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對提升人才選拔質量,保證人才選拔的公平公正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及江蘇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全麵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研究生複試工作,確保師生健康及複試工作順利實施,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科學製定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組織領導
1.各招生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複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長為院長(室主任)且為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副主任)為直接責任人。
2.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須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製訂本單位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細則,組織開展本單位複試工作,並對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全麵負責。
3.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專業實際情況,下設若幹複試小組,每個小組設專職秘書2人,其中1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及身份識別,另1人負責複試全程記錄工作。每考場需單獨設置視頻監考員,全程監督考生“雙機位” ,隨時查看考生行為、眼神及主機位屏幕。
4.各招生單位成立複試監督檢查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單位複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以及對各類申訴的調查複議等。
5.各招生單位組織複試工作須按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複試小組的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
6.各招生單位應成立技術支持小組,對複試平台使用進行調試和培訓,並及時解決複試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並做好相應預案工作。組織專人對遠程複試小組進行培訓,對遠程複試的考查特點、提問技巧、能力考查等進行業務總結和指導,保證複試質量。
二、工作原則
1.複試工作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確保安全性、科學性、公平性的基礎上,堅持健康第一、立德樹人、公平公正、質量為先的原則,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強化責任、科學選拔,確保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的複試錄取工作。各招生單位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數進行錄取。
3.嚴格複試過程規範管理。考前采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曆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采取一平台、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複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等方式,加強複試過程監管,嚴防“作弊”。
4.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複試且複試合格。擬錄取名單經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討論通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經教育部最終審定後,向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複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各招生單位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和招生計劃數製定不低於學校基本要求的專業複試線,考生須達到報考招生單位專業複試線才能參加複試。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生源數量少於招生計劃120%的學科專業,一般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參加複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複試分數線詳見南通大學2021年公布的碩士研究生複試分數線要求。
2.各招生單位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曆學位證書、學曆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學曆(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當在複試前完成學曆(學籍)核驗,並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每個考生在仔細閱讀《南通大學2021年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複試考場規則》後須簽訂《複試考生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複試過程誠信。
3.招生單位嚴格按複試錄取工作細則規定組織複試,應根據學科特點,認真研究複試的內容、方式和方法,事先製定考核的要求及評分規則等。要加強對考生的全麵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4.根據學科、專業成立由研究生導師組成的複試小組。複試小組成員不少於5人;複試小組設組長1名,組長由教授或相當職稱,且無直係親屬參加本招生單位複試;複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任何人不得改動。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在複試結束後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5.各招生單位複試過程中的筆試與麵試均需全程、全景、錄音、錄像,複試程序要規範。複試結束後,各招生單位向所有複試考生公布複試結果。如考生有申訴或質疑,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應有專人對複試錄取結果負責解釋,複試細則中須公布申訴電話。
6.依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招生單位複試小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認為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複試,但複試前須報研究生院批準。
7.複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重要組成部分,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定,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複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傳播試題等複試內容,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3個月內,學校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8.網絡遠程複試係統對複試全程錄音錄像。
(二)複試方式和內容
1.在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我校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網絡遠程複試方式,並對軟件平台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確保滿足遠程複試要求。
2.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複試內容,確保複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網絡遠程複試原則上應包括原招生目錄公布的筆試科目覆蓋範圍(對網絡遠程方式難以實施的,院係可相應調整並提前在複試細則中說明和公布),同時對考生的既往學業情況、外語聽說交流能力、專業素質和科研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一貫表現等進行全麵考查。
(三)成績計算
1.複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複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複試成績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2.對進入複試名單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大專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曆本科結業生)、成人應屆畢業生,複試時由招生單位負責加試兩門(加試須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低於60分視為不及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調劑
調劑依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調劑基本條件是:
1.調劑考生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初試科目含統考數學的專業不接收未統考數學考生調劑,初試科目要求統考英語或日語科目的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調劑。統考科目等詳見南通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ntu.edu.cn/Detail/News/861)
5.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誌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6.參加單獨考試及除“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之外的專項計劃考生不得參加我校調劑。
7.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未通過該係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四、錄取工作
1.複試合格的考生是否錄取應以綜合成績排名為主要依據,招生單位根據招生計劃、複試錄取細則等確定擬錄取名單。
2.各招生單位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按照教育部要求,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後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製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麵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進行。我校對體檢要求不做另行規定。如考生體格檢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及弄虛作假者,則不予錄取。
4.“定向就業”碩士生在錄取前須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入學後不轉戶口、人事檔案等,畢業時按定向協議就業。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學曆(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曆(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信息公開和監督製度
1.學校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製,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範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2.各招生單位領導幹部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要嚴格落實招生工作責任製相關規定,依法正確履行各自的職責。嚴明招生紀律,加強招生廉潔自律建設,堅決抵製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beplay中心錢包體育錢包輔導活動。各招生單位加強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並加強對複試導師的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
3.本人或有親屬考生參加複試的教職工,須全程主動回避複試錄取工作。
4.學校加強對招生單位複試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對於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5. 本辦法由南通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本辦法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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