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物資學院法學院全日製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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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物資學院法學院全日製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複合型人才的需要,增強研究生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積極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應用型人才,北京物資學院法學院2023年招收全日製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北京物資學院2023年全日製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預計招生計劃為60名,具體招生計劃名額以上級部門批複為準。請考生查閱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2023年碩士專業目錄,因上級部門暫未下達2023年總規模,實際招生人數會因國家下撥招生計劃和實際報考人數等因素有所調整。2023年招收全日製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代碼為:035102。
一、專業介紹
為培養應用型高層次法律人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司法部於1996年開始設置和試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北京物資學院法學院為招生單位。法律專業學位碩士是定位於培養具有紮實的法學基礎功底、同時具有較強實務能力、直接為法律職業量身定製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監督以及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實際部門培養德才兼備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需要的實務型、應用型法律人才。
北京物資學院法學院設有法學本科專業,北京市一流本科專業(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同時開設法學輔修(雙學位)班、第二學士學位班;研究生層次設有法律經濟學二級學科碩士點、法律碩士專業碩士學位點;建有流通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勞動關係研究中心、創新創業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鑒定實驗室、校內外實踐教學基地。首屆北京高校卓越法治人才培養聯盟理事單位;開展英國德蒙福特大學3+1雙學位與4+1研究生留學合作項目,英國德蒙福特大學“全球最佳合作夥伴”;西南政法大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單位,共同成立國際物流規則研究中心;中國商業研究會副會長單位,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單位、北京市交通運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單位,北京政府法製研究會理事單位,擁有由一支由知名法學家組成的校外導師團隊。深厚的學術積澱、良好的學術傳承、強大的師資力量保證了法學院法律碩士人才培養的高質量、高水準。
法學院立足於培養具有“人文情懷、崇尚法治、追求真理、奉獻社會”的卓越法律人才。法學院在法律碩士人才培養上,定位於培養實務型、複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學院具有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教授、副教授高級職稱教師占全體教師總數55%,博士學位教師比例為78%;擁有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青年骨幹老師、北京市優質課程主講人、北京市高校優秀共產黨員等一大批優秀教師。教師專業涉及理論法學、刑法、民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國際法、知識產權法、勞動法、環境法等多個學科領域;專業教師主要畢業於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等國內名牌院校,部分教師擁有美國、英國、日本等海外留學經曆。法學專業擁有一支由知名法學家組成的校外導師團隊,共同組成法學專業師資隊伍。目前,法學院建設有模擬法庭、速錄實訓、司法鑒定、模擬談判等專業實驗室;擁有北大法寶法律案例教學係統、LETS法學實驗教學係統、北大法寶、法學大數據分析平台等數字實訓教學軟件;擁有豐富的中外法學相關專業圖書、外文原版圖書、專業期刊等圖書資料。
法學院建立了50家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局、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企事業單位等實務部門保持著長期穩定的合作教學關係,為實驗實踐教學提供了良好的設施條件與平台機製。法學院注重通過社會實踐、研究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劃項目實踐、專業實踐、實習和畢業論文、職業資格認證、品牌校園文化活動等多種方式,鍛煉研究生實踐應用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畢業生具有較強的就業競爭實力。安排學生通過實習獲得實務經驗。同時,北京物資學院法學院還聘任了100多位來自於法院、檢察院、政府部門、公證處、仲裁委、大型企業集團公司、事業單位、知名高校等單位的資深法律實務人士擔任校外兼職導師,與校內教師一起聯合培養法律碩士學生。
法學院先後承接司法部、商務部、教育部、中國法學會等各類理論研究性或應用性項目,獲得商務部、國家一級協會等多項商務研究創新成果獎及科技進步獎。近幾年來,法學院教師開展了大量的專業科研活動,完成20餘項國家級及省部級等重要課題項目;承擔了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橫向合作課題80餘項,出版各類專著、教材50餘部,發表了較多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這些科研成果產生了很大的社會效益,提高了專業影響力。近幾年研究生就業率優良,去向為考取博士研究生、銀行證券金融機構、政府機構、大型國企或上市公司等企業事業單位。
二、招生信息發布
我校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考生可登錄“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招生網”(網址: https://yjsb.bwu.edu.cn/zszl1/zsgg.htm)查詢有關信息公告。考生也可通過微信搜索公眾號“北京物資學院研招辦”訂閱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平台(訂閱號)發布的信息。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查詢初試成績,通過“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招生網”下載複試通知等材料。我校將嚴格執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三、考試形式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複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複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聯合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須同時符合(6)所述條件。
(4)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須同時符合(6)所述條件。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6)對按以上(3)或(4)條件報考的考生,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報名時英語應達到國家四級水平或其他語種相應級別水平;
②複試時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幹課程; ③複試時提交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相當於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於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三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文章。
(7)我校不接受大一、大二和大三學生報考碩士研究生。
5.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6.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學士學位在讀學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報名程序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並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 報考點選擇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手續(選擇北京物資學院報考點的北京戶籍考生網上確認前必須上傳戶口本信息頁掃描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掃描件,非北京戶籍考生必須上傳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掃描件及2022年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含)以上社保的記錄,詳見報考點告)。
2. 網上報名
所有參加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預計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具體報名時間以上級部門發布的報名時間為準。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外語能力、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前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誌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3.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全國各報考點具體采取哪種確認方式(網上或現場),以及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形勢、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並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並及時查看報考點關於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的通知。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上述證件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如發現偽造,報考點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提供虛假證明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3)根據報考點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證明等相關材料。
(4)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提供學曆(學籍)認證報告,以供報考點在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時核驗。
(5)在校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在讀學生報考,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培養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員簽字、聯係方式、部門蓋章的原件),否則不予確認。
(6)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必須同報考時填報的身份信息(含報考使用學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變更的,須向報考點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否則不予確認。
(7)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8)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10)考生因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導致無法確認,或未在規定時間按照報考點要求確認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還。
(11)在職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beplay中心钱包体育钱包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考試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我校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麵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應當在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具體時間以上級部門最新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麵白紙打印,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請考生注意下載留存電子版和紙質版準考證複試時備用)。
七、考試程序
(一)初試
1.2022年12月18日至27日期間,考生可自行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白紙打印,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我校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考生初試使用文具要求在《準考證》上做具體規定。自命題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應按《準考證》上要求提前自行準備,帶入考場後,應接受監考人員檢查。
3.初試日期和時間:以上級部門通知的最新時間為準。
4.初試地點:考生須按照報考點要求,在報考點指定的考場參加初試。具體考試地點請屆時參見《準考證》上說明。
5.初試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40德語或241法語(滿分100分)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滿分150分)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滿分150分)
6.初試成績查詢:考生於初試結束後,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招生網”關於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查詢的通知,並在規定的時間自行查詢。
7.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考生應當遵守我校和報考點的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和規定,否則不得參加初試考核。
9.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beplay中心钱包体育钱包輔導班、不提供曆年試卷、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複試
1.複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待定複試辦法和程序屆時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法學院網站予以公布。考生可於2023年2月下旬登錄“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招生網”,查詢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基本要求,並登錄各學院網站查詢複試名單和複試辦法。請進入複試的考生登錄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招生網站(https://yjsb.bwu.edu.cn/zszl1/zsgg.htm)下載複試通知。
2.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3.少數民族考生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4.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複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院複試的具體要求依據教育部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通知製訂,屆時將發布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
5.複試時進行的筆試科目名稱等信息,請向我院谘詢。
6.複試地點:具體複試地點及形式將根據2023年3月疫情防控形勢另行安排,請考生屆時參見複試通知或法學院網站。考生應當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和規定,否則不得參加複試考核。
7.複試基本要求: 我校將結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根據國家複試分數線要求,確定進入複試的基本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對報考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單獨考試(含援藏計劃)以及各類專項計劃考生提出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
8.複試時須提交材料:
考生須攜帶《複試通知》、《準考證》、學曆學籍核驗結果(學曆(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複試時須提供學曆(學籍)認證報告,以供學院在複試時核驗)、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及以下材料前來複試:
(1)應屆考生複試時另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科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需加蓋出具單位紅章);
②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要求每學期均注冊);
③應屆畢業生複試時要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各科成績合格,能夠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④應屆畢業生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於入學報到時補交。
(2)非應屆考生複試時另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科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需加蓋出具單位紅章);
②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我校不予複試、錄取。
7.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複試。
(三)調劑
調劑複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試結束後教育部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通知的有關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公網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係統填寫報考調劑誌願。
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複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係其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複試及錄取。
八、錄取程序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及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麵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兩種,對於全日製、非全日製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將通知擬錄取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安排另行通知。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入學報到時,應屆畢業生如不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曆證書的,取消錄取資格。
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將於2023年6月上旬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學費標準、學習方式、學習年限、培養校區和住宿情況
學費標準:按照上級部門批準的學費的標準收取。
全日製學習,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培養地點在北京物資學院,學校可安排住宿,住宿費按照規定收取。
十、獎助辦法
按照學校關於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獎學金、助學金等製度執行。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將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報名、初試、複試、調劑和錄取等各個工作階段,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招生網”,及時組織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二)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就讀專業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曆證書,並被授予碩士學位。
(三)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四)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入學報到時,我校將根據上級部門的規定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複查,複查未通過者,將被取消研究生入學資格。
(六)考生應當遵守我校以及報考點關於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和規定,不遵守相關規定並造成惡劣影響的,我校將取消考生報考資格。
十三、谘詢及聯係方式
聯係單位: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富河大街321號
郵政編碼:101149
法學院聯係方式:序號 學院 聯係人 聯係電話
法學院 周老師 010-89534873
研究生院 黃老師 010-89534461
學校官方網址:yjsb.bwu.edu.cn/
本簡章如與教育部及上級部門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及上級部門最新文件為準。歡迎考生報考北京物資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研究生!
北京物資學院法學院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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