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華碩士畢業賣保險、中傳碩士當房產中介的報道引起了社會關注,也引發了輿論對名牌大學畢業生職業選擇及其背後反映的就業價值觀的討論。
自由擇業既是我國勞動法賦予包括高校畢業生在內的所有勞動者的法定權利,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背景下勞動力市場的應有之義和內在要求。同時,這也有助於鼓勵大學生個性化發展,充分發揮大學生聰明才智,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的美好願景。
高學曆名牌大學畢業生從事保險或房產中介反映了當前大學生職業選擇日益多樣化的特征。究其根源,這一現象出現的客觀原因在於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職業分工日益細化、新興行業職業不斷湧現,各行各業對於高學曆高素質的優秀人才的需求也越發高漲。此外,隨著高等教育大眾化與普及化,畢業生人數不斷增加,就業難的客觀現實與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讓畢業生傾向於降低職業預期而采取“先就業,再擇業”的策略。更為重要的是,這一現象集中反映了成長於個性化發展環境的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價值觀越來越多元,在職業選擇時優先考慮是否可滿足自身的個性化需求。
誠然,職業選擇是每個人的自由和權利;根據自身條件和需求選擇合適的職業和崗位既有助於大學畢業生實現自我,也同樣可以為社會作出應有貢獻。對此,社會各界應接納職業選擇的多樣性,並予以包容和理解。
但大學生從事保險或房產中介這一現象之所以引起熱議也從側麵反映出當前大學生就業價值觀存在的問題。例如,就業選擇隨意化、崗位與所學專業匹配度低,衝動就業和短視而缺乏長遠規劃等。大學生就業既關係著畢業生的個人職業發展和千萬家庭幸福生活,也關係著國家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因此,理想的狀況是,在選擇時將實現個人理想與國家和社會的發展需要緊密結合起來,堅持學以致用和終身學習的理念,增強職業規劃和專業發展的意識與能力。
大學畢業生應把家國情懷融於不懈奮鬥中,將實現個人理想與國家社會發展需要緊密結合。大學生是青年群體中的佼佼者,在職業選擇和就業價值取向上應堅持把工作崗位放到國家發展大局中進行思考和定位,將個人職業發展同社會發展緊密融合,實現個人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協調統一。
作為高層次專門人才,大學畢業生應堅持學以致用和終身學習的理念。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發展日新月異,傳統職業不斷消亡而新興職業不斷湧現,這對大學生職業選擇帶來了極大挑戰。但是,萬變不離其宗,大學生選擇職業時應考慮所學專業與工作崗位的匹配度,更應該在工作實踐中不斷學習、堅持探索、鑽研業務、增長本領,才能提升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作為自主擇業的主體,大學畢業生應增強自身職業規劃的意識和能力。大學畢業生既享有自主擇業帶來的福利,也麵臨著如何自主規劃職業發展路徑的新挑戰。大學生應形成對自我、社會和職業的正確認知,在社會實踐和專業學習過程中培養正確的就業價值觀。在此基礎上,大學生應樹立遠大誌向、目光長遠,規劃和選擇合適的職業發展路徑,避免衝動就業或不理性就業。(作者係深圳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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