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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7 13:21:00
吉林化工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範招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吉林化工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化工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校
  層 次:本科
  第四條
  吉林化工學院龍潭校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鐵東街道化院社區承德街45號
  吉林化工學院雙吉校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經濟開發區雙吉街道雙飛社區民航路與前豐路交彙處西行200米
  吉林化工學院豐滿校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石井街道江煉社區聯油路48號
第二章 學費標準
  第五條 本科學費標準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金融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物流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信息管理與信息係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化學測量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應用物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安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材料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材料物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飛行器控製與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飛行器製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工業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生物製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環境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油氣儲運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智能裝備與係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藥物製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600元;
  材料成型及控製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過程裝備與控製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輕化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製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4000元;
  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第六條 高職學費標準
  飛機電子設備維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飛機機電設備維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機械製造及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飛行器數字化製造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航空地麵設備維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汽車製造與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無人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現代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應用韓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第三章 學曆證書頒發
  第七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化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化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係內容
  吉林化工學院學生資助政策體係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吉林化工學院校內資助還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困難補助、企業獎學金。
  第九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吉林化工學院英語專業隻招英語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一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二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製訂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調檔比例: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的考生中,嚴格按照各省(區、市)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3.加減分優惠政策:在錄取專業時以各省實際投檔成績為準,學校認可教育部和相關省(區、市)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和降低分數投檔照顧政策。
  4.院校誌願:吉林化工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關於院校誌願的有關規定。按順序誌願投檔的省(區、市),首先錄取第一誌願考生,當第一誌願生源不足時,再依誌願順序錄取報考吉林化工學院的考生;按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區、市),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再依投檔順序錄取投檔考生。
  5.專業誌願: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即以專業誌願優先為前提,根據考生專業誌願,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投檔分數相同考生的專業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順序比對分數,分數高者優先安排專業。理科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文科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
  7.專業調劑:當考生所報專業誌願均不能錄取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其調劑到未完成錄取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8.對實行高考改革的浙江、山東、江蘇、湖南、湖北、遼寧、河北等省(自治區),各項基本要求均按照各省(自治區)文件規定執行;對投檔分數相同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數學、外語、語文科目順序對比分數,分數高者優先安排專業。
  9.中外合作辦學:吉林化工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誌願的考生,不進行調劑。
  第十四條 聯係方式
  聯係電話:
  0432-63083056、63086679
  學校網址:www.jlict.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承德街45號
  聯係部門:招生就業處
  第十五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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