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授權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實施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及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為培養體育運動高級專門人才,提高學校體育教育和活動水平,學校2024年麵向全國開展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根據《體育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關於印發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科字〔2023〕188號)等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簡章。
01專業概況
河海大學運動訓練專業緊密結合國家競技體育發展戰略,麵向社會對競技體育人才需求的多元化特點,主要培養具有國家認同、民族情懷,集現代教育理念、完備學科素養、紮實理論功底和出色實踐能力為一體的應用型體育人才。在對標建設體育強國和教育強國發展中,本專業的學生可直接培養成為國家需求的競技體育人才,也可堪當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的築基人,也可勝任學校健康教育的工程師,亦可成為體育行政部門或體育俱樂部中的管理者與服務者。
運動訓練專業辦學層次為公辦全日製本科,學製四年;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河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02招生項目和計劃
1、招生計劃
30人以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2、招生項目及各項目人數
03報名條件
1.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的高考報名。
2.足球(十一人製)、擊劍、帆船項目需具備國家一級(含)運動員以上技術等級稱號,技巧項目需具備國家二級(含)運動員以上技術等級稱號。
運動技術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報名考生運動技術等級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係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3.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
04報名方法
1、網上注冊
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考生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係統”進行注冊。
2、報名繳費
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考生登錄“體育單招係統”,按要求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報名、確定誌願順序、完成繳費等流程。
3、其他
報考專項隻能填寫河海大學規定項目中的一項。考生報考的專項應與運動技術等級證書項目一致,不得改動。考生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報名材料不全或存在虛假現象,均視為報名無效。
05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地點及打印考試準考證等具體事宜,以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公布內容為準。
1、文化考試
考生須參加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總分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2、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由國家體育總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4版)》。考試時間為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通知。
06錄取政策
對持有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製線為180分,對持有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製線為150分,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製線為130分。
各招生項目的體育專項成績要求為:足球(十一人製)(非守門員)項目86分(含)以上,足球(十一人製)(守門員)項目90分(含)以上,技巧項目85分(含)以上,擊劍項目90分(含)以上,帆船項目85分(含)以上。
在文化成績、體育專項成績均達到河海大學最低錄取控製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製後)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以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若綜合分相同,則依次比較體育專項、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成績。
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誌願梯次順序,在各項目招生計劃內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錄取。各項目優先錄取一誌願,若招生計劃未完成,再錄取二誌願。
擬錄取考生信息公示無異議後,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要求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考生被運動訓練專業錄取後不得放棄錄取資格,並且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
07學費
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5300元。如遇調整2024年運動訓練本科學生學費標準,河海大學將按照批準的新標準收費。
08相關說明
1.河海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2.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運動訓練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請考生認真辨別相關信息,勿上當受騙,各類招生考試工作以官方網站發布招生簡章為準。
3.考生及所在學校、單位提供的材料務須真實。凡發現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者,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令)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關處罰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複查。對於複查不合格的學生將依規嚴肅處理。
5.錄取為運動訓練專業的學生進校後不能調整到其他專業。
6.若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對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有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09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學生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11100
谘詢電話:400-025-1915(本科招辦)、025-83786646(體育係)
監督電話:025-83786282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w.hhu.edu.cn)
10本章節由河海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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