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試行)》,作為對高校及其學科建設實現大學功能、內涵發展及特色發展成效的多元多維評價,綜合呈現高校自我評價、專家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結果,將“破五唯”(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要求貫穿全方位、全過程和各方麵。
“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與大學排名、學科評估及績效評價等有顯著不同,將注重體係性、診斷性、集成性和發展性。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介紹,“不計算總分,不發布排名,不是簡單的水平評估。”在評價內容上,涵蓋“雙一流”建設五大建設任務和五大改革任務,考察期末建設達成度、發展度和第三方評價表現度,呈現高校和學科的總體建設成效。在評價手段上,設立常態化建設監測體係,探索形成監測、改進與評價“三位一體”評價模式,引導不同類型高校圍繞特色提升質量和競爭力,在不同領域和方向建成一流。
據介紹,成效評價貫穿“破五唯”要求,注重體現“雙一流”建設本質要求,充分體現“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的改革導向。“堅持評價視角多元、評價內容多維,按不同評價方麵、不同學校和學科類型,以區間和梯度分布等形式,呈現建設高校和學科的綜合評價結果。”該負責人介紹,堅決摒棄數論文、數帽子的做法,避免簡單以條件、數量、排名變化作為評價指標。在人才培養評價中,突出學生代表作、用人單位滿意度調查等結果。在師資隊伍建設評價中,重點考察教師的學術水平和教學投入、社會服務貢獻等。
“實行水平評價與效益考核相結合、日常動態監測與周期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議相結合,以動態監測積累的過程信息與數據為主要支撐。既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挖掘指標數據,也組織專家進行定性評議,既考察現有實力,也衡量在已有發展基礎上的成長性及發展潛力。”該負責人介紹,同時探索建設成效國際比較,對建設高校和學科在全球同類院校相關可比領域的表現、影響力、發展潛力等進行綜合考察。
成效評價由大學整體建設評價和學科建設評價兩部分組成,均按“前置維度+核心維度+評價視角”的方式布局考核內容。“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建設範圍動態調整的主要依據。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減少支持力度。”該負責人說,教育評價是一項世界級、曆史性和實踐性課題,是“最難啃的硬骨頭”,需要不斷深化認識、總結經驗、調整完善。無論是高校、專家、第三方還是綜合評價的結果,都不是高校或學科建成一流與否的評判。
《 人民日報 》( 2021年03月24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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