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中國藥科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中央路童家巷24號(玄武門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639號(江寧校區)。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藥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相應學科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在滿足規定條件後還可獲得外方學校相應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麵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組建本科招生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教師、校友代表擔任委員,審議、檢查、監督招生工作重要事項。
第六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受本科招生委員會委托,負責製定招生章程、編製招生計劃、確定錄取標準、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學校麵向全國招生,根據“結合學校實際、優化生源結構、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2023年專業設置麵向人民生命健康,緊緊圍繞生物醫藥和大健康產業需求,所有專業均為醫藥和大健康方向,各招生專業(類)詳細介紹和說明請登陸學校本科生招生網查看。實施大類招生的專業按專業類招生,入校後在第一學年第二個學期,根據學校製定的大類招生專業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第二學年第一學期進入專業學習。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將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規範有序、質量優先的原則。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2023年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不安排分省計劃項目的招生錄取。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製在各省公布計劃120%以內。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各省公布計劃105%以內。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安排錄取專業,專業誌願間不設分數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範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誌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第十五條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限考英語語種;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限製外語語種,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請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 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誌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同一批投檔的非第一誌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誌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誌願。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誌願。征集誌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學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製。
第十八條 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區、市)及學校文件規定的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麵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
特別提醒: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錄取到學校藥學相關專業,包括:藥學(本博貫通強基拔尖實驗班)、藥學(拔尖創新班)、藥學類、化工與製藥類、臨床藥學(本碩貫通卓越藥師實驗班)、臨床藥學、中藥學(拔尖創新班)、中藥學類、生物製藥(拔尖創新班)、生物製藥、生物技術、海洋藥學、藥學(中外合作辦學)、臨床藥學(中外合作辦學),請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誌願時,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相關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做如下說明:在特殊類型招生中,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安排考生調劑專業誌願的參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本科專業學費詳見學校本科生招生網;校內住宿費為1500元/學年,具體以實際住宿安排為準。
第二十二條 藥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學校與英國斯特拉斯克萊德大學(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Glasgow)合作辦學,采用“3+1”培養模式(即3年國內+1年國外),國內學習階段學費為26400元/學年,國外學習階段按照英方學校當年收費標準執行。
臨床藥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學校與英國曼徹斯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合作辦學,學製5年,采用“2+2+1”培養模式(即2年國內+2年國外+1年國內),國內學習階段學費為26400元/學年,國外學習階段按照英方學校當年收費標準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在嚴格貫徹落實黨和政府的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和文件精神基礎上,建立“獎、貸、助、勤、補、免”六位一體的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的聯動助學體係。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有關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結果等均可在學校本科生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25-83271319、83271422
傳真電話:025-83245186
本科生招生網:http://zb.cpu.edu.cn
電子郵箱:zhaosheng@cpu.edu.cn
官方微信公眾號:中國藥科大學本科招生辦(cpuzsb)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5-86185570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中國藥科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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