生畢業後直接在蘇創業就業試點。推進下放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外國人簽證證件審批權,縮短審批期限。試點擴大外國人才R字簽證(人才簽證)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才提供辦理口岸簽證、工作許可和長期居留許可的便利。完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製度,全麵落實各項待遇。
9.強化人才供需精準對接。建設“江蘇人才雲”大數據平台,動態掌握人才家底,加強人才需求預測預警。繪製全球高層次人才地圖,準確掌握各領域海內外領軍人才分布。在高層次人才集聚的國家和地區,建立引才引智聯絡機構,聘請引才引智大使。推廣人才舉薦製,強化以才引才、以才薦才。加強與國際學術組織和國家相關行業協會、專業學會聯係對接,鼓勵社會各方力量參與人才引進,積極培育和引進獵頭機構,拓寬尋才引才渠道。引進“一中心、一基地”建設急需、產生重大影響和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頂尖人才或團隊,由省財政給予引才中介50-100萬元獎勵。
10.搭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聚才活動平台。定期舉辦海內外江蘇人才交流活動,暢通與全球人才對接聯係渠道。依托我省特色優勢產業,舉辦世界物聯網大會、世界智能製造大會、世界未來網絡大會等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活動,以產業集聚人才。吸引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會議、專業論壇在我省舉辦或永久性落地。麵向海內外積極開展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實現以賽薦才、以賽聚才。探索重大引才活動服務外包,運用市場力量,提高引才質效。
三、積極創新有利於釋放活力的人才使用機製
11.強化人才分類評價。建立多元化人才評價體係,強化品德、能力和業績導向,克服唯學曆、唯職稱、唯論文傾向。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人才,突出中長期目標導向,適當延長評價考核周期,著重評價研究質量、原創價值和實際貢獻。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堅持市場發現、市場評價、市場認可,把人才享受的薪酬待遇、創造的市場價值、獲得的創業投資等作為人才評價的重要依據。哲學社會科學人才,突出社會評價,以理論創新、決策谘詢支撐和社會影響作為評價基本依據。
12.創新人才激勵政策。賦予企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自主權,提高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用於獎勵研發團隊的比例。開展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與發明人對知識產權分割確權和共同申請製度試點。鼓勵企事業單位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調動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專業技術人才的股權激勵等,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遞延至轉讓股權時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條件的設區市、縣(市、區)應當對本地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的科研人員予以獎補,獎補數額可相當於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鼓勵企事業單位設立首席研究員、首席科學家、首席工程師等專業技術崗位,給予其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相應待遇。
13.支持科研人員投身創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創新創業。相關單位要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員在崗兼職、離崗創業和返崗任職製度,對在崗兼職的兼職時間和取酬方式、離崗創業期間和期滿後的權利義務及返崗條件等作出規定。科研人員在履行好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到企業和其他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並取得合法報酬,兼職取得的報酬原則上歸個人,建立兼職獲得股權及紅利等收入報告製度。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的兼職管理,按中央有關規定執行。
14.積極發展人才金融。推進人才、資本和產業有效對接,鼓勵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完善人才創新創業金融支持體係。推行“撥+投”“撥+貸”,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推出“人才投”“人才貸”“人才保”等金融產品。加大對人才創新創業的信貸支持,省簽約金融機構對設區市以上人才計劃入選者提供最高1500萬元的信用貸款。鼓勵各地設立人才創新創業風險補償資金池,積極落實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稅收支持和風險分擔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人才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發行上市或到“新三板”、江蘇股權交易中心掛牌。
15.暢通人才流動渠道。打破戶籍、地域、身份、人事關係等製約,完善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促進人才資源有效配置。研究製定優秀人才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之間合理流動的政策措施,探索推進聘用製、先掛後任等做法。完善蘇北人才發展計劃,鼓勵和引導人才向蘇北、基層一線和特殊行業流動,對於到農村基層、蘇北地區工作的人才實行傾斜政策。建立人才發展蘇南、蘇中、蘇北掛鉤合作機製,促進人才在地區之間合理流動和協同創新。
16.推行支持創新創業容錯免責政策。立足鼓勵探索,堅持權責一致,研究製定支持人才創新創業決策中的容錯免責政策。人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通過協議定價或市場方式確定價格的,單位領導在勤勉盡職、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化後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對人才創新創業項目進行經費資助或風險投資,符合規定條件、標準和程序,但資助項目未達到預期發展效果,相關領導幹部在勤勉盡職、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決策責任。
四、不斷健全人才優先發展的有效保障機製
17.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建立管理服務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消除對用人主體的過度幹預。創新事業單位編製管理方式,探索對符合條件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逐步實行備案製管理。深化職稱製度和職業資格改革,合理界定和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完善事業單位預算撥款製度,加大基本支出保障力度,擴大事業單位經費使用和績效工資分配自主權。構建統一開放的人才市場體係,大力發展人才服務業,積極培育專業性、社會化人才服務組織。
18.堅持人才發展多元投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製,發揮政府投入的撬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各級政府建立穩定增長機製,足額安排人才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保證重大人才項目實施。產業類引導資金等安排一定比例用於相關領域人才引進、培養工作,政府投資基金優先支持人才項目。省財政今後3年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設的1000億元省級各類資金和基金,用於人才發展的實際支出不低於30%。建立績效評價體係,對績效顯著的人才項目持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人才資金使用效益。
19.完善人才生活服務保障。鼓勵通過建設人才周轉公寓、購買或租賃商品住房向人才出租、發放購房租房補貼等形式,多渠道解決人才階段性居住需求。積極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可采用劃撥方式供地。符合當地城鎮居民公租房準入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鼓勵人才聚集的大型企事業單位、開發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人才公寓(公共租賃房)。建立人才健康檔案和補充醫療保險,優先為高層次人才配備家庭醫生,適當提高診療待遇。入選中央、省級重點人才計劃的,享受所在城市高層次人才購房、教育、醫療等方麵的同城待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支持beplay體育手機接收外籍人才子女入學。
20.擴大人才國際交流便利。支持教學科研人員參與國際學術交流,對高校、科研院所中直接從事教學或科研任務的人員、擔任領導職務的專家學者,出國(境)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學術訪問、出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以及執行國際學術組織履職任務等,實行計劃報備、區別管理,單位和個人出國(境)批次數、團組人數、在外停留天數,根據任務需要合理安排。
21.推動人才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堅持人才發展與實施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同步謀劃、同步推進。主動策應“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長三角區域發展一體化等國家戰略,圍繞南京軟件與新一代信息技術、蘇州納米材料、無錫物聯網、常州石墨烯、泰州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重點部署相關產業人才集聚。結合我省產業發展規劃,分別編製重點行業領域人才發展專項規劃,實施“一行業領域一人才工程”,促進各類人才協同發展,形成產業聚人才、人才興產業的生動局麵。
22.營造尊才重才的社會環境。大力宣傳人才工作重大方針政策,宣傳各地各部門人才工作新舉措新成效,宣傳優秀人才創新創業成果和先進事跡。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人才工作,完善人才工作法規體係,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人才維權快速援助機製,切實維護各類人才和用人主體的合法權益。完善人才獎勵製度,加大對有突出貢獻人才的褒獎力度。強化人人皆可成才理念,培育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文化。
五、切實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
23.構建黨管人才新格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發揮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科技、財政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具體落實,社會力量發揮重要作用,適應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落實黨委(黨組)書記人才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完善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職責任務和工作規則。強化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職能,明確機構設置,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將行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列入相關職能部門“三定”方案。
24.充分發揮黨組織凝聚人才作用。加強思想引領,健全黨政領導幹部直接聯係人才製度。大力開展各類人才教育培訓、國情研修,將高層次人才培訓列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培訓的重要任務,增強認同感和向心力。暢通人才參政議政、建言獻策渠道,聘請有影響力的專家人才擔任決策谘詢顧問。加強人才工作與組織、統戰工作的聯動,推進對專家人才的政治吸納。
25.推進人才發展體製機製改革試點。加快蘇南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建設,推進南京江北新區等人才管理製度創新,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支持省產業技術研究院開展人才綜合改革試點,探索更加開放高效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激勵機製。鼓勵各地因地製宜開展差別化改革探索,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開展分類改革試點。
26.建立全麵考核體係。建立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製,將人才工作履責情況作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製述職的重要內容。堅持人才發展績效納入設區市、縣(市、區)和省級以上開發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體係,科學設置考核權重。開展對省級機關相關部門、國有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評優、幹部評價的重要依據。把人才資源信息統計列入全省社會統計體係,定期發布人才統計報告和人才競爭力報告。
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2017年1月20日印發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