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製訂長春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擬招生人數及招生專業
2023年長春師範大學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597人,其中,全日製碩士研究生562人,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35人(實際招生數以教育部下達為準,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推免係統最後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長春師範大學執行教育部相關政策,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各學科、專業(領域)擬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詳見《長春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2023年入學前(具體日期為學校規定的碩士研究生新生報到當日)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23年學校規定的碩士研究生新生報到當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將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部、處)同意報考的證明交至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否則不予準考。
(二)報名參加長春師範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
(一)“碩師計劃”推免生
1.長春師範大學接收吉林師範大學和延邊大學“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簡稱“碩師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誌願並參加複試。已被長春師範大學接收的“碩師計劃”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2.長春師範大學接收“碩師計劃”推免生管理辦法和招生簡章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另行製定並公布。
(二)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的考生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2.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製宜、合理確定)。
3.報考長春師範大學美術學院130400美術學、135107美術(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和135108藝術設計(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專業的考生報名點須選擇“長春市招生辦”,選擇其他報名點無效。
4.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隻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誌願。
(4)考生應按長春師範大學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長春師範大學規定時間內(網上確認之前)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7)按規定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並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按規定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製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係。
(11)長春師範大學遵循《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於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長春師範大學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誌願並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4)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長春師範大學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5.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長春師範大學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各報考點工作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麵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曆(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
五、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麵白紙打印,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二)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三)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注:長春師範大學美術學院美術學專業的“581素描造型”、美術專業的“582素描半身像”和藝術設計專業的“583設計基礎”科目考試於12月26日8:30—14:30在長春師範大學進行,美術專業的“584碑帖臨摹”科目考試於12月26日8:30—12:30在長春師範大學進行,具體安排詳見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四)考試科目:詳見《長春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複試
(一)複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學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確定,具體安排詳見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二)學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長春師範大學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三)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並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四)所有考生必須參加複試,不參加複試或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複試要求及具體工作安排將在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五)長春師範大學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學曆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考生學曆(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須按照長春師範大學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六)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見《長春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麵試中進行,由長春師範大學組織,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八)圖書情報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七、調劑
(一)長春師範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製定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複試辦法、聯係谘詢電話等信息,並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和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yjs.ccsfu.edu.cn/)公布長春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
(二)長春師範大學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
(三)長春師範大學每次開放調劑係統持續時間不低於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長春師範大學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
(四)長春師範大學根據本單位實際複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餘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並積極利用調劑係統在線留言功能、谘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長春師範大學在考生擬錄取後組織進行。學校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具體執行,體檢時間、地點詳見複試通知。
九、錄取
(一)長春師範大學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校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長春師範大學將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生誠信情況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長春師範大學不承擔責任。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需與長春師範大學、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在單位(在職人員)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曆(學籍)審核的考生長春師範大學將不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五)被錄取的新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長春師範大學請假。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具體日期為學校規定的碩士研究生新生報到當日)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及標準
(一)長春師範大學根據教育部統一規定嚴格規範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
(二)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四)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五)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符合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長春師範大學規定的時間內(具體見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通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十一、學製、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長春師範大學錄取的研究生均需繳納學費。
1.全日製碩士研究生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製3年,學費8000元/人/年(共計24000元);教育碩士(不含“碩師計劃”推免生)、翻譯碩士、圖書情報碩士、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製均為2年,學費10000元/人/年(共計20000元),“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研究生學製4年,學費共計22000元(前三年4000元/人/年,第四年10000元/人);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製為2年,學費12000元/人/年(共計24000元);公共管理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機械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製為3年,學費10000元/人/年(共計30000元);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製為3年,學費15000元/人/年(共計45000元)。
2.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製為3年,學費7000元/人/年(共計21000元)。
(二)根據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財政廳相關規定,全日製(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標準為碩士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為碩士每生每年20000元;學校還設有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最高額度為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條件的全日製研究生還可以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及地方生源地助學貸款;另外,學校為全日製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輔”崗位,每生每年5000元。
十二、住宿情況及培養校區
(一)每生每年1200元。
(二)長春師範大學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在主校區進行培養。
十三、就業情況
近三年長春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較高水平,大部分畢業研究生的就業集中在高等教育單位、中初教學單位、事業單位、企業單位等,部分碩士研究生考取國內、外知名院校的博士研究生。
十四、其他
(一)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製和非全日製兩種。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長春師範大學部分專業招收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詳見《長春師範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生在報名時可自主選擇報考全日製或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長春師範大學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填寫詳細通信地址、郵編及長期聯係電話(固定電話及手機),並在填寫家庭成員時寫清家庭成員的聯係電話,以便發放複試通知、錄取通知等。考生電話或通信地址發生變化時務必及時通知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三)本章程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十五、招生信息、谘詢、聯係方式
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動態信息隨時在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發布。
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ccsfu.edu.cn/
聯係部門:長春師範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係人:王老師
聯係電話:0431-86168862
E-mail:changshiyzb@163.com
辦公地點:長春師範大學教學綜合樓703室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吉北路677號 郵政編碼:1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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