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江蘇省202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2〕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江蘇實際,省教育廳製定了《江蘇省202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一起來看吧——
一、報名資格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名。
二、計劃編製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照曆史等科目類、物理等科目類分別編製。高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計劃編製原則和要求編製招生來源計劃。
三、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在蘇招生高校應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有關規定,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科學製定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包括招生專業、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和方式、考試科目、防疫措施、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等有關要求。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
四、文化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
1.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3+1+2”模式,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高考統考科目以及3門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考生首先在物理、曆史2門科目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中選擇2門。
高考總分值為750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以每門150分計入總分,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30分。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100分,其中物理、曆史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其餘科目以等級分計入總分。
2.綜合素質評價圍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自我認識與生涯規劃等六個方麵進行寫實記錄,建立個人檔案。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個人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將以統一格式提供給高校。
高校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製訂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作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五、專業考試
江蘇省2023年對美術與設計類(以下簡稱美術類)、音樂類以及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實行全省統一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由有關招生高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一)省統考
省統考采取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麵試評分)的形式,考試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江蘇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考試指導意見的通知》(蘇教考命〔2021〕4號)執行。
省統考涵蓋專業範圍按《省教育考試院關於調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涵蓋專業範圍的通知》(蘇教考招〔2019〕17號)和《省教育考試院關於補充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涵蓋專業範圍等事項的通知》(蘇教考招〔2020〕6號)執行。
(二)校考
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有關規定,省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確有必要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可麵向省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並須將考試工作方案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藝術類專業點設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統考涉及的專業,不得組織校考,應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對於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不再組織校考。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如與省統考涵蓋專業相同或相近,須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省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
高校要合理安排校考時間,不得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考時間等安排衝突。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確有必要在異地設立考點的,須經考點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且校外考點數量最多不得超過5個。高校應加強校內外考點管理,確保校內外考點的組考考核內容一致、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高校要積極增加考評人員人數,每組評委人數一般不少於5人,有條件的可進一步增加。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擴大校外人員比例達到一半以上。有關高校要認真總結2022年試點經驗,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方式,進一步完善線上考試工作方案。高校部分藝術類專業確需組織現場考試的,應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製現場考試規模。鼓勵高校在初選時加強考生文化等綜合素養考核。有關高校現場校考規模及其他考務安排要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省內高校的校考
省內有關院校招收非省統考專業,其專業考試由招生高校自行組織或采用委托考試的方式進行。
當招生高校采用委托考試方式時,委托高校須向被委托高校提出委托考試申請,雙方協商一致後,由被委托高校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在考生報名前,委托高校與被委托高校均須向考生公布委托考試相關專業、要求、考試安排、合格證發放等事項。
2.省外高校的校考
省外高校的校考工作,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省外高校在江蘇省設點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程序見附件2。
3.專業校考合格考生的確定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實行專業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須嚴格堅持專業選拔標準。
(1)凡報考有關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如其所報考專業是省統考涵蓋專業,須根據江蘇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參加相關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合格線在發布考生省統考成績時劃定並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高校在組織專業校考時須嚴格審核考生資格。省統考未涵蓋的其他藝術類專業,如院校要求考生須參加相關專業省統考且合格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執行。
(2)高校應嚴格控製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原則上不超過上一年度比例。高校校考合格證按專業發放,每個專業校考合格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錄取人數的4倍。有關招生院校應按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報送校考合格名單,並將專業考試成績信息及時告知考生。
(三)考試違規考生處理辦法
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含省統考、校考,下同)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其中,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的各階段、各科成績(含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和所有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刑法》規定,凡組織作弊、替考或幫助他人作弊,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在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有關招生高校須及時將其作弊情況書麵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六、錄取批次設置
錄取工作分批次依次進行,錄取批次設置為本科提前批次和專科批次,其中,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分3個小批依次錄取。
第1小批: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2小批: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藝術類專科院校在普通類專科批量投檔前完成錄取。
七、劃線辦法
藝術類本、專科錄取控製分數線按照藝術類(曆史等科目類)、藝術類(物理等科目類)以及不同專業類別(美術類省統考、音樂類<聲樂、器樂>省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藝術類專業校考)本科和專科層次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並結合考生文化分、專業分等因素分別劃定。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並在錄取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填報誌願
誌願填報采用“院校專業組+專業(類)”模式。院校專業組是誌願填報的基本單位,由院校根據不同專業(或專業類)的人才培養需要和選考科目要求設置。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類)。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類)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類)也可分設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中。考生的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報考院校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方可報考相關誌願。
藝術類設置傳統(順序)誌願、平行誌願兩種方式。本科提前批次中,第1小批和第3小批實行傳統(順序)誌願,第2小批實行平行誌願。專科批次中,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傳統(順序)誌願,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平行誌願,填報專科批次誌願的藝術類考生隻能在傳統(順序)誌願或平行誌願中選擇其一填報。傳統(順序)誌願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誌願,平行誌願設置20個院校專業組誌願。每個院校專業組誌願設置4個專業誌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誌願。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和專科批次誌願錄取結束後,設置征求誌願,征求誌願設置與相應批次誌願設置一致。填報征求誌願時,考生隻能在傳統誌願或平行誌願中選擇其一填報。
參加專業省統考且成績達到規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高校的誌願;參加專業校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隻能填報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誌願,其專業考試成績隻適用相關校考合格高校。
藝術類考生不得兼報同批次體育類、定向培養軍士的誌願;藝術類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美術類、音樂類以及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同批次之間不得同時填報。
九、錄取
各招生院校的錄取原則、辦法須報院校主管部門核準並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一)投檔規則
根據專業考試方式的不同,分別采取不同的投檔規則。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按平行誌願的投檔規則投檔;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按傳統(順序)誌願的投檔規則投檔。
平行誌願投檔原則:對於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相應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投檔。考生的投檔分由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按一定比例構成。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誌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誌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1.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
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音樂類:投檔分為專業分。
2.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
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相關招生高校自行劃定的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按院校要求投檔給院校。
其他校考高校,對文化分達省錄取控製分數線且專業合格的考生,按院校要求投檔。
藝術提前本科第1小批錄取院校,需通過江蘇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係統,下載報考本校的考生信息。正式錄取以網上錄取係統下載的考生電子檔案為準。
(二)錄取辦法
高校對進檔考生,根據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和標準以及有關招生政策,自主、擇優錄取。
十、加強組織領導
省統考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
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組織。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嚴格按《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高校特殊類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2〕8號)執行。
高校是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誌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誌是直接責任人,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主要負責同誌要對有關工作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切實加強學校黨委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製,學校特殊類型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要充分發揮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學校考試招生規章製度,層層壓實各相關部門工作責任,堅決杜絕簡單下放、層層轉交。要嚴格執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和程序,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記錄須存檔備查。
各有關高校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和教育部關於特殊類型招生考試組織有關工作要求,參照高考考務有關管理規定,細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題製卷、考試組織、閱卷評分、監督管理等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的絕對安全、考試組織嚴格規範,確保考試選拔的公平性和科學性。
高校招生管理部門負責統一研究製訂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報名條件、資格審核、考試評價及錄取的辦法,統一組織考試及選聘本校教師及校外專家參加相關評判工作,統一公示合格名單及錄取結果。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監督,嚴格落實工作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切實建立起分工明確、高效有序、相互監督、相互製約的工作機製。嚴禁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考試招生有關工作;嚴禁高校將審核、考試、選拔等工作下放至學校內設學院或部門獨立負責;嚴禁高校通過各種虛假專業考試方式來圈定合格生源。
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江蘇省藝術類考試招生管理的相關規定,嚴禁舉辦任何形式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應試培訓和推廣活動;嚴禁高校教職工組織或參與上述活動;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各種藝術專業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培訓場所或設施。各有關高校要嚴格執行,自查自糾,已開辦藝術類專業考試輔導班的,立即停辦;教師參與專業考試相關輔導活動的,立即停止;為培訓機構提供培訓場所或設施的,立即清理。違反規定的,將取消有關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資格,相關教師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江蘇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見執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點擊鏈接查看附件: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