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8號)和《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方案》(贛教高字〔2021〕6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現就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2022年我省專升本考試招生高校、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統籌確定後另行發布。
二、報名、資格審核、繳費
專升本報名、資格審核等環節按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報名工作通知》(贛考院普〔2021〕23號)具體要求執行。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取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的考生,確認後一律取消資格,並實行資格審查問責製。
各招生高校依據相關規定製定2022年本校專升本招生章程(簡章),經報省教育廳核準後於2022年2月25日前向社會發布。
所有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3月1-5日的規定時間內,登陸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網址:www.jxeea.cn,後同)“專升本誌願填報係統”完成網上繳費(130元/人)並填報誌願,逾期未完成繳費和填報誌願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網上繳費成功後不予退費。
三、誌願填報
(一)誌願設置。2022年專升本考生誌願分“免試計劃”“未來工匠專項計劃”“其它專項計劃”和“普通計劃”4個錄取批次進行設置。
1.“免試計劃”批次設置3個梯度院校誌願及1個征集院校誌願,每個院校誌願後設置6個專業誌願。限具有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資格且已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根據本人參加招生高校組織的綜合評價成績選擇填報。
2.“未來工匠專項計劃”批次設置1個院校誌願,每個院校誌願後設置2個專業誌願。限具有未來工匠培育計劃資格且已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填報。
3.“其它專項計劃”批次設置20個平行誌願和10個征集平行誌願。限具有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或獲獎學生(含高水平運動員)資格且已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填報。
4.“普通計劃”批次設置40個平行誌願和20個征集誌願,所有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可以填報此批次誌願。
平行誌願均采用“院校+專業”模式,即1個院校的1個專業為1個誌願。
誌願填報。所有考生須於2022年3月1日9:00-5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專升本誌願填報係統”,根據《實施方案》劃分的9個考試大類和各招生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簡章)中明確的招生計劃、專業及有關要求,並對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選擇填報誌願。
缺額征集誌願填報。“免試計劃”缺額征集誌願網上填報時間為3月18日9:00-17:00,“未來工匠專項計劃”“其它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缺額征集誌願網上填報時間另行通知,具體缺額院校、專業、計劃情況須根據實際錄取統計數據為準,屆時考生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網上發布的公告,以公告內容為準。
(四)填報注意事項。
1.考生須在9個考試大類中選報其中1個大類並參加該大類專業基礎及技能知識課考試。
2.所有考生可以同時填報符合資格且通過資格審核的各批次誌願。已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參加統一考試及其它批次錄取資格。
3.3月1-5日集中填報誌願,考生可以對填報誌願修改一次,逾期後不得更改、補報。征集誌願填報提交後不得修改。
4.考生須完成繳費再填報誌願,網上繳費時間為3月1-4日9:00-21:00和3月5日9:00-17:00。
四、考試
各設區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在市教育局領導下,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對考試工作的要求,科學製定考試工作方案和防疫工作方案,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製定應急處置預案。
(一)考試時間
統一考試時間為:2022年4月23日。其中,公共基礎課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專業基礎及技能知識課考試時間為下午15:00-17:00。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省內考生在考前14天內不出省,在省外實習(工作)的考生應不晚於考前14天返回考點所在地。如考生違反上述要求遭遇突發狀況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其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有關高校應及時通知、督促在省外實習的考生提前返校,避免因疫情影響考生參加考試。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及技能知識課。
1.公共基礎課不分學科專業,所有考生統一考試“政治+英語+信息技術”3門課程的綜合卷,分值300分。
2.專業基礎及技能知識課按考生選報9個考試大類中的1個大類,分別考試《實施方案》規定對應的1門考試科目,分值150分。
(三)考點設置
考點由各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設置。
考生在專科就讀(畢業)院校(校本部)所在設區市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省外高校畢業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如未被免試錄取的統一在南昌市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四)準考證編排
全省統一編排準考證,考生於考前3天內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打印準考證。已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編排準考證。
五、評卷、成績通知和複核
全省統一組織評卷、統分工作,考生可於5月13日後登陸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查詢本人成績。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疑議的,可在5月13-14日內在網上提出成績複核申請,16日在網上查詢成績複核結果。
考生申請成績複核僅限於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統,如有漏改、漏統,予以更正。對於答題評分寬嚴等問題,不屬於查核更正範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答卷按照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複核過程中答卷不與考生或家長見麵。
六、錄取
(一)按9個考試大類分別劃定全省最低控製分數線。
(二)依據考生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及技能知識課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總分相同時專業基礎及技能知識課優先,其次按政治、英語、信息技術課程順序,單科分數高低排序錄取。
(三)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征集誌願計劃,網上進行征集誌願填報,征集誌願填報專業必須在《專業指導目錄》規定的對應專業範圍內進行。
(四)“免試計劃”和“專項計劃”未完成的空餘計劃,高校可以在普通計劃投檔前調整至“普通計劃”。
(五)考生誌願填報是一種電子契約,凡按誌願投檔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檔,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願放棄為由退錄。
(六)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高校自行印製。高校根據核準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以及省教育考試院打印的新生錄取花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加蓋本校校章,連同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並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3號)執行。
(七)各批次錄取工作具體時間安排另行發布。
七、數據報送、學籍管理
各招生高校要認真審核整理考生報名信息、成績、錄取數據,核對校驗,確保數據準確無誤。及時上報各批次錄取信息,於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錄取工作,錄取信息作為新生學籍電子注冊依據,錯報漏報以及超時限上報,所造成的後果由招生高校負責。
符合專升本錄取條件的學生,由招生高校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按時進行學籍學曆電子注冊。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其畢業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實際時間填寫。
八、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招生高校是本校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的責任主體,各設區市教育局是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地各校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考試招生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機製,完善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層層落實考試招生安全責任,確保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要強化科學規範管理,進一步完善考試招生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確保考試招生安全、平穩、順利實施。
(二)認真落實防疫要求。各地各校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確保疫情防控和組織管理兩手抓兩不誤。各設區市教育局要會同屬地衛健、疾控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考試防疫工作方案,認真落實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要求,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堅決守住不因組織考試引發疫情傳播的底線,確保考試工作健康、安全。
(三)嚴格規範考試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規定及要求,強化考點手機存放管理,認真開展對入場考生身份驗證和違禁物品檢查,嚴防考生攜帶手機、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場,嚴格考場規則,嚴肅考風考紀。2022年專升本考務管理實施細則另行通知。
(四)嚴肅考試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有關考試招生的管理規定,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專升本考試招生中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要求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優化招生谘詢服務。各地各高校要指定專門工作人員負責專升本考試招生宣傳服務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傳解讀和谘詢服務工作。及時做好有關信息發布工作,方便考生查閱。加強對考生報考、備考、疫情防控等指導。公開谘詢電話,暢通谘詢通道,及時回應考生關切。
江西省教育廳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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